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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为何与商业广告绝缘

2005-8-5 10:08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张凌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明星与广告的关系仿佛身体与影子般亲密,广告合约的多少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明星身价,然而对广告不加选择,便会给明星带来尴尬。记者特别找出荧屏上从来不曾为广告代言的各色明星,并列出他们与商业广告绝缘的四大理由。理由一:形象并不属于自己


  明星类型:特型演员代表明星:卢奇、古月






 

  在明星广告中,有一类明星是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出现的,这便是特型演员。2003年,曾经有两位特型演员分别扮成周恩来和蒋介石的样子,在电视上大夸某种便秘药,被法律界人士指出严重违法。无独有偶,扮演毛泽东的某特型演员为一楼盘出任形象代言人的新闻,也曾引起哗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中严禁有以名人名义或形象出现的情况,否则广告商和企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伟人无疑属于名人之列。记者为此向扮演邓小平的特型演员卢奇求证,他表示:“即便没有规定,特型演员大都隶属于部队,在部队也就意味着不能做广告。”


  理由二:形象不得“外借”


  明星类型:播音主持代表明星:撒贝宁、文清、周涛


  去年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这意味着今后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将被禁止以自己的名字、声音和形象参与任何商业广告宣传。其实这项规定在中央电视台及上海文广集团早已存在。至于广受质疑的倪萍拍摄广告行为,是她调动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后拍摄的,已经脱离主持人岗位。


  前天,因用词不当、夸大疗效,由相声演员李金斗拍摄的“根活”药品广告被北京市工商局“拿下”。这是继陈小艺及其儿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的广告被停播以来,又一则违规的名人广告。理由三:商业广告一律拒绝


  明星类型:老艺术家代表明星:赵丽蓉、孙道临


  老艺术家们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对于商业广告通常采取排斥态度。已故艺术家赵丽蓉面对广告商上门,总是不为所动:“这产品是真是假?要是叫我瞪着眼睛说瞎话骗人,我绝不干。”


  刚刚走出“青春宝”侵权官司的老艺术家孙道临,代表了一批老艺术家的观念:“我从不拍广告。我是通过电影让大家认识的,但一部电影绝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是导演、摄影、演员及所有剧组人员共同的成就。我不能把大家的东西据为己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老艺术家的观念也在改变。为佐罗配音的著名演员童自荣曾经以“俗气”回绝广告商。现在童自荣再谈起这件事时表示:“当时我的想法有些问题,其实好的广告也是艺术。今后如果有适合我又不乏艺术性的广告找我,我可以考虑。”理由四:还未遇到合适广告


  明星类型:年轻艺人代表明星:夏雨、崔健


  其实,很多没有做过广告的明星并非拒绝广告,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广告。夏雨便是其中之一。


  电视上几乎也没有看到过崔健的广告,崔健对此的解释是:“钱是次要的,如果有商家关注演艺界,我更希望这些商家能把目光投向高质量的演出,把更多的资金投向舞台,有好的灯光、音响,有好的演出制作班底,给乐迷拿出更好的音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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