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盛世运偏消
四五月丁香花开的时节,北京南城的法源寺有一番热闹。不少人看过李敖那本《
这个人,就是清代的薄命诗人黄仲则(名景仁)。
黄仲则十多岁时父、祖、兄都已不在世,后来又八次乡试不中,只得游食苏、浙、湘、皖、直(隶)、鲁等地。据说他风姿优美而脾气很坏,老是一副不合群的神情———这让人想起他的名句:“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一生中最惬意的时刻,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三月上巳,安徽学政朱筠与文士们在采石矶边的太白楼聚会。黄仲则最年少,穿着白色夹衣,多喝了几杯酒,当筵写出《
他是乾隆四十年(1775)岁暮到京城的。第二年乾隆在天津招试天下士子,黄仲则献诗,被取为二等,赏缎两匹,充武英殿签书官,参加新开的四库馆的校录工作。赏赐很轻,官职也小得可怜,不过对困顿科场多年的诗人来说,总是个安慰。
他的诗名慢慢流传开来,然而煮字不能疗饥。好运气和好诗似乎总是背道而驰,势不两立。单从黄仲则的诗里,绝看不出他一生都在乾隆“盛世”当中。郁达夫曾以他为主角写了一篇小说《
他的《
黄仲则最拿手的是七律,善于熔经铸典,以华丽的词采抒写惆怅的情思,与李商隐的《
乾嘉时期考据学盛行,影响及于诗坛,以学问、典故、古辞为能的“学人之诗”成为诗坛主流。黄仲则的诗是当时少有的“诗人之诗”,晚清包世臣称赞他说:“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翻翻乾嘉时期名头最大的沈德潜、袁枚、赵翼、蒋士铨等人的诗,就知道这并不是溢美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