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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的结辩陈辞——妓女、新闻和自由

2003-05-26 12:55:16   来自: icehua (北京)
  我的结辩陈辞——妓女、新闻和自由
  文章提交者:丝绸之路 加贴在 网络批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妓女、新闻和自由
  落魄江南载酒行, 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 占得青楼薄幸名。
  从唐宋至元,中国的文艺有多少作品是以妓女为主题的?这个问题我曾经试图找
  寻确切的答案,但终究没有结果,从唐朝杜牧用上面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为青春年
  代发出的惆怅起,至柳永一生以妓女为伍的两宋,又到元代汉人知识份子被贬谪
  后书写的《赛金花》,似乎文学中的爱情,总与妓女有关,或许期间有如凤毛麟
  角一般的张生故事,却也难以掩盖妓女在中国古人爱情生活中的地位。
  即使到了现代,从80年代末开始出现描写妓女或者包养女人的文学,妓女在文学
  作品中也从来没有出现卑贱下流的形象,也许在中国文人传统中,代表了自由爱
  情的,妓女是承载人物,毫无被歧视的迹象,甚至多有歌颂,至少不是什么下品
  人等。
  这和民间对妓女的鄙视,相映成趣。
  我无意探讨这其中包含的社会伦理乃至民俗传统的深层意义,我只想说,摆脱了
  对妓女的先天仇视和鄙视的,恐怕主要是知识分子。这似乎是中国的传统。
  西方,人文学者,似乎也从来没有歧视妓女或者羞于承认自己与妓女有染的成分
  ,伟大的思想者卢梭在《忏悔录》中对妓女身体和自己对其的迷恋的描写,真诚
  得几乎高尚。
  但是妓女无疑却是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况凄惨的,不论西方东方,甚至在各自
  语言的污言秽语中,妓女或者婊子,绝对的是一种侮辱。以性为侮辱,在东西方
  的文化传统中,都不希奇。
  为什么?我不敢说,也许这就是人的价值标准多样化的体现。而正象美食被推崇
  ,暴食被鄙夷一样,妓女被看作是奢靡,欲望过剩的载体,或许,原因在于此。
  这种状况,并没有因为文明的进步,有须臾的改变。尽管“腰缠十万贯,骑鹤下
  扬州”依然似乎是一种美妙的梦想,只是,扬州的标志——妓女,却总是淫荡的
  ,卑贱的甚至该死的。
  
  新闻——深度报道的倾向为何?
  
