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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逃犯

2006-12-2 10:24  来源:南都 作者:magasa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越狱电影并不总是像《肖申克的救赎》那样豪情万丈,或如《逃出亚卡拉》(Escape from Alcatraz)与《》(The Hole)那般细致入微地展示囚犯如何逃出生天的奇技淫巧。上世纪30年代好莱坞出现了最早的一批越狱片,以其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而著称,那也是一段极为特殊的时期。

  影史学家将1930-1934年的好莱坞称为“前法典时期”(pre-code),意思是事关电影审查的法典虽已制订,但在1934年之前无法执行,等于无效。以天主教会为首的社会各界呼吁对电影进行道德审查,各个制片厂并不理会,仍然自行其是。这几年又刚好是经济大萧条最艰难的一段时期,美国国内矛盾丛生,所以电影的社会批评功能前所未有地强化。两相结合,催生了一批大胆激进的电影。

  30年代初有几种类型片盛行:黑帮片告诉观众警察没有能力把真正的匪徒绳之以法,监狱片则表明美国监狱里关了太多无辜者——并且官僚之腐败、狱卒之残暴令人瞠目。当时美国南方许多州的监狱还在实行黑奴制的遗产锁链制(chain-gang),把一群犯人用锁链串起来从事苦役,但其中许多犯人并未受到公正的审判,所以这项制度一直饱受批评。

  1932年就有两部反映chain-gang冤案的电影,雷电华公司最早行动,投拍《地狱公路》(Hell’s Highway)。审查办公室看了剧本深感不满,要求电影必须站在法律这边,绝不能批评、奚落chain-gang 制,否则肯定会引起南方各州的抗议。他们希望影片仅仅是提出一个特例,而不要抨击整个制度。迫于压力,雷电华听从了对方的建议,大大削弱了影片的批判力。

  与此同时,社会意识觉醒更早的制片厂华纳却走得更远,他们根据真人真事拍摄了《我是逃犯》(I Am aFugitive from a Chain Gang),并顶住审查机构的压力,保留了大量揭露制度不公的情节。片中的一战老兵回国失业被误判抢劫入狱,结果两次成功逃脱。影片上映后引起轩然大波,乔治亚州干脆将之查禁。但全美上下反对chain-gang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并非禁映一部电影可以平息。最终这种非人性的制度废除了,南方诸州开始推动监狱改革,这虽然不能完全归功于《我是逃犯》这部电影,但电影作为舆论工具的威力彰显无遗。

  《我是逃犯》的现实主义风格粗砾真实,被认为是黑色电影的先声,对后世的影响不容小视,包括《逃狱惊魂》(The Defiant Ones)、《铁窗喋血》(Cool Hand Luke)都有向其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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