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 登录注册

欢迎大家讨论黄圣依解约事件!

2005-08-10 07:49:35   来自: 雨不亭 (北京海淀)
  本周开始,娱乐新闻里最火暴的就是黄圣依解约事件了!
  想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个演员和这个事情.
  

2005-08-10 15:54:38  雨不亭 (北京海淀)

  黄圣依哭数星爷五宗罪 单方面宣布解除合约
  2005-08-07 09:50:47 来源: 新闻晨报
  昨天下午,黄圣依主动联系晨报记者,希望通过晨报发表声明,单方面宣布解除与周星驰的香港星辉公司八年经纪合约。并表示,她愿意为此不惜一切代价,不只是赔钱“赎身”,哪怕是离开演艺圈,也再所不惜。
  黄圣依称,虽然这份合约才履行了两年,但她已经忍无可忍。《功夫》之后,星辉公司经常在未与她协商的情况下给她强行安排电视剧及唱片合约,并屡屡以能否参与《功夫2》的拍摄为要挟。
  与此相对应的是,昨天网上几乎在同一时间传出消息:黄圣依因私下替某男性杂志拍摄性感照片,令星辉公司非常不满,宣布将她无限期雪藏,以示惩戒。
  双方矛盾明显已势如水火。
  黄圣依昨天是在从北京市区赶往机场的路上拨通记者电话的,“我想告诉你,我要同星辉公司解约!”之后,在对星辉公司的“控诉”中,黄圣依越说越激动,几次快要委屈地哭出来。
  黄圣依告诉记者,她昨天是要飞赴成都宣传宋祖德新片《天堂的眼睛》,临行前已同律师商议向星辉公司发函事宜。黄圣依说:“其实,早在一个月前我已经向公司提出过解约,他们当时很强硬地说,我们星辉打官司从来不输,哥伦比亚公司我们都赢过。”
  随后,记者致电星辉公司艺人管理部主管魏达深,他刚开始对公司要雪藏黄圣依的消息很回避,但随着记者的提问开始涉及黄圣依所提出的“罪状”,他的语气越来越强硬,情绪相当激动,甚至到后来只用“黄小姐”来称呼对方,要求对方讲话拿出真凭实据。
  至于黄圣依的单方面解约,魏达深说没有接到正式的书面通知,至于之前说过的,他认为:“当时她和我们说过的话,我都有记录,我们说不可能提出解约就解约,如果接到正式的通知,我们就会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去做,一切交给律师去做。”至于解约,黄圣依需要赔偿的费用,魏表示:“我现在不好评论,那要看事情怎样发展。”至于周星驰,魏说他已经知道了此事,对于此事的态度,他用“没有”来形容:“没有的意思就是周先生个人表现怎样,我不方便评价。”
  “五宗罪”
  记者整理了黄圣依所列星辉公司针对她的种种“罪状”及星辉公司方面的回应如下:
  罪状一:通过恐吓、威胁手段逼迫其拍片或代言
  黄圣依:拍完《功夫》后,他们就一直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逼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代言,近些日子更是从上到下给我施压。比如说目前所谓的“新星女郎”代言的那个游戏,他们一开始是找我的,我没有兴趣,他们就威胁我说,你不肯,我们会找人替代你,甚至《功夫2》你也别想拍了。
  回应:说话要讲证据魏达深:我们从来都没有这样说过,说话要讲证据,游戏女郎我们考虑了很多人选,因为我们要找最合适的代言人,我们没用这个来逼迫她。
  罪状二:被逼签下《功夫状元》
  黄圣依:我一直不想接拍《功夫状元》,因为拍摄时正值最后的毕业期,学校希望我不要接戏。可是公司却说:“你可以不毕业,但这部片子一定要拍。”这叫什么话,我当时就很不满。当初签约,我就是学生身份,他们应该有这个预期,怎能阻挠我毕业?后来,他们竟把我关在香港办公室,逼我签这部戏,说不签不许走。我在香港举目无亲,没人能帮我,只好签了。
  回应:我们只是建议她明年再考
