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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南方周末:中国社会主流价值的自信不该如此脆弱
2005-02-01 14:29:12 来自:
胡蝶
(北京)
作者:张天蔚
尽管为了《天下无贼》能够“顺产”,冯小刚在电影局的辅导下费时5年、数易其稿,公映之后却还是没能完全摆脱被指摘的命运。有媒体报道,兰州一位13岁的小偷被抓后交代,看了《天下无贼》之后,他才下决心要做一个“贼王”。而兰州市的几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便据此提出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天下无贼》发出“禁播令”。善于搞事儿的凤凰
卫视索性以电话连线的方式,把提出建议的政协委员和冯小刚导演拴到一起对簿荧屏。虽然政协委员澄清说,他们要求的只是电影分级而非对《天下无贼》的“禁播”,但以冯导从始至终的严肃和谨慎判断,类似的反应和指摘,还是让他颇为紧张。
对文艺作品进行类似的解读,在我们的身边素有传统,而且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也有着不小的“杀伤力”。况且《天下无贼》对贼人贼术的表现尽管已经虚化,但其举止行状的洒脱和神奇,却还是颇有几分“魅力”,对于少不更事的少年而言,未必不会形成诱惑。在这一点上,冯导尽可辩解,却未必能够服众。
不过应该提醒的是,上述“邪恶魅力”的产生,其显因在于影片以各种手段进行的精心表现,而其潜在也更本质的成因,则在于人们对那一边缘人群的特殊生存方式的普遍好奇和想象。就人类的普遍社会心理而言,逾越、挑战社会既有秩序的冲动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在绝大多数人的常态生活中,这种冲动大多以好奇和想象的方式存在,并在文艺作品的观赏过程中,得到宣泄和代偿。这也就是表现边缘人群特殊生存方式的作品,在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欧洲自古就大为流行的骑士故事、侠盗传奇,在好莱坞电影中占有极大比例的西部片、黑帮片,及在中国长盛不衰的武侠小说、江湖传奇,虽然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千姿百态,但其基本的心理基础却是殊途同归。虽然在当下观众、读者的价值判断中,各类江湖人物自有正邪之分,但在故事发生的当时,这些江湖人物莫不是以对既有社会秩序的挑战,而呈现其英雄气概或“邪恶魅力”。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对社会既有秩序的“出轨”冲动,可能因某一文艺作品的“激活”而显在地表达(而非实践),却不会因类似作品的被禁而消失,反之亦然。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还不曾出现过因侠盗小说流行就盗贼蜂起,或因查禁严格就“天下无贼”的时期,似乎可以佐证上述的说法不错。
当人们的某种心理需求客观而且普遍地存在时,自会寻找一切可能的途径和载体以求共鸣和代偿。现在已被奉为“红色经典”,不久前还因为改编得不够严肃而使改编者饱受诟病的《林海雪原》,在文艺作品空前“纯净”的“文革”时期,却是以“黄色小说”而在知识青年中广为传阅的。若干知青回忆文章中,都有相似的细节:一本在无数知青手头流转的《林海雪原》,总是描写“小白鸽”的那几页被翻得最黑最烂或者索性消失不见。这部“红色经典”在那个特殊时期的尴尬遭遇,足以成为研究文艺作品与其社会影响之间关系的经典案例。
当然,以上的所有说法,都不意味着否定不同价值取向的文艺作品,对社会可能形成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一切诲淫诲盗的作品都不在以上的讨论之中。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绝大部分时间内,健康发育的社会都有着自发而有效的校正功能、社会舆论,甚至市场认同,大都可以构成对文艺作品的价值取向及表现尺度的有效约束。好莱坞每年数以千部计的电影作品,堪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但真正被市场所接受并对社会形成影响的所谓“精品”,却极少溢出美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规范,并已在事实上成为这一主流意识形态最具象最有效的表达和传播方式。
