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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的英格玛

2004-9-8 10:20  来源:看电影 作者:顾小白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狗脸的岁月 1985 Lasse Hallstrom 瑞典

  这个小县城真是太小了,从窗口看出去,一眼就能望到头,望见远处的那些山。祁连山?阿尔金山?昆仑山?风知道。“这里只有六千人,到了晚上,你闭着眼睛逛街,都不会撞到其他的游荡者。”——白天,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可爱家伙这样对我说,他姓马,头发油光光的,脸庞红堂堂的,是个回人,可不是当地的哈萨克,当年,支边的父母把他生在了这儿,于是他就在这儿活了大半辈子,到了二十来岁的时候,迷上了照相机,于是一年四季拍照,拍不远处的当金山,拍老城的胡杨林,拍风雪中的牧羊者,拍一长大就变胖的哈萨克姑娘,除此之外,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喝酒、喝酒、再喝酒。他一仰脖,喝光手中那大半杯“阿尔金山”,对我说:“我知道,你们汉人害怕我们这种喝酒的阵仗,所以我也不勉强你,我想跟你说的是,十二岁的一个晚上,我喝多了,浑身发热,热的要死,于是我沿着公路就往青海那边儿跑,跑着跑着,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真的是飞了起来,然后我就摔到沟里去了,我在沟里又飞了十几米,就要飞出甘肃去了,你看我脸上这些斑斑点点的疤,就是那个晚上留下的,要不然的话,哪个小伙子的面皮都没我的光堂。”
  这时候,陈奇走了进来,他只穿了一身秋衣秋裤,却满面红光热气腾腾的样子。
  “怎么样?这个哈萨克小县城还不错吧?要是能去老城就更好了,就在山脚下,到处都是帐篷,到处都是羊,它们不吭不哈地跟着头羊往前跑,就像一群溃败的逃兵。”陈奇一边为我描述着他曾经领略过的西北往事,一边扔给我一包“黑兰州”。
  “你的烟量也不错嘛,一天也要抽掉一两包吧。”陈奇说。
  “就是喝酒不成,胃坏了。”
  “还有几个胃没坏的?我在兰州,几乎天天喝,你不想喝都不成,晌午刚过,就有人骚扰你了,你要是把电话关了,他们就会跑到你家里来,硬是把你给拖出去。”
  “天天喝的晕乎乎的,也不是什么坏事儿,甚至是幸福的事儿。”
  “我有分寸,很少把自己给搞大了。我更不会把别的什么东西给搞大了,我做什么都有分寸。”陈奇说,他的嘴唇已经龟裂了,他用手把上面的死皮扯下来,一点儿都不疼的样子。
  “出血了。”我提醒他。
  “没事儿,这里干得很,一下子就结痂了,不信你去割个腕试试,你要是死了,我陪你一百万人身保险。”
  “呵呵,咱们看张碟吧,你不是带笔记本了吗?有没有DVD光驱?”我有些莫名的恐慌,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好,就把话题转移开。
  “怎么没有?我也带了不少碟,用来对抗这里十分荒凉的夜生活,”陈奇说:“要是在兰州的话,我十天半个月都不会看上一张碟,不是我不想看,是根本就没时间看,一到晚上,就满世界胡搞去了,你要是在兰州的夜晚闲溜达的话,没准儿能碰上我好几次。”


  陈奇把《狗脸的岁月》塞进了光驱。
  他又点燃一根烟,乜斜着眼说:“我喜欢看跟童年有关的电影,这部是我特别喜欢的,我已经看了六遍了。对了,最近有没有出什么比较好的童年电影?”
  我想了想:“有部法国片儿,叫《恶魔》,还不错,讲两个孤儿去寻找生母,后来幻想破灭了……也不是这么回事儿,那俩孤儿其实不是亲兄妹,一男一女,女孩儿有狂躁症,男孩儿特别喜欢这个妹妹,一路上都护着她,最后,他们偷了东西、烧了房子,甚至杀了人。”
  “那不成了少年版的《天生杀人狂》了吗?”
  “有点儿那个意思吧。”
  “幻想破灭了?什么样的幻想?”
  “一座小房子,蓝色的小房子,门前有石头铺成的路,路边种满了小小的花。”
  “开始了……你看过《狗脸的岁月》吗?我特别喜欢开头这段小男孩儿的独白。”