  魏达深:自己公司的电视剧,当然要找自己的艺人来拍。她要考试,快开机的时候才通知公司,那我们怎么换人?我们的意思是帮她和学校说,推迟到明年再考试。但是她不肯,那我们就说,到了考试的时候,就放她回去。这些在拍戏的过程中都是有记录的,而且剧组的人也都知道,怎么可以乱说?
  罪状三:疑似人格分裂
  黄圣依:我本来是个很开朗的人,可是现在我每天都睡不着觉,忧心忡忡。其实我已经很配合了,该偿还的也已经偿还了,但公司太没有人情味,他们认为我就是应该无条件回报。我现在都有些人格分裂,甚至有抑郁倾向,我的家人、朋友都很担心。
  回应:公司管理条例并不严
  黄圣依所说的抑郁倾向,是否是内地艺人不适应香港公司严格,甚至苛刻的管理而造成的?
  魏达深:我不相信是这样,内地与香港的经纪公司制度都一样,很多公司比我们要严格很多,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黄小姐没有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出去工作,拍很过分的照片,这是公司不允许的。
  罪状四:内地演艺活动无人打理
  黄圣依:我是内地演员,大多数时间呆在内地,但公司丝毫不管我在内地的演艺活动安排。我只能自己找助理打理。一些杂志来找我拍封面或请出席一些颁奖活动,都是非商业性的。他们今天竟然在网上公开发文诋毁我,这是一个经纪公司该说的话吗?
  回应:所有的经纪事务我们都在做
  魏达深:所有内地工作,公司都在做,我们帮她做了《功夫状元》、《天堂的眼睛》、《猛龙特警队》等,尤其是《天堂的眼睛》,她的价钱很高,全部都是公司帮她谈的,怎么能说没人给她做呢?
  罪状五:不负责任,说话不算数
  黄圣依:这是个极不负责的经纪公司,公司很多艺人年纪小,没有经验,也不懂签合约应该注意什么,稀里糊涂就签了,现在追悔莫及。他们曾承诺《功夫》里会有我更多戏份的,后来都变卦了。
  回应:不是说解约就解约的
  魏达深:其他艺人的事情不用她来批评,公司对不同的艺人有不同的发展计划,黄小姐要说自己的事情就说自己的好了,别人的不用她来说。
  “五大问”
  关于此次黄圣依与星辉公司的纠纷,记者还向她提出了几个疑问。
  1问:是否因“新星女郎”而斗气?
  黄圣依:刘佳杰也是签了公司很多年现在才出头的,她也是星辉的受害者。很多公司旗下的艺员敢怒不敢言。对,公司是先来找我做那个游戏代言的,为气我,才去捧别人给我看。但我真的一点都不气。我还要谢谢他们放过我,不继续逼我。
  2问:为杂志拍照是否属实?
  黄圣依:对,我是替《男人装》拍过一组比较成熟的照片,但你们可以到网上去看,这照片实在没什么大不了。什么破坏了他们一直以来为我塑造的清纯健康形象?他们有花心思塑造过我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问:公司为何为“爽约代言”一事发声明?
  黄圣依:为那个品牌的服装做代言的事,完全是星辉公司不对。他们看上了别的品牌,不想继续,就玩蒸发。我咨询了律师,怕惹官司,就去拍了广告,结果星辉倒说我不听话。后来他们发声明,只不过是为了挽回公司的名誉,哪里是为我?
  4问:为何公司给你安排的活动你都不想做?
  黄圣依:我拍公司的片子当然不如接拍外面的片子酬劳多。这些日子他们又逼我同香港一家唱片公司签3年合约,威胁我不签的话就不让我演《功夫2》,要雪藏我什么的。我是想唱歌的,但我觉得还不是时候,而且我也不喜欢这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是,他们以拍《功夫2》和是否带我去韩国发展为交换条件逼我做一些事,我觉得很不尊重人。拍不拍《功夫2》我无所谓,但我要争这口气。
  5问:你不怕得罪周星驰吗?
  黄圣依:我既然提出解约就已经做好付出一切代价的准备。对于周星驰,我从前接受采访时也是这么说:我很欣赏他的才华,但其实我对他的为人并不了解,我不方便说他好,也不方便说他不好。我这次不是针对某个人,只是针对星辉公司。我一直很尊重周星驰,最后终于答应拍《功夫状元》,也是他劝我后妥协的。(公司对你的政策是周星驰的意思吗?)他是大老板,我想没有一件事他是不知道的。
  

