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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色情与情色
2005-02-07 15:02:46 来自:
胡蝶
(北京)
pin-up美女画像之一,B. Medcalf作
除了古人没有摄影、录像带、影碟等技术手段之外,色情文艺的情境古今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文字(小说、诗歌等)和视觉形象(绘画、影视等)是色情文艺的载体。色情文艺一直受到政府的禁止和道德家的声讨,却一直在暗地里大有市场。
关于色情文艺的界定,对色情文艺可以容忍的限度等问题,依然是争论不休和尚待解决的问题。
收集和欣赏色情文艺,是文人的传统爱好——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当然不是每一个文人都如此)。上一章中谈到周作人、刘复等人热心收集民间淫秽歌谣,这在中国文人中是有传统的,明、清上大夫中热衷于搜集、编辑和欣赏色情文艺的,大有人在。欣赏色情文艺给他们带来快感,在一些民间歌谣集的序跋中,可以看到对这些快感的表达:其间四时风景,闺怨情痴,读之历历如在目前,不觉腹中多时积块豁然冰释矣。……虽未足动雅人之兴,亦足以畅叙幽情。(《白雪遗音》高文德序)
批阅之余,不禁胸襟畅美,而积愤夙愁,豁然顿减。……而其中之词意缠绵,令人心游目想,移后忘倦,其亦可以步碧城十二阑干之后尘乎!泉乃恍然日:词无深义,文有别情,吾辈在异乡中可籍以畅叙幽情,岂非小快大乐之一助耶?(同书又序)
这还只是对民间情歌而发,读后感中强调一个“畅”字。对于更多的色情或准色情作品,欣赏者和辩护者们又强调“古已有之”: 孔子编辑《诗经》而不删去其中的《郑风》、《卫风》(里面大多是情歌),是欣赏者和辩护者经常祭出的法宝,尽管这其间有那么一点偷换概念——《郑风》、《卫风》中的诗歌无论怎样大胆讴歌情爱,毕竟没有像明、清色情文艺中那样直接描写性行为。如果《挂枝儿》、《夹竹桃》中那些色情歌谣让孔子见了,他是否还会保留,恐怕还很难说。
色情文艺无法禁绝,最根本的原因,或许在于人性的弱点——人类有情欲,而且不能不寻求情欲的满足。这一点人所共知、本无烦举例,但是看一看《金瓶梅》作者诸候选人之一屠隆的自述,可以加深理解。屠隆说他曾试图“治欲”,即克制、禁绝自己的情欲,但终归失败:
又三年治欲,若顿重兵坚城之下,云梯地道攻之,百端不破……乃知其根固在也。……男女之欲去之为难者何,某日:道家有言,父母之所以生我者以此,则其根也。根故难去也。(《白榆集》卷九“与李观察”)
这段话说白了,就是认为男女情欲是有生理基础的。男女之欲既“治”不去,计将安出?一条路当然是纵情声色,满足情欲;屠隆本人就是因“淫纵”罢官的。另一条路就是色情文艺——欣赏或创作色情文艺作品,也可以使情欲有所宣泄。有的学者从这封信上看出屠隆的“改悔之心,破迷之意”,认为这才是他创作《金瓶梅》的动机,这恐怕未免牵强。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屠隆上面的话还真有其深刻之处——人类之有情欲是生物学上注定的,回避不了。但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类,满足情欲毕竟要受很大限制,这时色情文艺就可以发挥其特殊功能了。现代的文化人类学理论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释:
出路在于窥淫狂症——这里取的是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这个办法一直被广为采用。就其严格意义而言,窥淫狂症指的是从窥探他人的交媾中获得快感,但从逻辑上讲其词义可以扩大,从而包括对于一切性活动作壁上观的兴趣,几乎整个人类都乐此不疲。他们观看、阅读、收听这一类活动,电视、电台、电影院、剧院以及小说等大多跟满足这一要求有关,杂志、报纸以及日常谈话在这方面也大显身手,这已经成了一个重要的行当。……这方面的需求是如此的巨大,以致我们不得不发明出一些特殊替身——男女演员——让他们为我们表演性行为的全过程。他们求爱,结婚,然后换一个角色,隔几天再求爱,再结婚。就这样,可供窥视的东西层出不穷。……我们的窥淫活动从生物学角度看是不正常的。但相对而言,它有益而无害,因为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们对性的好奇感,而且避免使人们卷入可能威胁对偶关系的婚外性关系。(D. Morris:《裸猿》,余宁等译,学林出版社1987年第1版,56页)
