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 登录注册

八十年代:女人

2003-08-17 14:45:14   来自: 房囚 (北京海淀)
  女人
                   ——这是一篇很任性的小说,关于喜欢和不喜欢。
                   作者:JUNE                
   因为我们是女人,所以都不需要理由。
   我叫她女人,后来大家也都这样叫她。后来我给她写信的时候,抬头两个字,“女人”,总让我觉得气势磅礴。女人终于决定不再回来,于是我只能写信给她了——长途话费是我所负担不起的。我想不回来应该对她比较好,虽然我很想念她。
  我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她了。
                    一
   我们是高中同学。确切地说,是高二文理分班以后的同学,我们都分到5班。这就是说,我们真正朝朝夕相处的时间只有一年半,可是我老是觉得,我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那样长了。用王家卫的调调说:“有些事情,在记忆里回味得太多,就会被无限放大,直到占满你的全部回忆。”而女人会说:“没事儿瞎琢磨什么呐!说你傻就充楞啊!”所以说,女人和王家卫之间有很远的距离。基本上女人不小资,虽然偶尔她也看看王家卫的电影。到现在我才悟出来,她比王家卫有文化。
   严格地说:“女人”并不是我的创意,而是她的。她曾经把一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男生叫做“男人”理由是:他是教室里前三排唯一的男人。我以此类推把她叫做“女人”因为她是后二排唯一的女人。这样叫了之后,我才慢慢发觉这个名字对她奇合适无比,她在不冷不热的天气里常常穿着一件雪纺的,有点“飘逸”的象琼瑶笔下的女主角常穿的衬衣,这并不符合她的风格,我想是从她初中时代遗留到今的“元老”,那时候很流行这样的衣服,我几乎没有看见什么人把这样的衣服一直穿到现在,不过是她就很难说了,她说自己基本上很节省,很少买衣服,因为总觉得现有的衣服穿不过来。她的头发很有趣,天生的卷曲,但是又硬得象她的性格,让人疑心是没烫好烫焦了,而且总乱得象刚睡醒。用我的话说“根根盘曲如铁丝”她就把这么一头铁丝绑在后脑勺,穿着那件很琼瑶的衣服晃来晃去。阿昊说对她的印象是一个穿着睡衣到处游荡的女人。
   我一向认为我是比较规矩的人,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明,我基本上不认识非本班的同学,出乎我意料的是,一次家长会之后,妈妈气愤地叫我安分一些,因为地通过跟7班的学生家长的交流,发现我在年级中居然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我哭笑不得,我都已经是高中生了,我还能“调皮捣蛋”?妈妈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人,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明,她去和7班的学生家长搞好关系,7班是理科重点班,由入学考试成绩最好的53个人组成,很不幸,我在看榜的时候发现我是高一(1)班的第一号,距7班有0.5分之遥,我还特意看了一下7班的第53号,叫张婷,我并没有什么想法,只是稍微表示一下我的钦佩,妈妈很不解的是我为什么没有遗传到她的上进心,我开学第一周就因为在教室里打扑克而被揪到讲台上做检讨,并自此跟我的牌友打成一片。通常妈妈讲给我做榜样的那些“好孩子”,我是决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可以和他们讲的。
   而女人的成绩是很好的。她是一个例外。
   分班以后我认识了这个叫张婷的女人,当时我没有想到是她。后来我想命运这东西做事还是有些道理的,那0.5分就很有象征意义,虽然从量上说并不遥远,但从质上说,我永远无法跨越。
   一开始我就对她印象很好,因为那时候我奇喜欢溜旱冰无比,常常组织班里的同学翘了晚自习去“大地”溜冰场。而她是一个积极的响应者。在我还不怎么熟识她的时候,有一次她走过来镇定自若地对我说:“你们今天下午去“大地”吧?一起。”我当下就喜欢她了,觉得她是一个很有气势的女人。“大地”的场子中间有舞池,所以灯光闪烁不定,音乐震耳欲聋。当我拎了一堆冰鞋去给大家换的时候,我才知道妈妈说我“调皮捣蛋”是什么意思。第一次见我的阿姨都会夸奖我,说我挺斯文的。我想我的伪装真是太成功了,连我自己都被自己的外表骗了。