2005-08-10 15:56:20  雨不亭 (北京海淀)

  星辉公司严正声明
  
  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imited (WAA) (“本公司”) 就旗下艺人黄圣依小姐近日之言论综合响应如下:
  
  1. 本公司绝不接受旗下艺人擅意违约或终止与本公司的合同。
  
  2. 本公司两年多前与黄圣依小姐商讨经理人合同,前后耗时数月,经双方协商所确定之文稿双方皆深明其条款。如今,黄圣依小姐企图单方面终止合同,本公司绝不接受。
  
  3. 作为黄圣依小姐的全球独家全权经理人,本公司克尽职责,在短短的两年内为黄圣依小姐的演艺事业,不论在知名度或收入方面,皆取得卓越的成绩。本公司也很早就大幅超越与黄圣依小姐约定的工作目标、分红目标。
  
  4. 本公司从来没有向任何人作出任何威逼或禁锢行为。黄圣依小姐确于今年3月26日在本公司办事处与本公司管理人员洽谈工作事宜,她自由的逗留在本公司办事处、自由的离开并回到酒店。如果任何人士继续散布诽谤性言论,本公司将向他们采取法律行动。
  
  5. 黄圣依小姐近几个月来,拒绝接受本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私下承接工作,违反艺人与经理人公司的协议。
  
  6. 本公司重申立场,经理人与艺人之间的争议、工作安排的意见等,应通过尊重合同、友好、直接、面对面的洽谈解决,而非通过传媒喊话、无理指控、操控舆论去解决。
  
  本公司为黄圣依小姐的全球独家经理人,若任何企业或人士在不经本公司同意下,擅自与黄圣依小姐签约或使用其服务,皆严重侵犯本公司权益,将须负上法律责任。
  

2005-08-10 16:00:28  雨不亭 (北京海淀)

  导火索:性感照片
  

  

  

  

  

2005-08-10 16:05:21  雨不亭 (北京海淀)

  说实话这组照片拍的太难看了,色彩,质感,风格都非常低俗!
  

2005-08-14 10:20:05  老猪 (暫住中國)

  跟那个叫什么宋祖德的烂人混在一起的人,能有什么好的。。。说实话,我每次看有关他们的东西就想吐。我连生理上都忍受不了,别提什么了。
  

2005-08-14 19:57:20  房囚 (北京海淀)

  是那小姑娘不懂事而已。
  

2005-08-15 08:08:49  di7dai (北京)

  牙有新后台了,靠。
  

2005-08-18 00:37:32  若曦 (北京朝阳)

  哈哈~~娱乐圈如果不闹腾,怎么能叫“娱乐圈”呢?大家都不甘寂寞哟!
  

2005-08-18 16:51:55  酷乐猫 (北京石景山)

  她在怎么折腾也比章子怡强,去演日本艺妓,侮辱中国女人,她丫有病!~
  

2005-08-23 23:37:25  happy1544 (北京)

  人家姓黄的来头不小啊!
  

2005-08-25 16:49:06  刘兵

  时代人物周报:星女郎黄圣依练就“星”功夫(http://ent.sina.com.cn/r/m/2005-08-23/1511818673.html),下面是节选其中的一部分大家可以看看,我觉得文章中这个李静平说的不错
  做人要厚道
   8月10日,内地知名经纪人、仲杰传播副总经理李静平向《时代人物周报》谈了对此事的看法,“处理纠纷的方法有很多,但他们双方都选择了一种比较激烈的方式。闹到这一步大家都不好过。一方面,星辉没有造就黄圣依吗?凭心而论,周星弛的光环给了黄圣依很大的加持。可以说,没有《功夫》就没有黄圣依。她现在说外面的工作都不是公司安排而是直接找她,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如果没有《功夫》人家会联络你吗?另一方面,公司看到这些问题以后,有没有用比较平和的态度去和艺人做沟通?不应该有那种:我给过你机会,我造就了你,所以我就能用强硬方式”的作法。
   她认为,双方透过媒体互相喊话是不明智的,“因为媒体往往会有自己的见解。所以我们都要求艺人不要透过任何第三方的传话,要与公司面对面做心平气和的沟通,这样双方才能了解到彼此的本意。”从这个角度看来,她认为目前黄圣依封口改由黄爸爸出马也是不合适的,“她爸爸也算是第三人啊。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应该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要一有问题,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出来了,这样不好,有第三人介入事情就更难解决。”
   对于星辉禁锢威吓、伪造签约等不合理手段,李静平表示不清楚具体事实不方便发表意见,不过,“一个专业的经纪公司是应该不会用这样的手段的。”
   但她也认为,没有事先沟通,黄圣依就私自接拍有争议的照片等行为,是对公司的不尊重,“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关系,应该讲既有权利也有义务。理论上黄圣依所有的工作,包括接拍写真,公司应该事先知道。如果公司不知道,那就有问题了。艺人与公司之间存在沟通和彼此尊重,这是一定要有的。现在让公司从媒体上直接看到这些照片,那又情何以堪呢?”
   对于矛盾焦点所在,黄圣依与星辉的8年经纪合约合理与否,李静平表示,“8年不算长,还有10年、12年的,内地艺人李学庆的合同就是15年,据说台湾艺人陶晶莹的合约还是终生的。合约的内容都是双方看过,同意之后才会签的,这要看双方的诚意和默契。我没有觉得8年是一个有问题的期限。”
   李静平说,“艺人和公司是站在同一条船上的,那就一定要做到双赢。大家都要有共存亡的精神,而这个精神之本就是合同。既然签了经纪合约,就应该要强调一种‘合同精神’,要本着去接受和执行这份合约的态度。执行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矛盾和分歧,那双方就要及时做沟通和协调。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艺人,可能在签约时就想着怎么来解约,因为不愿意放弃眼前的利益和机会。而当她有了一个新机会,也许就会想要挣脱原来的合同束缚。”
  

