CEPA回访:新规出台
香港制片公司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可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包括合拍影片)。
内地与香港的合拍影片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可在内地以外的地方冲印。
内地与香港合拍的电视剧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可视为国产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2005年1月1日,CEPA第二阶段出台的新政策正式启动。
根据CEPA第二阶段的规定,内地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电影及电视市场。香港制片公司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可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包括合拍影片),较CEPA第一阶段允许香港方拥有高达75%的多数股权更为宽松。内地与香港的合拍影片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可在内地以外的地方冲印。此外,还增加了关于电视剧的内容:内地与香港合拍的电视剧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可视为国产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联合投资、合作制片、独立发行,香港合拍片已经在电影产生的各个环节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机遇,在经过2004年一年的磨合后,2005年,我们看到更多值得期待的合拍片在诞生:黄百鸣将与横店影视基地联合成立洗印厂,吴思远和江志强的内地发行公司都在报批中……
香港采访的最后一天,我们来到了尖沙咀天文台附近陈可辛的办公室。这个在1996年以一部《
2004年再见陈可辛时,他正忙于筹备封导筒8年后再度出山的合拍片《
我们离开陈可辛办公室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听见他用香港导演中难得的标准普通话与对方交谈,还带那么一点点京片儿。这时候,我们对他的电影,对合拍片,对CEPA,一种信心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