这就为色情文艺的社会功能提供了一个较能言之成理的说明,有助于从根本上理解人类为什么会欢迎色情文艺或至少是准色情文艺。
“色情文艺”这个字眼本来并无贬义,人们乍听之下产生的贬义感觉,其实是道学家们长期口诛笔伐造成的“语境”所致。而且要对色情文艺作出界定也是极为困难的,精确的界定是不可能的。在色情文艺和没有任何性意味的文艺作品这两极之间,又是一个连续谱,期间有着无数逐渐变化的情形,特别是那些“准色情文艺”作品,范围可以非常宽泛。比如上古之时先民在石壁上作岩画,其中不乏男女交媾、人兽交媾和阳具勃直挺出的男性形象,用后世的眼光观之,此非色情文艺而何?而如今那些聪明的作者、编辑们,则巧妙地将“色情”改为“情色”,使情况变得更容易被各方面接受。
推想先民的“创作动机”,亦不过“行者歌其选,劳者歌其事”而已,对于迄今仍流传于民间的各种猥亵歌谣,尤应作如是观,所谓反映生活也。对于历史可以有讲史小说,对于探案可以有侦探小说,对于商业可以有商战小说;凌烟阁上可以画功臣,纪念碑上可以刻大战,等等等等,都不过是反映生活,描写生活,以增进其“文化”而已。而人类天生有情欲,靠性交才能繁殖后代,这件事比之探案或商战,立功或战争,不知要重要多少,何独不能笔之于书籍、施之于绘画、形之于影视?
可知色情文艺的功能远不止于缓释性张力这一项,它还有更广泛也更持久的功能。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多元和宽容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性张力会逐步减弱(但在文明社会中它永远不可能等于零),但色情文艺的使命不会到此完结。今日欧、美各国社会中,人们承受的性张力无疑远远小于明、清时代的中国人,而色情文艺在这些国家里依旧繁荣,原因正在于此。
摘自:《性感》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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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7 23:03:15
胡蝶
(北京)
pin-up美女画像之二,P. Frush作。图中美人的腰肢、大腿被着意描绘,所谓性感,正在此等处,并不是一定要裸体的。
2005-02-07 23:03:39
胡蝶
(北京)
pin-up美女画像之三,B. De Vorss作。
2005-02-17 20:27:25
虚构
(北京朝阳)
该书作者是江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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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ldoVejprava
加入了现象网,大家鼓掌!
除了古人没有摄影、录像带、影碟等技术手段之外,色情文艺的情境古今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文字(小说、诗歌等)和视觉形象(绘画、影视等)是色情文艺的载体。色情文艺一直受到政府的禁止和道德家的声讨,却一直在暗地里大有市场。
关于色情文艺的界定,对色情文艺可以容忍的限度等问题,依然是争论不休和尚待解决的问题。
收集和欣赏色情文艺,是文人的传统爱好——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当然不是每一个文人都如此)。上一章中谈到周作人、刘复等人热心收集民间淫秽歌谣,这在中国文人中是有传统的,明、清上大夫中热衷于搜集、编辑和欣赏色情文艺的,大有人在。欣赏色情文艺给他们带来快感,在一些民间歌谣集的序跋中,可以看到对这些快感的表达:其间四时风景,闺怨情痴,读之历历如在目前,不觉腹中多时积块豁然冰释矣。……虽未足动雅人之兴,亦足以畅叙幽情。(《白雪遗音》高文德序)
批阅之余,不禁胸襟畅美,而积愤夙愁,豁然顿减。……而其中之词意缠绵,令人心游目想,移后忘倦,其亦可以步碧城十二阑干之后尘乎!泉乃恍然日:词无深义,文有别情,吾辈在异乡中可籍以畅叙幽情,岂非小快大乐之一助耶?(同书又序)
这还只是对民间情歌而发,读后感中强调一个“畅”字。对于更多的色情或准色情作品,欣赏者和辩护者们又强调“古已有之”: 孔子编辑《诗经》而不删去其中的《郑风》、《卫风》(里面大多是情歌),是欣赏者和辩护者经常祭出的法宝,尽管这其间有那么一点偷换概念——《郑风》、《卫风》中的诗歌无论怎样大胆讴歌情爱,毕竟没有像明、清色情文艺中那样直接描写性行为。如果《挂枝儿》、《夹竹桃》中那些色情歌谣让孔子见了,他是否还会保留,恐怕还很难说。