  深度报道,并非象普通人的想象,什么都可以作为内容,美国人创造的深度报道
  ,是以揭露丑恶为主题的,60年代的揭丑性质的新闻运动,虽然短暂,却是影响
  后来深度报道的根源,从那以后,深度报道几乎等同于揭露,批判,带有强烈的
  倾向性。
  无疑,今天要谈的主题——陈记者的文章,是明显的深度报道;更无疑的是,陈
  记者也揭露了丑恶,但是他的丑恶的定义,或者说他的倾向是什么?
  之所以揭露武汉女大学生卖淫,首先是以世俗观念为基础,中国现形法律为准绳
  ,把卖淫当成丑行来揭露的,而丑行的主角,是武汉的女大学生。
  同这样的深度报道类似的是,多数媒体大篇幅的报道全国各地的扫黄打非“成果
  ”,其中猎奇、香艳、暴力成分比比皆是,其内容表现的主要目的,是卖淫的无
  耻、打击卖淫的正义,卖淫对社会的破坏,打击卖淫对社会的积极意义。这一切
  ,都是主旋律。
  然而这个主旋律的背后,隐藏的是什么东西?各地的卖淫场所,其实际情况是,
  几乎都在警方的庇护之下,甚至很多地方,有针对卖淫的专门的税种,成为地方
  创收和官员政绩的一个部分。扫黄的目的,乃在于在税收和服务业创收之外,警
  方通过罚款创收,完成收容指标,甚至是用来打击那些敢于藐视警方利益的卖淫
  场所的工具,那么,对于卖淫,我们还如何做想?
  卖淫不光彩,从道理上说是如此的,但是卖淫很实际,也确实是社会的需求,实
  际上也在容忍的范畴之内,政府不愿意将其公开化,有从历史遗留下来的因素,
  意识形态政治脸面的需要,但是因此而造成的诸多问题至今难以解决,《21世纪
  经济报道》曾经跟踪调查在武汉推行娱乐场所免费提供安全套的情况,即使是世
  界卫生组织(好象是它,也许是另外的类似机构)为保护那些危险人群的方法,
  推行都极为困难,原因是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恐因此占上卖淫的边,成为被打击对
  象。
  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是揭露卖淫本身的不道德成分,还是揭露这其中存在
  的更深刻的社会问题和制度问题?制度问题记者不敢涉及,这个完全可以理解,
  敲敲边鼓总是可以的吧?在大学生卖淫这个问题上,是揭露卖淫的不道德成分导
  致的所谓危机更丑恶,还是这个群体的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学校不善引导更丑
  恶?
  面对这个问题,陈记者站在了世俗道德高地上,甚至为了追求效果,不惜把被采
  访者(实际对方不知道他的身份)的虚言也加进了内容,即使这个内容连他都不
  信,这个单纯是技术性错误吗?这个不需要我来回答,大家心照不宣。
  这样的报道,严重失实,更对文中涉及的年轻学生的未来,产生不可估量的社会
  影响,也许很多人(不论是否做过,即使作过也不应该为此受歧视)因此面临巨
  大的被社会拒绝的困难,这样的后果,难道该媒体和该记者不清楚吗?如果清楚
  ,那么为何如此?
  所以,这样的深度报道,既然几乎弊远大于利,有什么理由和必要要去做?如果
  要以此敷衍上级关于扫黄打非方面的报道重量的需求,那么何必不从众,和大家
  一起做做扫黄的光面文章,有何不可?不指望该媒体和该记者更高明更勇敢,只
  要敷衍一下保住饭碗如何?踩着性工作者的血泪升官发财,难道不无耻吗?哈,
  原来踩着普通性工作者的头不太容易轰动,只好踩更具有社会关注的群体才更有
  利益可寻。倒霉的是,大学生这个群体在社会上实在是有威力。从这件事也反衬
  了了这个社会目前的不公平到了什么程度。
  面对这些,我只有鄙视二字。
  
  自由——自由的代价
  在这次过程中,很多我敬佩的朋友又一次提到了新闻自由,恐怕因为公怒而给了
  打击新闻自由的机会,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看看自由的代价如何。
  如果保护了这个记者就意味着保护了新闻自由,那么那些因此受到严重伤害的,
  未来生涯因此而受人白眼的年轻人的权利,谁来保障?那么以后这类不负责任的
  文章一概横行又作如何想?
  这两害,哪个更重?新闻自由面临的打击,可以通过不断的努力,来继续改善,
  甚至说,更可以在这个问题上打击一下对妓女人格身心的道德拷问和摧残的行为
  ,至于其他类的新闻,没有众怒,又何来借口压制?
  但是想象因此而产生的对武汉女大学生的歧视,将是长期的,爱情,婚姻,职业
  生涯,几乎都将受到影响,而信奉精英治国的自由主义,居然能容忍这样的大规
  模的连带迫害,真是奇之怪哉。
  为了自由,咱们有多少代价都愿意付出,但是能不能不要先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我不怀疑各位对保护新闻自由的努力和其重要性,但是能不能就以此保护一个对
  一个巨大群体产生了巨大伤害的媒体和记者?
  更何况,批评者和公怒,并不代表就试图对这个记者踏上一万只脚,在这个问题
  上,只要各位不反对我们对行为的鄙视,那么就无所谓,但是由保卫自由上升到
  保卫罪恶和迫害,是不是有点过了?
  我对争取自由的行为,抱有十二分的敬意,本文的目的,也非想让陈记者就此翘
  辫子,但是对大包大揽的纵容,决不能苟同。
  
  对不起,写不下去了,就到此为止。以此为结辩陈辞。
  

2003-05-26 22:50:46  非人间 (北京)

  两千年来,娼妓一门,历名主贤臣,卒不能禁,亦犹
  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为安置闲民之良策。
  ——袁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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