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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度庐女儿称《卧虎》卖给韦恩斯坦

2006-4-18 18:31  来源:新京报 作者:卓伟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美国两大影业韦恩斯坦娱乐公司与哥伦比亚公司为争抢《卧虎藏龙》原著作者王度庐的“鹤-铁五部曲”优先拍摄权而引起争议,双方各自认为对方有“侵权”之嫌,互相提出控诉。记者昨日采访了“鹤-铁五部曲”原著作者王度庐的女儿王芹,她表示,自己不愿涉及双方版权之争,但韦恩斯坦娱乐公司确实和代表王度庐家属的律师签有书面合约,而与哥伦比亚公司则没有任何合约关系。

外界一直以为参与《卧虎藏龙》一片拍摄的哥伦比亚公司优先拥有拍摄该片前传与续集的权利。而据《泰晤士报》报道,哥伦比亚公司曾称已与代表王度庐家属的律师有口头协议,在去年4月取得其余几部相关小说的改编权,并已在本月初提出诉讼,以彰显自身的权利。而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则坚称与代表王度庐家属的律师签有书面同意文件,并称王度庐的家属否认与哥伦比亚有所谓的“口头协议”,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已决定将“鹤-铁五部曲”拍制成类似《魔戒》的长篇连续史诗片集,《卧虎藏龙》舞台剧版亦在筹备中,因此,他们对这场版权官司充满了稳赢的信心。


王度庐女儿:版权属于韦恩斯坦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卧虎藏龙》原著作者王度庐的女儿王芹。据王芹介绍,在拍《卧虎藏龙》的时候他们与该片的制作人徐立功签订过一份合约,但是合约的年限是到2003年为止。到现在,合约早已经到期,此后则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导致双方最终并没有续签合约。


至于此前哥伦比亚公司曾单方面表示己方优先拥有拍摄《卧虎藏龙》一片前传与续集的版权的这一说法,王芹表示,关于“鹤-铁五部曲”版权的有关事宜她已经全权委托自己的弟弟处理。王芹同时表示,她一直没有听说过与哥伦比亚公司签订什么合约的事,更没有什么“口头协议”。她表示,也不排除哥伦比亚公司所谓的版权可能是与《卧虎藏龙》制作人徐立功商谈的,但是徐立功拥有的改编权已经过期了,因此,哥伦比亚公司不可能拥有版权。


而对于韦恩斯坦娱乐公司称与代表王度庐家属的律师签有书面合约的事,王芹表示这确有其事。她弟弟已经和对方洽谈过此事,并签订了一份版权合同,将改编权给了韦恩斯坦娱乐公司,但合约的具体内容和细节她则不太清楚。目前,双方合作之事进展也很顺利。


对于韦恩斯坦娱乐公司与哥伦比亚公司争抢“鹤-铁五部曲”一事,王芹一笑置之,表示这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她也不想去理会这件事情。不过她觉得,经这两家公司这样一闹腾,反而会让电影的拍摄动作加快很多。


相关链接: 徐立功 徐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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