色情文艺无法禁绝,最根本的原因,或许在于人性的弱点——人类有情欲,而且不能不寻求情欲的满足。这一点人所共知、本无烦举例,但是看一看《金瓶梅》作者诸候选人之一屠隆的自述,可以加深理解。屠隆说他曾试图“治欲”,即克制、禁绝自己的情欲,但终归失败:
又三年治欲,若顿重兵坚城之下,云梯地道攻之,百端不破……乃知其根固在也。……男女之欲去之为难者何,某日:道家有言,父母之所以生我者以此,则其根也。根故难去也。(《白榆集》卷九“与李观察”)
这段话说白了,就是认为男女情欲是有生理基础的。男女之欲既“治”不去,计将安出?一条路当然是纵情声色,满足情欲;屠隆本人就是因“淫纵”罢官的。另一条路就是色情文艺——欣赏或创作色情文艺作品,也可以使情欲有所宣泄。有的学者从这封信上看出屠隆的“改悔之心,破迷之意”,认为这才是他创作《金瓶梅》的动机,这恐怕未免牵强。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屠隆上面的话还真有其深刻之处——人类之有情欲是生物学上注定的,回避不了。但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类,满足情欲毕竟要受很大限制,这时色情文艺就可以发挥其特殊功能了。现代的文化人类学理论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释:
出路在于窥淫狂症——这里取的是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这个办法一直被广为采用。就其严格意义而言,窥淫狂症指的是从窥探他人的交媾中获得快感,但从逻辑上讲其词义可以扩大,从而包括对于一切性活动作壁上观的兴趣,几乎整个人类都乐此不疲。他们观看、阅读、收听这一类活动,电视、电台、电影院、剧院以及小说等大多跟满足这一要求有关,杂志、报纸以及日常谈话在这方面也大显身手,这已经成了一个重要的行当。……这方面的需求是如此的巨大,以致我们不得不发明出一些特殊替身——男女演员——让他们为我们表演性行为的全过程。他们求爱,结婚,然后换一个角色,隔几天再求爱,再结婚。就这样,可供窥视的东西层出不穷。……我们的窥淫活动从生物学角度看是不正常的。但相对而言,它有益而无害,因为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们对性的好奇感,而且避免使人们卷入可能威胁对偶关系的婚外性关系。(D. Morris:《裸猿》,余宁等译,学林出版社1987年第1版,56页)
这就为色情文艺的社会功能提供了一个较能言之成理的说明,有助于从根本上理解人类为什么会欢迎色情文艺或至少是准色情文艺。
“色情文艺”这个字眼本来并无贬义,人们乍听之下产生的贬义感觉,其实是道学家们长期口诛笔伐造成的“语境”所致。而且要对色情文艺作出界定也是极为困难的,精确的界定是不可能的。在色情文艺和没有任何性意味的文艺作品这两极之间,又是一个连续谱,期间有着无数逐渐变化的情形,特别是那些“准色情文艺”作品,范围可以非常宽泛。比如上古之时先民在石壁上作岩画,其中不乏男女交媾、人兽交媾和阳具勃直挺出的男性形象,用后世的眼光观之,此非色情文艺而何?而如今那些聪明的作者、编辑们,则巧妙地将“色情”改为“情色”,使情况变得更容易被各方面接受。
推想先民的“创作动机”,亦不过“行者歌其选,劳者歌其事”而已,对于迄今仍流传于民间的各种猥亵歌谣,尤应作如是观,所谓反映生活也。对于历史可以有讲史小说,对于探案可以有侦探小说,对于商业可以有商战小说;凌烟阁上可以画功臣,纪念碑上可以刻大战,等等等等,都不过是反映生活,描写生活,以增进其“文化”而已。而人类天生有情欲,靠性交才能繁殖后代,这件事比之探案或商战,立功或战争,不知要重要多少,何独不能笔之于书籍、施之于绘画、形之于影视?
可知色情文艺的功能远不止于缓释性张力这一项,它还有更广泛也更持久的功能。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多元和宽容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性张力会逐步减弱(但在文明社会中它永远不可能等于零),但色情文艺的使命不会到此完结。今日欧、美各国社会中,人们承受的性张力无疑远远小于明、清时代的中国人,而色情文艺在这些国家里依旧繁荣,原因正在于此。
摘自:《性感》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