  我也看过《狗脸的岁月》这部电影,电影里的小男孩儿名叫英格玛,在瑞典,这是利用率相当高的一个名字,类似于中国的小强、小明吧。他那段独白的大意也许是:我喜欢看星星,边看星星,边想心事。我想让妈妈的病快点儿好起来,那样的话,我就能让我的小狗西坎在屋子里到处跑了,也不会打扰到天天躺在床上看书的妈妈。妈妈需要安静。每当我想跟妈妈说说话的时候,她都会用一本厚厚的书把自己的脸给遮起来,那些书太厚了,当我看到三十几页的时候,妈妈已经打开另一本了。那些书让我知道了一些事情,比如一条名叫来卡的狗被苏联的宇宙飞船送上了太空,它在那里活了五个月,后来饿死了;比如一个女人一直都想成为一名传教士,她当上了,却被人给活活地打死了……再没有比这些更糟糕的事儿了……既然苏联人明知道来卡会被饿死,为什么还要把它送上太空呢?

  陈奇在看这部他已经看过了很多遍的电影的序幕时,一言不发,甚至控制住了他那习惯性抖动的右腿。我注意到,他一直都在吮吸嘴上的那个伤口,很用力的样子。
  当英格玛不在夜空下独白的时候,陈奇马上又变成了一个絮絮叨叨的家伙,他说:“小时候就是这样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嘛!妈妈病了,爸爸不在家,没问题,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我可不是说小时候就没心没肺啊,你明白吗?嗯?”他把嘴里那些新鲜的血吐到旅馆里的垃圾桶里去。
  我没有听明白他所说的“什么都没有”是什么意思,我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说:“没长大就好吧。”
  “就是就是!”
  “可咱们还不是都长这么大了,甚至跑到了这么远的地方,远的连我的父母都无法想象。”
  “这哪儿算远?我们还没到新疆呢!我们还没到西藏呢!得了吧你!”陈奇抽烟抽的特别深:“你明年再来,我带你去南疆,跑上他一个月!”
  “明年就不知道有没有空了。”

  生病的妈妈无力照顾英格玛,于是他被送到了叔叔那里,那是一座宁静的小镇,坐上冒白烟的火车,很快就能到达。他的小狗,西坎,则被关进了不堪想象的饲养场。这条小狗后来肯定死了,可是英格玛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了,也许就长大成人了吧。他要是不知道,他就永远长不大,他长不大,所以他在小镇上认识了很多神神道道的家伙。有一个叫安德鲁的老头,天天躺在病床上,让英格玛给他念那些关于乳房和大腿的内衣广告;有一个范先生,天天趴在屋顶上,叮叮铛铛地补他那全镇最牢固的房子;有一个玻璃厂的烧火工,天天骑在独轮车上,为火炉前的工人们表演杂耍;有一个大胸脯的女人贝勒尔,天天躺在地上,光着身子为一个苦哈哈的艺术家当模特;有一个假小子萨佳,天天混在球场上,生怕自己发育以后就会被属于男孩子们的球队抛弃。当然还有于纳尔叔叔,他不帅,可他很和气、很好玩儿,他有时候会把自己装扮成一条狗的样子,跟在婶婶的屁股后面汪汪汪地叫着,用脑袋把她的裙子掀起来——英格玛后来也变成了一条狗,在小屁孩儿拳击大赛中,他也像叔叔那样,冲着女扮男装的萨佳凶狠地叫着,汪汪,汪汪,汪汪汪。

