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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流行音乐的“美”

2004-3-23 2:16  来源:流行音乐 作者:尤静波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美”通俗的说就是事物存在的价值体现。比如:“这里的环境很美”,那是因为环境通过视觉使人感到舒服;再如:“这首乐曲太美了”,那是因为音乐正满足了听觉的需要,这便是环境和乐曲的价值体现。我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喜欢听“重金属”,我想通过"重金属"来释放我的烦恼,这是一种感性的做法,但是,在我选择“重金属”之前我肯定已经认识了“重金属”,这便是一种理性的基础。所以说“美”的形成又是一种理性转化为感性的认识过程。

  流行音乐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的不断更新迎合了听众的需求。举个例子,20年前的流行歌曲在现代青年的认识中,那是过了时的老东西,但在许多中年人的眼里,那是一种美好的回忆。所以说,流行音乐的“美”不是绝对的,即:它具有非绝对性。用左手写一个“美”字,用右手写一个“丑”字,到底哪个字比较“美”?回答肯定不止一种,流行音乐就是如此。所以说,任何一种流行音乐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它所面对的对象,这就是流行音乐“美”的“对象性”。爵士乐节奏丰富,具有极大的自由空间,A就能随之摇摆,B则嫌之太闹。为什么?因为审美过程是一种主观意识的体现,音乐的“美”与“不美”分析权和决定权在于欣赏者,而不是音乐本身,这正好证实了“对象性”的存在。“重金属”、“朋克”赋予人的感觉是极大的音量、震耳的噪音,已完全超出了乐音体系,美感从何而来?青年朋友回答:“那是因为它给我压抑的内心带来了一种释放,通过这种释放,我的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轻松,”“美”是因此而产生的。无可否认,这种"美"的存在是具有价值的。


  “Rap”(说唱)通过节奏和语言的搭配在西方流行音乐中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但是,对于中国朋友而言,美感何在?其实,“Rap”的流行主要原因在于它所面对的群体是黑人。非洲黑人可以用节奏来代替语言,那么这种加工过的、艺术化的节奏形式,对于他们来说就像外出的小鸟归了巢一样,无比亲切,它的“美”是因亲切而产生的,这便是流行音乐美学的另一特征--“真实性”。中国朋友玩"Rap",第一,违背了流行音乐美学的“对象性”;第二,失去了“真实性”。即使少数人接受了“Rap”,那也只是因为“Rap”时髦而已,而不会终身享受。硬把小鸡变鸭子,这只会违背事物发展的规律,也不可能会成功。因此,流行音乐的发展、美体的扩散只“融”而不能“搬”;只能将他人的美学观点提取,而不能“视其美为己美”,否则,“美”的价值将不符存在。


  除了以上谈到的,流行音乐的“美”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任何一种音乐形式,只有在特有的社会背景下,才会产生真正的“美”。60年代,美国的“嬉皮士”创造了“迷幻摇滚”,他们吸毒成风,在毒品的麻醉下,这种音乐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陶醉,对于他们,当然是一种真正的“美”,而且是绝对的“美”。70年代的英国--“朋克时期”,英国社会给年轻人带来了极大的不满和压抑,因此,他们通过狂噪和喧泻来完成内心的反抗。至少在狂噪现场,朋克的“美”是真实的。再如50年代流行于美国西海岸的“冷爵士”,正体现了50 年代美国社会的安逸、稳定。白领阶层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听听轻松、典雅的冷爵士,对于他们,这种音乐恰到好处,所以它的价值便明显地得到了体现,因此“美”也随之而生。如果让70年代的朋克朋友去听软绵绵的冷爵士,而让那些白领阶层面对狂噪的“朋克”,换来的只有反抗。所以说,流行音乐的“美”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之上的。


  总之,流行音乐的流行,主要原因是因为它的存在具备了存在的价值,“美”与“不美”只是价值能不能得到体现的一种形式而已,无需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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