   而她是一个很直接的女人。她长得象她的人。平心而论,她确实很丑。再诚实一点,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想:“怎么还么丑的女人?”肿肿的眼皮,厚厚的嘴唇,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眯成一条缝,露出不整齐的门牙——连她的笑都直接。我不太能解释我为什么会喜欢她。我是那么在意外表的人,每每和老狗坐在马路牙子上看来来往往的人,我总是寻找美女。可是我真的喜欢她,超过喜欢任何美女。这我是知道的,因为我对任何美女都没有说过:“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我跟她说这句话是在一个课间,我下了课从厕所回来,看到她象往常一样站在教室门口的走廊上望着天,我突然走上前,直视她的眼睛,对她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吧!”当时只觉得阳光灿烂。我常常表现得象个单细胞笨蛋,总是身体比大脑先行动。尤其我的舌头,它动得最快。每每直到看到别人惊讶的表情,我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正是自己的这个特性促使我后来去读弗洛依德,于是后来我学会用潜意识来解释自己。尽管那天我说了很莫名其妙的话,她却没流露出任何奇怪的表情。但我还是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并且意识到我的语气异常坚决,甚至感觉到我的眼神带着无形的压力,试图把她凝固。然而她在我臆造的气压下活动自如,眯起眼睛笑着,说:“对不起,我现在比较喜欢威猛型的。”然后她就去隔壁班找郭郭了。郭郭恰好是威猛型的。我想,好吧,我无论如何也变不了她喜欢的样子。
   确实有一段时间我们比较好过。大概就是我们刚认识,疯狂去“大地”的那段时间。我
  们的溜冰队伍的排列组合是多样的,我,她,小哲;她,我,苏倩;她,S,我;我,小婉,她,S……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只有我和她是中坚。我确实有过机会,只是我没抓住。但这不能怪我,就算时光可以倒流,就算一切可以重来,我想结果也是一样。我天生就不是她会喜欢的人,虽然她的确是它随和的人。她几乎喜欢所有类型的人,她只是不喜欢我。我知道越迎合她,她就越不会喜欢我。可我总得努力变成她喜欢的人吧?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是个男人,我对她的感情就可以称做爱情了。可我知道那不是,因为我爱过,我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只能说我喜欢她。
   有许多事情似乎都是偶然的,但学了哲学以后我知道,偶然之中都掩藏着必然。例如她
  的名字,我曾问过她为什么叫张婷,她说她生下来以后她爸把“婷”“芳”“丽”“媛”之类的字写在纸条上做成阄,捻着哪个是哪个。结果她爸捻到了“婷”。也就是说如果他爸捻到的是别的,今天这个女人也可能就被叫做“张芳”“张丽”或“张媛”,也许那样,这个女人的命运就会不同。可是这真的是偶然吗?我们的“如果”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爸没有捻到别的,她就叫张婷而不叫别的,所以,她是注定要叫张婷。所以,我是注定要喜欢她。所以,她是注定要不喜欢我。
   我是很迟钝的人,我总不能及时地感觉到别人情绪的变化。现在想想,后来拉她翘课的
  时候,她其实已经很勉强了。她善良到不忍心伤了我的热切,我更加喜欢她了。她说得对,我对她的喜欢是盲目的,即使当时她冷酷地拒绝了我,我也会说,我更加喜欢她了。记得很确切的一天是我,她,小婉翘了上午第四节数学课在海边聊天。如果我稍微有一点脑子的话,我就不会把这两个人拉在一起,可惜我没有。几乎整整一个小时都是我和小婉在说话。星座书上说,双子座的人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对别人说三道四,但是并无恶意,只是图一时口舌之快。我是双子座的,而且被不幸言中。而小婉是太世故的女生,跟任何人说话都不会有冲突。女人蹲在一边,有些忍耐地听着我们几乎把认识的每个人都数落了个遍。我数次试图把她拉进我们的谈话,未遂。她说:“你们为什么老要说让你们讨厌的人呢?”然后她说想回家,就走了。我看着她走,征了一下,我终于认识到她是对我失望了。小婉说:“我觉得张婷人有点怪。”我转过头来问她:“今天几号?”她说是10月16号,我就记住了。
   那年是97年,香港回归。
         女人写在阿南的同学录上
  阿南:
   回忆最初对你的感觉,看你穿着绷绷紧的裤子,绷绷紧地笑着跑来跑去,就想起“一定
  很好吃”这个词组。光阴似剑,岁月如武士,他疯狂地挥舞下去,就把我们留守的地域一点点毁掉,于是继续品尝你的日子所剩无几。我真想能整好所有关于过去的回忆,给自己做个书签,可是武士不答应,正如青春的每一个梦,武士沉着脸,都不答应。
   我想写几句让你偷工减料地速成性地了解我:我这个人比较节省,我的最大特点应该是
  节俭而不是勤奋。原则上我不对电影热衷,因为费钱,所以养成了蹭别人电视报看的坏习
  惯。原则上我也不对好吃的东西热衷,大多数时候只是为了有地方聊天。我这个人看东西有
  偏见,有时候甚至完全依偏见行事。比如同样是有人做错事,如果这个人是咱们5班的我就原谅他,如果是四方区(注:女人家住青岛四方区。笔者)来的我也原谅他,如果是17中的(注:女人初中是青岛17中的。笔者)臭揍我一顿我也心甘情愿。我还把周星驰的每一句台词奉若神明,还崇拜五三或五四年出生的作家。这个坏毛病似乎是从小就有,吃了不少亏。按说人长大了也该懂点儿事了,可是这种偏见却在越来越厉害的影响着我。行,早晚的事儿,有我哭的时候。
   写到这里我想到一个问题,没问你到底要什么内容的留言,是写我多一些还是写你多一
  些?就是说,你想把这个本子涂成一个动物园还是一个鲜花店?
