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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怎一个酷字了得

2005-11-21 13:33  来源:现象论坛 作者:火雀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这是一部无伦在剧情与动作俱佳的上乘之作!无论是去看故事还是看动作,都各有惊喜。看故事的看到了堪称完美的动作。看动作时为片中警察间的男人情义,永远对现状愤怒的情怀感叹激动。激动呀,看了这部电影。香港导演不再不知所终,在动作与剧情间找到了平衡,不再是谁为谁而服务,在电影中那挥之不去的愤怒气氛中,该出拳时就出拳,且拳拳让人惊呼!痛快!当愤怒不能表达时,拳头会说所有的话。演员们也不再在动作片中沦为了木偶,电影与现实一样,谁有什么能耐就做什么去,各得其所;会演戏的人去演戏,会打的人去打。在操作上互不相干,在电影里鱼水相溶。让观众心理在演戏高手营造的愤怒气氛下用武打高手的拳脚去得到渲泄。实在太美妙了。

片头时在那‘杀破狼’旁有三个词:七杀,破军,贪狼;这三个词是这电影名字的来源。取于星象中三个星座的名字,喻意为冲突,残暴与孤独。这是三个属于男人的星座。正如这部电影是部男人的电影。

冲突:任达华与洪金宝一个为警,一个为匪。警匪间的冲突永不会在哪个时间停止,这种故事已成俗套,那么就得看电影如何把这种已成老套的冲突方式,让观众在看时不觉得导演在当我们是傻瓜。电影以任达华的撞车和洪金宝的出狱为开始,当时任达华正载着指控洪金宝的证人去法庭,一到法庭就可指死洪金宝。半路却让吴京横着车腰撞下,轻松用刀取下证人性命。撞车后的狼籍场面与洪金宝出狱的那段音乐制造了开始让观众屏住呼吸的冲突张力。本已势不两立的两个男人,开始了他们在不归路上的斗智斗勇。

残暴:无论警匪,存在的方式就是暴力。双方都是为了生存而存在。对?错?谁也难说清谁对谁错。电影里有几处地方专门来刻划这个喻意。如那个拍到了去卧底的手下被杀过程磁带,任达华的处理方式。杀人者不是洪金宝,但却是在他的意愿下杀了他的兄弟。故任达华用尽一切方法去裁脏。他的手段比起黑社会有过之无不及。警察与黑社会在本质上其实该是一样,同样的热血,同样的情谊;却有着不同的地位与宿命。警察间兄弟的出生入死与黑社会里兄弟的出生入死,这份情谊没有区别。但明暗不同,手段不同,可以理解任达华与他的兄弟如追老鼠般捉了洪金宝多年一无所获的那份郁闷心情,全都写在了脸上化为一股暴桀之气充斥着整部影片。以暴易暴,成了警匪间极端处理手段,却每每不可不用。当使上暴力解决问题时,再也难分对错了。

孤独:电影里每个男人都有着自己的独立故事,每个故事都不温暖,在刀口子上舔着血过日子的男人,本就不该拥有家人,该几时死只有天知道,无论当了警察或是入了黑社会,自己死了就死了,无牵无挂。家人永远不会明白自己在拔枪那刻,血液的温度,眼神的焦点。当生死由天决定时,身后影子的名字就叫做孤独。

由这三个喻意营造出来一种让观众如梗在喉的气氛,就由精美绝伦的动作来渲泄!甄子丹,洪金宝与吴京!他们都回来了!

吴京的单刀:在停车场上吴京的这次持刀杀人让观众领略到了传统武术在实用上威力。长拳!反手持刀的吴京在杀人时反手拿着刀使长拳!在他舞刀杀警察的那几秒间,挥打着本以为用来强身健体的长拳!因为刀子的锋利与长拳的速度,血肉飞溅里其震撼性与观赏性达到了颠峰。在窄巷里与甄子丹对打,吴京在上盘功力与器械使用上明显要优于甄子丹,虽然最终仍得死于甄子丹的手下。特别难忘那个飞刀换手,不过这个不关吴京身手事。

甄子丹的擒拿手:影片中甄子丹打洪天明的那一拳最酷。虽然明知是特技,但却气势磅礴令人好生仰望。他与洪金宝在最后的那场打斗中,陈真的身手回来了,他又在空中飞起他那绝代的双脚了。更带来了一个符合他片中身份的功夫:擒拿手。洪金宝说过,甄子丹是香港动作演员中实战技巧最好的一人。在这段打斗中就可以看出一二,对付像洪金宝这样的胖子,擒拿手的妙处给甄子丹诠释得无比精妙,也无比真实。擒拿很难出花巧,关节的扭曲与滚打时力量的比拼,在快节奏的剪辑下,看得血脉贲发,不敢呼吸。

洪金宝在影片中的动作没有他们两人出彩,中规中矩的沿着以往的套路来打。但他在结尾与甄子丹打斗时,动作间有着一种洗去铅华的朴素,每一个动作目的只为伤害对手,不再花哨。不过说实话,如果没有甄子丹与吴京撑场,以洪金宝现在的身手,以难再独当一面了。用他自己的那句话:拳怕少壮。他的时代已过去了。

这片该归为香港动作片的一个典型。无伦从剧情设计与动作设计,都真正有了在形式上的突破,或者说是回归吧。但却能平衡发展不偏不倚,真正在揣摩了观众心理后拍出的真诚之作。上乘的佳作。


相关链接: 呼吸 任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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