  “你小时候遇到过这样的人和事儿吗?”陈奇不等我回答,就说:“我觉得小时候这样的事儿太多了!或者说是这种感觉……那时候我和父母住在筒子楼里,楼道里有一台电话,一到晚上吃饭的时候,一个姓王的老头就跑到那儿,拿起电话,也不拨号,对着话筒就开始说,一直说,等我们都吃完饭了,他还在那儿说呢,每次到了最后,他都会对着话筒说,你可要注意身体啊,别老不当回事儿,你要是再不听话的话,我就不给你打电话了!”
  “还有一个小女孩儿,得了什么病,把脑子给烧坏了,她整天都在打毛衣,边打边走,看见小孩儿就说,我给你织个手套吧,我给你织条围巾吧,她真的会织,还给我织过一个毛线帽子呢。”
  “那她后来呢?”
  “后来就不知道了,我只记得那时候的事儿。”
  “还有吗?”
  “多着呢!”

  妈妈死了。英格玛只能留在小镇上了。英格玛总是想起那个夏天,他和妈妈在美丽的海边玩儿,妈妈被他逗的开心地笑了。妈妈很少那么开心过,很少那么笑过,她总是躺在病床上看书,她总是被淘气的英格玛惹哭。妈妈死了,安德鲁先生也死了,冬天来了,范先生在冰河下傻愣愣地游泳,萨佳的胸部就要遮掩不住了……英格玛问叔叔,什么时候才能把西坎接过来啊?萨佳却告诉他,你的小狗,早死了!萨佳想跟英格玛耍朋友,临近青春期的小男孩儿却欲迎还拒地走开了,所以萨佳狠狠地对他说,你的小狗,早死了!西坎也死了?西坎也死了。西坎怎么能死了呢?它还没有喝够牛奶,它还没有长大呢。英格玛长大了吗?他和萨佳进行了决战,他把萨佳打败了;他把自己关在小木屋里,不让叔叔和婶婶进来。第二天早上,他伤心地哭了。那是一种接近长大的哭泣,在慌乱而寒冷的梦后,充满了芜杂的忧伤。

  陈奇94年毕业于兰州师大,后被分配到一所技术中专当写作老师,此“写作”非彼“写作”,全是关于公文、档案、个人总结的饶舌东西,陈奇让学生们把那些玩意儿都扔进黄河里去,且听他在课堂上娓娓讲述一个个西北故事:什么大敦煌,什么八十里鸣沙山,什么马氏三兄弟,什么十字军遗事,什么西出阳关上天堂……待到考试之时,他把考卷收上来,当场付之一炬,顺便点烟,说道,放假了,你们好好玩儿去吧。于是他被开除了,于是他去了新疆,此间经历,无人知晓。两年后,他重返兰州,做了报纸编辑,又三年后,他成了新闻部主任,每天忙到深夜,尔后再转战于大小酒局之间,跟黑白道上的各路人马称兄道弟,跟“进城的活佛”探讨藏传佛教,跟歌舞团的维族姑娘们对唱情歌,如此这般,光阴流转,他结了婚,生了子,人到中年,不见了很多根头发。