   不管怎样,希望多年之后,你翻到这儿的时候会想,高三真好,再活一遍吧。我的英文
  名是Arale,意思是:“你们真是好人。”(注:其实是鸟山明的漫画人物阿啦蕾的名字。)
                    二
   后来发生了一件趣味盎然的事,也算是高中生活中一朵激情的小浪花。
   小哲喜欢上了6班的玮(但我老是写成“炜”),说他长得很帅。那时似乎确实是有许多女生喜欢她的,但我不觉得他长得帅,只觉得他的头发乱得好象随时会有几只小鸟从里面冒出头来。可是小哲坚持说他很帅,我也只有点点头。小哲是任性的女孩,但任性得奶声奶气,羞答答。更重要的是,我很喜欢看她大大的眼睛和桃红色的嘴唇,我认为迁就美女是我的义务,谁叫我没长成那样呢?在回家的路上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女人,她想了一会儿,说:“他是挺帅的。”我很吃惊,因为女人评价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涉及外貌。
   后来为了撮合他们我精心策划了一次秋游。因为我是“调皮捣蛋”的,所以捧场的有20
  多人,盛况空前。我们在海边的帐篷里打牌,打输的罚唱歌。我们故意让小哲输,她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只唱了一半就笑倒在小婉肩上,那满脸飞红的样子真是我见犹怜。然后又故意让玮输。他说不会唱歌,但我们都不饶他,于是他也红着脸唱了张楚的“姐姐”。他唱得有点跑调,但我还是听住了。那是我第一次认真地听一首摇滚歌曲(土吧?)。
   那天其实我是不开心的,因为S和女人都没去,我喜欢的人都没去。那天酒喝得多了一些。第一次发现不开心的时候喝酒人居然会不可理喻地大笑。回家以后妈妈闻见我身上的酒气,劈手给了我一巴掌。我借着酒劲儿就哭了。
   但后来我彻底扭转了对摇滚的偏见。我跟女人借了张楚的专辑来听,从此他成了我最喜
  欢的歌手。喜欢到甚至有一次在听他的访谈的时候大叫:“我要嫁给张楚!”(那时候他还没结婚。)他最好的歌是“爱情”,这个名字我就很喜欢,虽然他们说有点俗。就象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一堆人说我俗,说玫瑰是代表爱情的花。我说难道爱情是不好的东西吗?玫瑰很漂亮,我喜欢它漂亮。不过我们那天的目的却没有达成,因为小哲说玮很傻,她又不喜欢他了。我对她象对我妈一样哭笑不得。好吧,美女总是有道理的。夸张的是过了几天玮又羞答答地告诉我他喜欢上小哲了。这下害得小哲白白被其他的许多喜欢玮的女生看不顺眼。我一直把这事当笑话讲给女人听,她也就笑笑。
   那时候我很喜欢S,而且喜欢他就象喜欢女人一样莫名其妙。我们高一的时候就都在1班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就想:“怎么还有这么丑的男人?”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也有不少仰慕者。我对人的探索都是由好奇开始的。我开始拖他一起去溜冰。他溜得比我好,就常常带着我溜。我就有点明白了,这个人连牵别人的手都是最温柔的。高一的冬天,我自己做了一串风铃,我把它挂在自己的窗前,又觉得漂亮得有点浪费。我突然就想起了他的房间,面对大海,前面还有一个小院子。他说,下雪的时候,他把心爱的女孩的名字写在院子里的雪地上,雪继续下着,名字就深深地埋进去。后来他在窗前看雪融化,他的秘密深藏进泥土里,再也没有人能挖掘出来。想着想着我就发觉我哭了,我就想我一定是爱上他了,因为他们说爱情最正宗最原始的起源是眼泪。可是我做的那么漂亮的风铃都不能送给他。我在老狗生日的时候送给了老狗。老狗怪怪地看我。
   分班的时候S选了文班。我也选了文班。我认为我不是为了他才忤逆了父母,我是老早以前就决定读文的。可是我再也没办法知道我当时是真的义无返顾或是潜意识作怪,因为我也是老早以前就知道他也想读文的。这一次看榜的时候,我就站在他背后,一直用他的肩膀来挡住自己的视线,心下忐忑。直到他转过头来告诉我我们都在5班。然后我就回头跟
  他一起走了。这一次我没自己去看那张纸。
   分班以后S坐在女人前面,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高三的一天,在课上,大家听见“咣”的一声巨响,我们回头,看见一张卷子从桌子下面升上来,接着是一只手,接着S从地上爬起来,扶起凳子,重新坐好。大家哄笑了一阵也就算了。后来我见到女人写在草稿纸上的几行字:“ 98年/春夏之交/数学课/S/没了。”我相信这是她随手写下的。“没了”,她随手写的也让人看了心惊。我想她比我更了解S,因为S什么都跟她说。那时候S一直喜欢的那个女孩终于不再读书,并正式交上了男朋友。他说不知道他的守候还有没有意义。他的心事都是我逼他对我说的。他知道我喜欢他。他当然知道,我在整个高中生涯中对他表白了19次,也就是说,他拒绝了我19次,因此他觉得对我有愧疚。我跟女人也是这样,我不停地把我和S的事讲给她,我给她全部的信任,于是她也觉得亏欠我,就告诉我一些她的事作为回报。我一直扮演了这样可怜的角色,而我却不能够恨他们。