2005-08-25 22:52:47  老猪 (暫住中國)

  这文章还算是比较中肯不是跟风吵作的。
  做事情首先要有契约精神。黄圣艺要是觉得这个合约不是平等的,那当初就可以不签嘛,难道当时也是有人逼着?不能后来红了就觉得都是自己的功劳。很多话说的明显是混淆视听。毕竟公司的利益是和其艺人结合在一起的。一个公司再傻也不至于去毁灭自己的摇钱树吧。至于公司,那是一个文化和管理的问题。
  

2005-09-03 01:14:52  hupan

  [quote]下面引用由酷乐猫2005/08/18 04:51pm 发表的内容:
  她在怎么折腾也比章子怡强,去演日本艺妓,侮辱中国女人,她丫有病!~
  [/quote]
  怎么说也是去侮辱日本女人吧
  

2005-09-09 09:48:33  我爱小鱼 (北京海淀)

  说实在的,,一直觉得这件事情实际上是有它的必然性的。。因为作为香港的公司,,它们的娱乐产业比大陆发达很多,,所以,,对于艺人的包装很讲策略和步骤。。这不符合大陆演员普遍一炮而红的习惯,,所以,,双方的矛盾在所难免了。。
  作为黄,,成为周星驰《功夫》女主角之后,,星辉公司基本上没有再如何宣传她,,个人猜想他们是想打造一个‘玉女’形象,,而香港作艺人的手段绝对不是内地这样在一段时间内猛炒一件事情,,所以,,具体他们的步骤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地,,那就是星辉给黄作了一个长期的计划,,
  在这个时候,,黄要毕业了,,她可能对于自己在大陆这种半红不紫的状态很郁闷,,于是,,就未经星辉允许就作了一系列的曝光行为,,这其中包括给<男人装>拍的这一组照片,,这组以性感为主题的照片正好有悖于星辉的宣传策略,,双方矛盾公开化。。
  以上纯粹属于个人意见,,至于黄有没有后台什么的,,不在这一观点范畴,,目前不做讨论,,
  还有一条与雨不停窃语:我觉得这一组照片拍得不错,,说实话男人装从创刊到现在的每一期我都有,,虽然每一期都有若干女明星的暴露照片,,但是真的性感的并不多,,黄的这一组,,其实色彩等都不错,,尤其是牛奶的运用,,非常传神,,你可以找本杂志看看。。
  不过,,不管,,星辉和黄怎么样老,,其实收益的一定是黄,,因为她得到了希望得到的知名度,,不过,,她无意中帮男人装做了一个大广告!!
  

2005-09-09 09:51:39  我爱小鱼 (北京海淀)

  [quote]下面引用由酷乐猫2005/08/18 04:51pm 发表的内容:
  她在怎么折腾也比章子怡强,去演日本艺妓,侮辱中国女人,她丫有病!~
  [/quote]
  连电影都没有看,,怎么就知道是侮辱中国女人的呢??况且艺妓里面还有杨紫琼和巩丽,,怎么不一起骂了呢
  

2005-09-17 17:56:59  言岩 (北京海淀)

  哎!!!!!!!!!!!!!!!……
  

2005-09-23 11:08:23  左手猫 (█████)

  演员有压力是正常的.所以黄有此举动可以理解.
  但黄是星珲公司捧起来的,却无丝毫感恩之心,说话太过偏激.
  何况合同是双方协商后签定的,有履行的责任.
  :em01: 黄有些不懂事了...

  

2005-09-27 02:51:46  言岩 (北京海淀)

  ……
  

2005-09-29 20:39:11  菜豆

  做人是根本!
  有些人就是太过急于求成!不过人家黄有干哥哥撑腰,啥都不怕哩。嘎嘎~
  

2005-12-25 10:50:38  wallen

  不喜欢她,哈···
  

你的回应...

请先登录后回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言

> 相关话题组:

电影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