  他把播放器关掉,将《狗脸的岁月》取出来,收好。
  “来!再抽两根烟!”他把烟扔给我,尽管我这儿还有一整包呢:“抽完就睡,明天必须早起,尽快翻山,要不然下起雪来,就麻烦了。”
  陈奇还是很谨慎的,来的路上,我们路过古阳关,拐到中途的时候,陈奇突然发觉油不够了,他立即做出决定,往回返,不再去体验“无故人”的感觉。“加足油要紧,要是搁浅在这荒芜的路上,夜里不被冻死才怪。”我倒没觉得什么,我没经历过这个,脑子里一片浆糊。总是一片浆糊。加足了油,陈奇就带我来到附近的这个哈萨克自治县,叫上一帮政府的好哥们儿、土霸王,喝酒、吃肉、听冬不拉,朗诵自己的诗—— 一只秃鹰被千年前的马蹄声惊醒 ——于是黄昏就迫不及待地降临了。
  迫不及待的黄昏其实降临于七点左右,这时候的北京,早已灯火通明,人们在公汽上和地铁里进行着阴郁的暗战,三环以内,不管是公家的车还是私家的车,都被堵的一点儿脾气也没有,只听见交通台那两个不着调的主持人还在嘻嘻哈哈地说着,一路畅通,祝你一路畅通!
  陈奇说:“翻过当金山,再往前,就到德令哈了,从德令哈去西宁,途径橡皮山、海螺山、青海湖,路修的特别好,好的让你精神恍惚。”
  “海螺山?”
  “是啊,海螺山,你可以在那里捡到大大小小的海螺,很明显,千万年前,青藏高原也不过是海底世界。”
  “你捡过海螺吗?”
  “你不是去过我家吗?卧室书柜上放的那个大家伙就是啊,风一吹,还能呜呜响呢,好像是从千万年前传来的。”
  我想起陈奇的家,他的老婆站在阳台上吃薯条,他的儿子在楼下踢皮球。
  “我儿子的童年,也不知道过的好不好?”陈奇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
  “别去管他,童年都好。”
  “我是爸爸,我整天不在家,我的儿子是西北的英格玛。”
  “他说不定正在想你呢,兰州的晚上能不能看到星星?”
  “我不知道,我不会在城里看星星。”
  “你儿子可没你想的那么多。”
  “我想啥?我啥都不想!睡吧!”陈奇把撸起来的裤腿放下去,瘦弱的人好像都有比较浓密的体毛。
  “睡吧!”我觉得自己的嗓子和头已经疼到一块儿去了。
  陈奇走后,我想起来时路。敦煌午后的日光很舒服,入夜的城里,到处都是烧纸的人们,也许到了什么农历的祭日了吧。玉门关旅游点的售票站竟然还是那么地荒凉,一根手动的铁丝便肩负起了拦车的使命。在哈萨克自治县以北,有一条落叶满地的小径,一只胖乎乎的黑狗被拴在路旁,它拼命地刨着地,在飞扬的尘土中,冲我露出了期盼已久的欢颜。

  我不知道陈奇为什么不等《狗脸的岁月》放完就把播放器给关掉了,反正最后的结局是:小镇的天空在英格玛哭后又恢复了平静,瑞典队赢了某场球赛,看电视、听广播的人们都跑出房子欢呼雀跃,范先生照旧趴在他的屋顶上,叮叮当当地忙活着。
  英格玛后来的故事,只能留给另一部电影了。
  我只想在明天的路程中遇到飘忽不定的白雪。

  陈奇后来回到自己的房间,309。他吃了一个桔子,看了一会儿12台的新闻频道,新闻里说,张掖地震了,房子倒塌了,很多人无家可归,陈奇说我操!马上拨通我房间的电话,惊心动魄地对我说,张掖地震了!就发生在咱们离开后的第二个晚上!我很震惊,马上也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们打了一大通电话,报平安。与此同时,隔壁的陈奇从自己的旅行包中抽出一把7.65口径的自动手枪,他退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又重新塞回去。接着他在白色的单人床上坐下来,看了看敦煌以西的窗外,然后瞄准头部,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了他右侧的太阳穴。(这个结局显然来自我的杜撰与模仿,因为我们谁也无法找到一把随意的枪,和与之相匹配的胆量,我不过是想借这篇文章来表达我对《狗脸的日子》这部电影的喜爱,同时追忆不久之前的那段西部之旅,还有,我更想用这篇文章来表达我对美国作家赛林格的敬意,他在短篇小说《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的结尾这样写道:然后他走到一件行李前,打开它,从一叠短裤、内衣底下抽出一把7.65口径的奥特基斯自动手枪。他退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又重新塞回去。他扳上击铁。接着他走过去,在空着的单人床上坐下来,看看那个姑娘,然后瞄准自己的头部,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了他右侧的太阳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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