   有一次S拒绝我是在嘈杂的溜冰场里。我确实很喜欢这种很有速度感的运动,可是太快了我又会害怕。我始终不敢象他们那样极速飞奔,所以我也就永远滑不到象他们那么好。女人和S的速度是最快的,和他们一起滑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会就这样在黑暗中一直滑到世界尽头。当他放开我的手的时候我突然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大喊:“S,你为什么不跟我在一起呢?”他蹲下系冰鞋的带子,好象没听见。我知道,沉默也是一种拒绝。他站起来的时候对我说:“你不要跟张婷说太多小哲跟玮的事。”我问为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滑得远了,我追不上。我觉得很难受。不论是什么原因,他是关心女人的。他就不会为了我说这种话,因为他不关心我。这么平常的话,即使我死了他也不会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我还是没怎么把S的话放在心上。我说过,我是一个很迟钝的人。4月的时候,小哲生日。我本想再组织一次人数众多的庆祝,可是其时正当会考,大家都推说家里管得紧,只有我,小哲,阿南,女人四个人去了“大地”。换鞋的时候,我要的是35码的,小哲要 36码的。小哲撒娇似的说:“你的脚好小哦。”我正待得意,她穿着冰鞋歪歪扭扭地走过来说:“小有什么好的!下盘不稳。”虽然她自己的脚也很大,但我感觉她象是在护卫小哲。
   那天女人穿了条长长的牛仔裙。高三大家都发胖了,那条裙子并不适合她,显得她腰身
  肥大,可是她溜冰的样子还是会让我觉得地老天荒。那天恰好人特别少,她肆无忌惮地滑得飞快,宽大的蓝色裙摆在她身后铺展。那天恰好我没什么兴致,就蹲在场边看她滑了一圈又一圈,每次经过我身边都是“嗖“的一声就过去了,所以我老是在看她的背影。后来DJ放了一段我们特别喜欢的音乐,只有一个女生在舞池里蹦的。我们就怂恿她站到方台子上面去蹦。她指了指脚上的冰鞋,我说:“没关系,你可以穿着袜子跳。”她又想了想,“我还是不大习惯穿着裙子蹦。”我说我可以把我的牛仔裤换给她。于是我们费力地踩着16个轮子在洗手间里换了衣服,然后她就穿着雪白的袜子站上了通常属于领舞的位置,我们在下面给她叫好。女人跳得并非很美,但给人印象很深。她有一个很特别的动作,在肩膀和四肢颤动的同时腹部前后摆动。
   这个动作她教过我,但我始终无法跳的协调。她跳的时候会有一种很沉迷的表情,显得非常狂野。这个女人,无论做什么,都烙有她独特的印记。
   从“大地”出来,我们去吃了批萨。其实是我想吃。大家都说吃什么都行,我就说去吃
  批萨吧。于是大家就都去了。我总是这种时候的提议者,我认为这是我性格直率的一面,而后来我才意识到女人说的,我是个自私的小孩。散的时候,女人是最先走的,因为她家住的最偏。她走了以后小哲说:“你不要对她说太多玮的事。”这次我总算听出点问题了。小哲瞪着她可爱的大眼睛说:“你不知道吗?张婷一直喜欢玮啊!你知道她为什么从理科重点班出来读文吗?就是因为玮。可惜他们又没分在一个班……”
   小哲后面说的话我就听不到了。我错愕地站着,在熙熙攘攘华灯初上的大街上。我觉得
  自己真是蠢透了。
         女人写在小哲的同学录上
  小哲:
   窗外正不停地下着雨,我的闹钟正不停地奔向八点。今天下午郭郭说要我晚上给你写留
  言,我就想我要好好写,我要在今晚学习以前写。我是这样想,但也可能会乱成一团。我保证半句冠冕堂皇的话也不会有。
   不写冠冕堂皇的话,事情就变得很奇怪。我的闹钟在不停地奔向八点十分。虽然我们交
  往不多,但也决非无话可说,又不知从何讲起,又在怀疑什么叫“留言”?是留我,留下 Arale的所思所惑,使你在日后想起青春,背景天空上关于我,或关于以我为首的遥远的一群那一抹色彩缓一点褪色,还是留你,留下对于你的评说,到以后提醒你想当年那个坐在后排的女生是怎样看你的?后一种定义真是滑稽。
  我想写我的闹钟。其实我有预谋,我一打开本子,就有预谋要写我的闹钟。主要是想写我
  的家,写我亲亲爱爱的父母他们经常吵架。其实最主要我是想写一句话,一句别人说的话,“谁来安慰他们。”我也奇怪,在这样一个夜晚,打开这样一本本子,脑海里不停闪现的,居然是这么一句话。我只跟一个人讲过,这句话多么善良。希望你别问,不能说。“一说就变俗了。”你别介意,你就当我发神经。
   其实,高二和高三上学期,大多数时候和你讲话我都有些发慌,也许因为接触不多你察
  觉不出来。我们唯一的一次近距离接触就是你生日那天。当我们坐上车向“大地”行进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讲:“我和小哲不熟。”我不知道该讲什么话,可是又非常想和大家聊点什么于是就说了一两句奇蠢无比的话,没有人理我(也可能有人理我,只是不热情。)好在换上冰鞋之后气氛很快就变好了。(简直象气滞胃痛冲剂一样神奇。)我还兴冲冲地妄图将自己三脚猫的倒着滑的技术教给你,张欣也非常仗义地把牛仔裤支援我上去蹦的。后来大家都很高兴,〔因为听你们讲“跳得真好看”(希望没骗我)所以我大概是最高兴的一个。」就去给母亲打了个电话,撒了个谎(撒了一个在那年众多谎言中泛泛无奇,毫不出众的谎)我们去小吃了一个晚饭,多美妙的夜啊!也许对于你来说,那一天早已淹没于众多美妙的晚饭美妙的约会美妙的夜晚中变得很一般,或是很一般的美妙了。可是,对于我,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也会跟人说,“你知道吗?那一次,我 Arale上了大地的方台子上跳舞嗳,是小哲她们支持的。”
   写一下我们的5班,想说的只有一句话,“引以为荣”。高二多好啊,有会考,有那个讨厌的语文老师,都无所谓,关键是走廊上很热闹。虽然我知道以我勇争上游的履历和时常在门外问老师问题的表现,那些不停翘课,义无返顾地享受青春的率性男女很难把我当成自己人,但我却曾一度非常努力地向他们(你也包括在内)靠拢,而且看到走廊上有人闲逛我就很开心,不管我的青春如何被吞噬,总有人在这里把他们的那一份展露给我们分享。在我们的鸟笼(Juliet教我如此称呼我们的教学楼,我非常同意)中,最热闹的是咱们三楼,在我们三楼的走廊上,最热闹的是咱们5班门外。多好,多棒!