具体到《天下无贼》,被冯小刚反复强调的“劝善”主旨,显然与社会主流价值高度合拍,绝大多数观众对“贼王”的洒脱和神奇,也不过是停留在“观奇”心理而已,更多的则是为“二王”的转变而欣喜和感动。即使有极个别人受“贼王”的诱惑而跃跃欲试,我们也应该相信社会的主流价值对这种冲动的无形约束,和法律惩罚的有效吓阻。强大和自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人如此,一个社会亦如此。一个儿童的模仿行为,就导致对一部影片的否定,中国社会主流价值的自信,不该———似乎也不致———如此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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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为了《天下无贼》能够“顺产”,冯小刚在电影局的辅导下费时5年、数易其稿,公映之后却还是没能完全摆脱被指摘的命运。有媒体报道,兰州一位13岁的小偷被抓后交代,看了《天下无贼》之后,他才下决心要做一个“贼王”。而兰州市的几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便据此提出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天下无贼》发出“禁播令”。善于搞事儿的凤凰
卫视索性以电话连线的方式,把提出建议的政协委员和冯小刚导演拴到一起对簿荧屏。虽然政协委员澄清说,他们要求的只是电影分级而非对《天下无贼》的“禁播”,但以冯导从始至终的严肃和谨慎判断,类似的反应和指摘,还是让他颇为紧张。
对文艺作品进行类似的解读,在我们的身边素有传统,而且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也有着不小的“杀伤力”。况且《天下无贼》对贼人贼术的表现尽管已经虚化,但其举止行状的洒脱和神奇,却还是颇有几分“魅力”,对于少不更事的少年而言,未必不会形成诱惑。在这一点上,冯导尽可辩解,却未必能够服众。
不过应该提醒的是,上述“邪恶魅力”的产生,其显因在于影片以各种手段进行的精心表现,而其潜在也更本质的成因,则在于人们对那一边缘人群的特殊生存方式的普遍好奇和想象。就人类的普遍社会心理而言,逾越、挑战社会既有秩序的冲动几乎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在绝大多数人的常态生活中,这种冲动大多以好奇和想象的方式存在,并在文艺作品的观赏过程中,得到宣泄和代偿。这也就是表现边缘人群特殊生存方式的作品,在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都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欧洲自古就大为流行的骑士故事、侠盗传奇,在好莱坞电影中占有极大比例的西部片、黑帮片,及在中国长盛不衰的武侠小说、江湖传奇,虽然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千姿百态,但其基本的心理基础却是殊途同归。虽然在当下观众、读者的价值判断中,各类江湖人物自有正邪之分,但在故事发生的当时,这些江湖人物莫不是以对既有社会秩序的挑战,而呈现其英雄气概或“邪恶魅力”。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百姓而言,对社会既有秩序的“出轨”冲动,可能因某一文艺作品的“激活”而显在地表达(而非实践),却不会因类似作品的被禁而消失,反之亦然。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还不曾出现过因侠盗小说流行就盗贼蜂起,或因查禁严格就“天下无贼”的时期,似乎可以佐证上述的说法不错。
当人们的某种心理需求客观而且普遍地存在时,自会寻找一切可能的途径和载体以求共鸣和代偿。现在已被奉为“红色经典”,不久前还因为改编得不够严肃而使改编者饱受诟病的《林海雪原》,在文艺作品空前“纯净”的“文革”时期,却是以“黄色小说”而在知识青年中广为传阅的。若干知青回忆文章中,都有相似的细节:一本在无数知青手头流转的《林海雪原》,总是描写“小白鸽”的那几页被翻得最黑最烂或者索性消失不见。这部“红色经典”在那个特殊时期的尴尬遭遇,足以成为研究文艺作品与其社会影响之间关系的经典案例。
当然,以上的所有说法,都不意味着否定不同价值取向的文艺作品,对社会可能形成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一切诲淫诲盗的作品都不在以上的讨论之中。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绝大部分时间内,健康发育的社会都有着自发而有效的校正功能、社会舆论,甚至市场认同,大都可以构成对文艺作品的价值取向及表现尺度的有效约束。好莱坞每年数以千部计的电影作品,堪称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但真正被市场所接受并对社会形成影响的所谓“精品”,却极少溢出美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规范,并已在事实上成为这一主流意识形态最具象最有效的表达和传播方式。
具体到《天下无贼》,被冯小刚反复强调的“劝善”主旨,显然与社会主流价值高度合拍,绝大多数观众对“贼王”的洒脱和神奇,也不过是停留在“观奇”心理而已,更多的则是为“二王”的转变而欣喜和感动。即使有极个别人受“贼王”的诱惑而跃跃欲试,我们也应该相信社会的主流价值对这种冲动的无形约束,和法律惩罚的有效吓阻。强大和自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人如此,一个社会亦如此。一个儿童的模仿行为,就导致对一部影片的否定,中国社会主流价值的自信,不该———似乎也不致———如此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