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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购买盗版就等于支持黑社会

2004-3-19 0: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晴朗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确切何时开始减买/停买盗版唱片,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依稀记得刚开始是被迫的。在新加坡那三年,因为彼国的盗版条例十分严谨严厉,一张盗版唱片居然要卖到10元新币(换成人民币约45元),而正版大概新币17元(约76元人民币),两相比较,自然优先选择包装及音质都胜出不止一条街的正版唱片。

  其后因为参与了一些词曲创作,并与流行音乐工作者们混过一阵子,开始体会个中难度与酸楚。一首歌曲从构想、创作、配器、演唱到最后的印制面市、宣传推广,恰似一条大河波浪宽,可谓粒粒音符皆辛苦。

  1999年路过香港,与一位好友“坐而论道”。他本是一心投身乐坛的业余音乐创作者,写过些歌拿过些奖,但再多理想再多抱负,在现实面前也不得不分崩离析(后来进了ICAC香港廉政公署工作,总算在舞影行动中和乐坛有了关系)。

  谈话中我才知道,原来香港自“97回归”之后,特区政府加大了打击黑社会的力度,诸如贩毒、卖淫、聚赌等殖民地时代的香港黑社会的收入主要来源都一一收窄。穷则思变,古惑仔们开始转行投身本小利大的盗版业,而随着盗版唱片的蓬勃发展,他们的经济危机也安然度过——却在另一方面造成香港唱片业的彻底大崩盘。数据表明,唱片公司的实际收入只占整个市场的5%(其余95%收入都被盗版唱片囊括),这样的乐坛焉能健康生存?

  “在香港,购买盗版就等于支持黑社会”,闲谈结束时好友给我最后的警示。好像自那时始,我就从被迫不买改为主动减买/停买盗版唱片了。

  上周日与艾敬喝茶,她说上一年的专辑《是不是梦》花了200多万制作费,这笔钱是不可能靠唱片销售赚回来的了,但那样的投入还是必须的,一来符合自我音乐要求;二来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所以她现在什么场都赶,什么奖都拿。其实我们都知道,在这个乐坛最坏的时代,唱片公司都不是依靠唱片销量,而是依赖广告收入来维持日常运作——这真是音乐人莫大的悲哀。

  而唱片销量下跌,会直接减少音乐人的艺术寿命。日前陈慧娴向传媒感叹自己的专辑销量不过8000张,再次萌生退出意向。其实香港许多被公司力捧的新人连8000张的销量也达不到,但他们可以凭借青春的面孔成为某某产品代言人来填补经营的空洞,而在乐坛奋斗20年的陈慧娴对此却无能为力,纵然她比他们或她们,从唱功到声线都高出许多。

  我不知道,是唤起全民拒盗版之心、是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则、或发明新的防盗版科技,才能为好音乐找到生存出路。

  我只知道,那个动辄卖出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唱片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那些我们笑过的、哭过的、倾慕过的、高歌过的,都已随浪随风飘然远去,只在回望那一刹那,才顿感美丽是如何短暂、哀伤,是如何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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