   好了,就写到这吧,全都是朴素的真的想说的话。最后告诉你,夏天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你象现在这么短的头发,觉着非常棒。(之后也觉着很棒!)
                 三
  为了这件事,我和女人的关系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很多时候我们一起坐到靠窗最后一排的空
  位子上,看窗外。多数时候是阳光灿烂的。我们的教室对面是图书馆,然后是围墙。有一些梧桐树的枝子从墙外伸进来。就是在那些日子我才知道原来梧桐树在春天会开出一些说不出是白是黄还是淡紫色的小花,很不起眼,可是如果盯着一直看,就觉着世界很美好。
  我一直为这件事跟她道歉,可她说这没什么,真的没什么。而且她还和小哲成了好朋友。我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小哲。我不知道她是如何能做到的,因为我知道她也是很爱玮的。我一直闹不明白她怎么会喜欢玮那样的男生呢?他是一个很没内涵的人。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明,他不喜欢女人。她说最好不要再纠缠这问题了,我想也是。象我这么注重外表的人不是都爱上S了吗? 谁爱了谁,谁又不爱谁,这些都是无法预料的.我从那时起开始明白,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的.
    高三的时候我们18岁,我们把那么年轻的生命献给了那么无聊的生活,也不知道是值不值.我们那时候玩一些很无聊的游戏,有一次她用橡皮做了一个色子,我们就在自习课上掷色子玩,点数大的人可以在点数小的人腿上打一下.由于那天要参加全校的合唱比赛,我们都穿了黑色短裙.我发现其实她的腿很漂亮,一时间我竟舍不得打下去。更无聊的时候我们就趴在桌子上睡觉。
   有一天阳光太好,我怎么睡不着。她告诉我以前她看过一部电影,有两个小孩子,晚上睡不着,一个就对另一个说,:“我们拉着手睡吧。”于是他们拉着手,一下说睡着了。她说:“我们也拉着手睡吧。”于是我们就拉着手,趴在桌子上,她很快就睡着了,手慢慢地松开,要从我的手里滑出去。我小心翼翼地握着,又怕它滑走,又怕太用力惊醒她,最终我还是看着她的手一点一点地滑走了。
   时间隔得太久,我们都常常被记忆欺骗。18岁的时候,我用非常优美的字句来形容这个过程,我说记忆是个酒窖,我们的往事象谷物一样存在里面发酵,而当它们终于酿造成回忆的酒,或酸或苦,都不再是原味了。18岁的我当然是喜欢张爱玲的,喜欢模仿她作些精致的比喻。而事实也正是如此,我们总是在回忆中夸大自己偏爱的一面。这很好,至少现实使我们失望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退回到回忆里,到现在我都觉得我的记忆一定失真了,每次回忆起高中都不得是跟阳光联系在一起,即使是我18岁天也不可能那么给面子天天都是艳阳天,因为现在也并没有每天阳光普照,而现在每天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孩子来到或离开18岁。这我是知道的,我仍然看见许多只属于18岁的脸,而且还是不停地换着的脸。可是我的那些阳光们却不能抹杀。
   我觉得这是一段十分美好的日子,我又有了接近她的机会,可我始终是个蠢蛋!有一天放学后,我们一起回家。我猜她那天心情不好,虽然她没表现出什么。那天我们知道玮终于和一个被我们叫做“立邦”的女孩在一起了。叫那女孩立邦是因为她经常把脸上抹得亮亮的,让人联想起立邦漆的广告——“处处放光芒”。我想安慰她,于是就把她拉进了路上新开的一家粥店,一人要了一碗小米粥。两碗小米粥下肚,我发现她的脸在明亮的日光灯下变得很白,并且没有任何表情。我又一次发现自己很白痴,明明应该陪她去喝酒的,怎么搞成跑来喝粥?她突然说:“我要是漂亮一点就好了,我要是漂亮一点,他一定会喜欢我的。”我几乎就冲口而出,如果只为了漂亮而喜欢,那种喜欢还有什么价值吗?谁还会要吗?可是,她是那么聪明的女人,她不可能没想到。她接着说:“立邦不就是比我漂亮?小哲也比我漂亮。”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她也这么傻。后来我知道,不论是什么样的女人,不论她再聪明,再成熟,再理智,只要是女人就会傻的。我几乎没有在男人身上见过这种傻,所以我越来越讨厌他们。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并不只在于乳房和子宫,我想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傻,女人才被叫做女人。我很吃力地对她说:“呃,你觉得,是不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你喜欢他呢?”她冷笑了一下,说:“他和立邦在一起,大概就是不想费力再拒绝我一次了。”我直视着她,她看着面前空空的粥碗。这也是第一次,她在我眼里不那么神圣,因为我发觉我们真的很象。在写下这些关于女人的文字的时候,我不得不再一次惊叹自己当时的愚蠢。我们怎么可能不象!
