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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港唱片公司联手告一网民

2006-3-20 12: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晓超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日,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及香港七家唱片公司首次以民事控告的方式诉至香港高等法院,向一名拒绝与协会和解的网民提起诉讼,并以非法下载版权作品为由,要求法院禁止这名网民再度侵权并做出相应赔偿。据悉,这将是香港地区首例因涉嫌侵权的网民被唱片公司和协会索赔的官司。香港唱片业协会和唱片公司表示,如果这次法律诉讼取得成功,他们“不排除会再起诉更多侵权的网民”。 据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总裁冯添枝表示,今年1月,该协会曾联同旗下成员中的7大唱片公司(新艺宝、英皇娱乐(香港)、正东唱片、金牌娱乐、SonyBMGMusicEntertainment(H.K)、环球唱片及华纳唱片,在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协助下,查找出了22名涉嫌侵权的“黑名单网民”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码。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网民曾利用点对点软件WinMX,在特定的时间内提供了至少300首音乐供人下载。

  据悉,该协会曾发信要求这些网民停止有关行为并给予赔偿,有逾一半人愿意庭外和解,协会视各人情况,分别向每人收取了大约3000美元,即平均赔偿金额为2万多港元,其余个案仍由律师继续调停。其中,只有一名网民拒绝与协会和解,于是协会只有通过诉诸法院提出索赔。冯添枝说:“因为了解到没有协调的空间,接触过后他一直不愿商谈,所以没有选择,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据悉,原告在提交到法院的诉讼状指出,去年11月7日,被告杨进财(音译)把大部分歌曲的版权为原诉人公司所有的300多首流行歌曲的音乐档案,通过WinMX软件上载于互联网,在未经原诉人唱片公司同意下,供他人免费分享下载。多年来,原诉人唱片公司及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IFPIHKG),一直致力宣传非法上下载音乐为侵权行为,而答辩人与I-Cable签订的客户合约,也有相关警告条款,故被告必定清楚知道其行为构成侵犯版权。原告要求法庭禁止他再度侵权,并且作出相关赔偿。

  据悉,有关唱片公司曾于今年2月17日发出律师信,要求当事人赔偿,但未获回应。唱片商希望通过法律行动,要求法庭禁止当事人再侵权并赔偿。冯添枝也告诉记者,其实协会早前曾经在网上发出了超过3万个警告信息,但成效欠佳,所以此次诉至法院,希望增加“阻吓力”。他也表示,不排除会再起诉更多的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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