   我们都是女人。
   也就在那时她做了很不寻常的事情。有一天,她走进教室的时候,突然响起了窃窃私语,这是不常有的,因为她很少迟到,也就不大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抬头看她,没有异常。可是还有人在议论,我又看了她一眼,这次看出来了,在她的右耳上,有两个亮亮的小圆点,她的头发是高高地束起的,所以看起来很明显。我的感觉是无动于衷的,丝毫也没有觉得异常。下课以后,周转过脸来跟我说:”她好夸张啊。”那语气是嫌恶的。我没有说话,原因是我还没有思考这个问题,还有就是我正在抄周的数学作业。可是,我觉得周突出的暴牙从来没有那么难看过。放学的时候,我已经考虑了这个问题,于是我又跟周提起了她,大意是说一个人决定要怎样装扮自己,应该是她自己的问题,跟别人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周做羞涩状,低下头,吞吞吐吐的说:”可是,我还是觉得有点俗。”我觉得象吃饭吃急了被噎了一下一样,肚子里都是气,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在青岛这个海滨城市,这个到处都是西洋建筑,到处都是另类的青年,到处都那么“洋气”的地方,是的,我们最不愿意的就是俗。我才发现自己看问题带着多么严重的偏见,如果今天早晨穿了耳洞的不是她,而是随便什么人,我一定会跟周的反应一样。这时她恰好从我们身边走过,走向车站。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着没款没型没牌子的牛仔裤,白色带着一只粉色的猫的图案的T恤衫,我是第一次如此客观地看着她,就象在看一个陌生人。我想,如果她不是她,我一定会说她俗。
  我把这件事和另一件事联系在了一起。我很很讨厌一个叫林志炫的歌手因为,他的声音听起
  来男不男,女不女。我是个极端的人,所以就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讨厌了他。有一天我路
  过音像店,听见一首很优美的歌,一时没分辨出是谁唱的,就走进去问老板。老板说是他唱
  的,我立刻对自己说:“真难听。”就走了。这一联系就不难发现,我看人看事都带了多么重的偏见。一件事,只要是她做的,我就觉得好。这种盲目简直类似爱情了。一般来说,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做了一些你喜欢的事,可如果我因为喜欢了一个人才喜欢她做的事,那我又是怎样才喜欢上她的呢?这种逻辑问题让我头大,所以后来我立志不学哲学。
   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要穿耳洞,她说没什么,就是想。我认为她说的是实话因为她一直以来都只戴两个没什么装饰作用的小银钉,戴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耳洞长死,我有一天趁着午休时间冲到饰品市场挑了一对七彩的“Z”形耳坠给她,从没见她戴过。
         女人写在郭郭的同学录上
   姓名:张婷  性别:我是女的,在这个凄惶的春,每每望风而泣,所以我是女的血型
  :A得不得了  相貌特征:嘴唇经常开裂,眉毛奇粗无比,右边有两个耳洞     宗教
  信仰:长头发主义  自我满意的地方:脚还算比较瘦  喜欢的服饰:越便宜越好  喜欢的颜色:白
  写到这里我终于抓住可以借题发挥大写一通的话题。darling,前天(98年 2月 21日)早上下雪了,你还记得吧?都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了,怎么又下了一上午的鹅毛大雪呢?真不知道这个天是怎么想的。我到小院里看雪发呆,后来不好意思光站着不动,就在院里小转了一下。有一个筐,挂在我家石灰墙上的一个筐,竹编的筐里满满地塞着一些准备用来当抹布的白色的棉纱。再接下来发现,唉,真不忍心写,就是纱布上落了一些雪,纱布是一种发青的白,雪在上面显得很脏。我难过地看着它们,那些棉纱太坏了,它们一定是嫉妒雪!可是,可是这样的一个时候,不应该下雪。如此想来,感激不尽。为了给我们惊喜,为了恢复我们对这个没有奇迹的世界的信心,雪宁可受此屈辱也义无返顾地要飞扬下来。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科学技术主义者下地狱!”而已。我喜欢雪,就是喜欢,就是那种白,人们会说:“绝望”。但,那是我的希望,因为,“你看,又下雪了呀!”
   阶级敌人:科学技术主义者  阶级战友:比我小两岁的表弟(我相信他一旦知道我的
  立场,会马上毫不犹豫地同我并肩战斗!)
  我喜欢的书:村上春树的小说
  记得初中写同学录时,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阿啦蕾》,小学毕业那年因为老师禁止而没有人写同学录,如果那时候让我写喜欢的书,我恐怕会故作深沉地写上《二月逆流》。而今天,决定写下“村上”的时候,我是犹豫了好一会的。是好人,写得也不错,可是也有索然无味的时候。有时候在灯下边看边想,“上帝啊,这还有几页啊这篇?快看完了让我睡吧。”索然无味,也不是谁错了,是没办法的事。我有一个初中的好朋友,很喜欢刘德华。后来,有一次大家在他那儿玩,看刘德华的那本自传,《我是这样长大的》,他好象流露出了一种骑虎难下的表情。于是,我就非常缺德地问了一句:“也不是很喜欢,就是说就是了?”他居然说:“是。”也不是我们的不对,我们也想,她,好好地完全地崇拜,然后就誓死地捍卫他,她,他们。可是,都不一样了,长大了怎么办?又不是总有象我那时候那么缺德的人,去问那数也数不清的一张张骑虎难下的脸,“也不是很喜欢了吧?”说是大人,大人的梦都是灰色的,不知道包不包括梦里的童年。
   嗜好:讲恶心的话  喜欢的人:darling你,周星驰(是真的崇拜)  向往的地方:西安。现在妈妈不同意,但我会说服她的。(注:张楚是西安人,高三的时候她已经练习吃了很多凉皮。笔者)其实darling你别嫌我罗嗦,我是为了学习一个礼拜没写日记。靠(注:青岛土话,意为煎熬,憋。笔者)死我了。现在爽了。
                四
   后来我发现,女人对其他人也有类似的莫名其妙的偏见,例如娜娜。娜娜是一个我怎么看都很平常的女人,不过一看到她我就觉得她是个女人,不象我们大多数一样,只是女孩子。娜娜的皮肤很白,但是很胖。我在心里不无恶毒地把娜娜和她男朋友叫做“一对白猪。”而女人却非常喜欢她的胖,因为有一次我对她抱怨说自己太胖了,她说:“胖好看,我觉得娜娜就好看。”
   可是我不喜欢娜娜,因为她太喜欢娜娜了。我是一个很小气的人,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明,大凡女艺人我都喜欢,因为她们都很漂亮。我只讨厌过三个——莫文蔚,周迅,王菲,而且都是突然之间就讨厌了。我究其原因,发现是因为曾经是我男朋友的三个男人喜欢她们,S喜欢莫文蔚,江喜欢周迅,洋喜欢王菲,并且他们都在我面前称赞过她们。但后来我还是喜欢了莫文蔚,因为她的酷劲儿确实不是装出来的。看过“苏州河”以后也喜欢了周迅,因为她的气质象童话里的精灵。但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不再爱那两个男人了。(或许从来没爱过。)而尽管王菲的声音很好,气质很好,我又很喜欢“重庆森林”,我始终无法喜欢她。我只能对王菲说:“抱歉我不喜欢你,我是真的不能喜欢你。”就象我只能对洋说:“抱歉我爱你,我是真的不能不爱你。”
   如果仔细分析,我对女人的感情不是这么自私的,作为一个很好的证明,女人喜欢周星驰,我经她介绍也喜欢了周星驰。高三的一个下午,我和女人翘了课租了两张周星驰的碟子溜到她家去看。她家住在四方区,是青岛市内四区中最偏的,甚至在坐车向她家进发的时候,我看着车窗外的人和房子,都有点怀疑这是否还是市区。她说:“土吧?来过的人都说真土。”可她的语气决不是自卑或谄媚或其他,我认为那几乎是一种自豪。我知道她喜欢这个很土的地方,喜欢这里每天只想着单位什么时候分房子老婆娘家的小舅子还没对象儿子在学校表现不好老师又叫家长去训话菜场老头卖的肉不新鲜等等的人们,带着一丝挑衅的喜欢。当她形容自己的性格特点是热爱四方的时候,我有什么理由怀疑她呢?我看着那些人的时候觉得至少我理解了她的这一部分。她为什么不喜欢这里呢?她在这里长大,在这些人的包围中长大,她熟悉这些地方和这些人,她是他们的一部分。我点点头,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些,但我也是恋旧的人。
   女人的家是寒酸的,象地下室一样的房子,地上铺的还是砖头。可是我很喜欢她的房间,虽然小得不象话。她用口香糖的包装纸折成小小的纸鹤,穿起来做成门帘,我很吃惊女人也会做这种小女人的事情,不过至少她做我就不觉得恶俗。墙上有她用旧牛仔裤做成的挂包,下面还有流苏,她说为了那些流苏她还折断了指甲。包里面塞了很多磁带。桌子上有亨利·米勒的书和柯特·考本的传记。玻璃板下面压着张楚和何勇的海报。她指着他们的脸对我说:“他们都长得特别象小孩儿。”我承认她说的是。
   然后我们就看碟,那还是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其实很聪明但老是装傻的男人就叫周星驰,而女人已经会惟妙惟肖地模仿他说“Chie ”了。那天周星驰说了一句使我受益终生的话,“了不起是个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至尊宝)以后发生了很多事我都没有死,我认为全靠这句话的指引。但也确实重伤了多次,究其原因,不外有二;一,我很傻。二,我是个女人。我们继续说娜娜。自从女人跟她很好了以后,她们两人就常常一起翘课,也不知道那么大把的空闲时光她们都挥霍到哪里去了,所以以后就只有我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虽然没有了她,窗外的阳光却一天天更灿烂了起来。一个中午,女人和娜娜出去吃饭,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她脸色红晕,然后闻到她身上的酒气。我问她去哪里了,她答非所问地说在饭店里她问一个男人一百块钱上床上不上,那男人说不。她笑着说她丑到一百块都不能把自己卖出去了。她拿了书包就走,我追出去,问她到底怎么了,在吵吵嚷嚷的走廊上。她说她是开玩笑的,她宽慰我说:“你怎么会信呢?我不会跟任何人上床的。”我想我当然会信,我从来都信她,就算她说明天世界就毁灭了我也会信的。我想叫她再跟我一起坐在我们心爱的位子上,或许她不再爱那窗边的无聊风景,可是我还在专心致志地看着。我想叫她带我一起去喝酒,可是她说不,她只想跟娜娜一起。她说:“我看着她就觉得世界很美好,然后也不用人劝,就自己一杯一杯地灌。”我想叫她不要这样了,她这样让我很难过。可是我没有说,因为我留不住她,也不能跟她一起去,我只有自己回教室。我并不担心她醉,我知道她的酒量是不错的,我担心的是她难过,一个女人要难过成什么样才会开这样的玩笑呢?她难过怎么从来都不跟我说呢?突然我又想到什么,可回头的时候她已经去得远了。我只有远远地喊过去:“你知不知道,围墙外的那些梧桐花都谢了!”她头也不回,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
   后来就高考了,再后来就毕业了,有些人上了大学,例如我和女人,有些人去复读,例如S。
   她很喜欢“滚”这个字,我也觉得不错,就剽窃她。我们滚出了高中,滚出了青岛,也滚出了18岁。她滚到了成都,读历史。我滚到了武汉,读英语。我觉得她的专业很适合她。后来想起的时候觉得其实高三真的挺好的,张楚出了新专辑,虽然我没时间听;好不容易等到了世界杯,虽然我喜欢的队都叫人给踢的稀哩哗啦;不过校门口的煎饼裹子倒是很让人感动地降价到一块五,而且有一天我去买的时候那老大妈还跟我说:“你好久没来了。”高三真的很好,可我不想再活一遍了。
   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一个人去了济南,那还是我第一次坐火车。看到车窗外飞过大片大片的麦田,我想起我和女人都很喜欢的那档广播节目“在路上”。后来的四年我一个人坐火车往返于青岛和武汉之间,而她是在青岛和成都之间。我研究了地图,发现在京广线上,我们有一段路是重合的。那些麦田那些河流湖泊和铁轨旁的那些墓碑,是镶嵌在车窗玻璃上的的图片,是我们都看过的。
    分别的时候我没有准备一本本子让别人写下成堆的惜别的话,可是我把我能找到的她给别人写的都抄了下来。我记得曾经有一天,因为 S的第 19次,也是高中时代的最后一次拒绝,我很难过,趴在第二排我自己的位了上。她从后面传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看看窗外,世界美如斯。”我想她还是为我写过一点东西的。后来纸条不知所踪,但我已经记住了。
   女人写在娜娜的同学录上:
  娜娜:
   我在想一件事,你说我们家那房子怎么办?又阴,又潮,地气又不好。特别是我住的那
  间,冬天死冷,夏天死热,如果开窗,如果热极了而斗胆开窗,则苍蝇蚊子与尘埃并入矣。并是烦人。而这是我的家,就是我伤心的时候唯一心向往之的地方。多么悲惨的青春,花一般的年纪,我就每天向往着这么个长年累月坚定不移地透着源源不断的化纤地毯的毒味的地方。每每连滚带爬地逃回这所谓的家,关上门,让毒气无处可逃。悲惨的青春,就每次在这样一个该千诅万咒的地方,小小心把左胸“扑”地搞开,把心捧出来,拍拍,摸摸,哄一哄,骗一骗,看到她吸够了毒气,又贱光四射地活蹦乱跳起来,就开心心地把她抓起来,塞进去,再把左胸搞回原状。这就是传说中的青春。
   就在这样的某一个春天,我遇到了你。往浪漫了想,不禁让我想起“大圣娶妻”中白晶晶小姐的一句羞答答的台词:“啊,我早上起来没有事做,路过盘丝洞就进来拜师学艺,现在你突然提到成亲,我,哈哈,我牙还没刷呢。”我现在有一个好习惯,不会写恶心的话了。不知你有否觉到。
   又是一年春起早。喜鹊喳喳叫。
   总地来说,我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是很快乐的。和你一起,我热爱上了翘课,实在很感谢你。有一个朋友说,要我记住“清纯的高二时光。”我认为她说的很对。多么好的高二,有梧桐花儿不停地开开落落,香香地让一切浸泡在里面,一整年,多清纯,多不容易。
   记得你18岁生日的晚上吗?我们一起吃饭。虽然你和他两个人甜甜蜜蜜的,我只是个电灯泡,但是我还是开心得很,好象自己也挺滋润。我们在灯火阑珊的街头,溜达达闲逛,有好几次我都不想回家,就想那么逛一晚吧。
   聚首的时候,我们应该无言
   别让岁月的机关枪,扫倒无辜的回忆
   而真正分离的那天,我们应该唱一支歌
   舔一舔,尝一尝
   约定好
   一辈子,不相忘
   并不是一定要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记起你的温柔,只是在这样的一个中午,往事才一点一滴,促销变质蛋糕一般急切地,全部浮上心头,历历在目。
   你象一本书,青春,一本书
   难过,不忍读
          
  

2003-08-17 23:58:33  bluezorro (上海)

  高中是快乐的。
  

2003-08-18 01:04:05  JXO (北京宣武)

  刚毕业的这一拨也有各自的青春交响诗
  

2003-08-21 23:26:30  范坡坡 (北京东城)

  我读的时候刚好也在想高中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很动人的!
  我就上刚刚高中毕业的呀!
  

你的回应...

请先登录后回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言

> 相关话题组:

文字的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