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第一次看到关于这条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太不可思议了,简直跟他妈电影一样!今天在新浪上又看到了上面的新闻,将之改编成电影的想法遂又升起。
如果要我拍,就以这个小女孩的视角为切入点,试着感受一下她的心情,妈妈一下子说没就没了,还来不及悲伤,就要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压力。睁眼后就发现自己变成了公众视线的聚焦点。或许还有可能存在的威逼和恐吓……
想这我就后悔了,人家都这样了,你不说给人点支持(我们能给什么支持?恐怕只是另一种压力罢了。)还一门心思在她身上寻找卖点,简直是TMD禽兽不如啊!不行,这事咱不能干!
可除了这个,咱电影工作者(请原谅我厚颜无耻的以此自居)还能干什么?电影不就是TMD反应生活的么?新闻不让报,报纸不让登,咱鼓弄个DV针砭一下时弊还不成?
突然想起几天前,在考研辅导政治班上,那位据说是全国知名的C教授在讲评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历史的前进方向永远是由所有人的合力方向决定的——那么在当代的中国,究竟谁才是这个合力的主导方向?难道就是那先富起来的百分之十?那剩下的90%又如何?他们每天每日辛辛苦苦的疲于奔命,难道换来的就是被历史遗弃的结局?
从前有一条铁路,路上行驶着一列火车,奔向一个方向。有一天,火车突然在路上停驶,于是车上的乘客都下去推车,只留下司机和几个身份特殊的高等仓旅客。车在大家的推动下慢慢又发动了起来,可是高等仓的乘客们认为车上人太多,影响了速度,于是命令司机开车,把车下的人都扔下,于是火车开了,只载着那么几个人,一往无前……
直到有一天,车又停了,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天下着大雪,所有人都无路可走,只是这时,再没人来推这车了……
看报道上说,这两个女人,撞人的和被撞的,都是45岁,45年前,中国还没有宝马车……也许35年前,10岁的未来富婆系着红领巾走在上学路上,曾和跟着爸爸进城的10岁的未来农妇擦肩而过……
那时,如果有人对她们说,多年以后,你们当中的一个会死在另一个的车轮之下,你说她们会不会相信?
东北三省正隆冬,冬至时节天地冷。
冰封千里雪纷飞,农家瓦舍夜亮灯。
公婆卧床需医治,儿女读书费用重。
且把疲劳饥饿忍,仍需赶早赴哈城。
青葱白菜车上装,剥下枯叶自家用。
细数零币旧袄中,推起三轮赴省城。
寒风拂面似刀割,心忧菜贱盼天冷。
人刚进城天乍亮,车快人多小心行。
迎面驰来一宝马,醒目四六车牌号。
名眼一望贵人来,可怜农妇不知情。
宝马车旁擦一缝,吓傻乡下女菜农。
巡府儿媳惜娇车,怒发冲冠把车停。
可叹农妇身与家,亦难赔起一车命。
两妇相吵恶语向,行人忙劝心气平。
吾本贵为巡府媳,黑龙江省我横行。
今遭乡下刁妇辱,何有颜面会亲朋?
衙门皆怕我有权,媒体畏势无敢言。
刁妇再多一句嘴,撞死尔等又何如?
怒火未息上报马,脚踏油门车疾飞。
菜农女子不及躲,一命呜呼赴黄泉。
本是好心劝架人,十二人伤心堪悲。
卖菜农妇身已死,手中紧攥几零币。
人下宝马抽中华,众目睽睽扬长离。
法官审判葫芦案,本是死刑缓两年!
只因监狱难休眠,保外就医人悠闲!
牛头马面苦哀求,黄泉路上缓一缓。
窦娥临死尚许愿,我赴黄泉无遗言。
今夜托梦与夫君,公婆儿女全仗你。
清明忌日勿烧纸,儿女上学需花钱。
进城勿与人吵嘴,遇见好车先躲远。
妻子教训要牢记,莫要犯傻告状去。
警察再把你抓走,公婆儿女谁照看?
教导儿女苦读书,考上大学做法官。
当官要比省长大,或许咱家能伸冤!
鸡鸣拂晓两鬼催,一步三回赴黄泉
(网易坛友的当代长恨歌)
转——关于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的相关报道
2004-01-04 14:50:02 lifesucks
2004-01-05 18:38:23 和尚 (冰城)
这件事确实很考验法律的公平性.
判的这么轻的确与她是副省长的儿媳有关.
这种关系让许多人不敢出来作证.
我想你有拍的理由,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反省自己.
反正我相信房囚说哥的[IMG]http://www.fantasy-studio.com/non-cgi/emot/em08.gif[/IMG][quote]下面引用由房囚在 2004/01/04 06:54pm 发表的内容:
黑暗无处不在,但总有光明的一天
[/quote]
判的这么轻的确与她是副省长的儿媳有关.
这种关系让许多人不敢出来作证.
我想你有拍的理由,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反省自己.
反正我相信房囚说哥的[IMG]http://www.fantasy-studio.com/non-cgi/emot/em08.gif[/IMG][quote]下面引用由房囚在 2004/01/04 06:54pm 发表的内容:
黑暗无处不在,但总有光明的一天
[/quote]
2004-01-05 20:18:17 和尚 (冰城)
这是我在别处看到的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档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你不踩油门加档,车也不会蹿出去. 而只有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才能踩油门。 结论: 那个女司机是故意杀人.”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档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你不踩油门加档,车也不会蹿出去. 而只有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才能踩油门。 结论: 那个女司机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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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0:20 沈阳今报
宝马车连撞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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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秀文是不是故意杀人?
宝马车与自行车
□记者 吕业辉
2004年新年,没有给16岁的梦瑶(化名)带来欢乐。吃过早饭,爸爸又一个人出去了。梦瑶收拾好碗筷,擦了桌子,站在屋中央不知该做什么。妈妈遗像里慈祥的目光让她看了就想哭。
“如果妈妈在的话,日子不会这么冷清。”梦瑶说,家里虽不富裕,但妈妈总能变着法儿地让全家人高兴。这次妈妈的离去,最悲伤的就是爸爸,如果不是为了她们姐妹俩,“爸爸早就找妈妈去了。”
至于妈妈被撞死的细节,她始终不肯多说一个字。尽管后来记者与她的家人通了无数次电话,但得到的都是“我们还要在哈尔滨继续生活下去”。
惊心:宝马车连撞13人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梦瑶的父母(代义泉、刘忠霞)驾驶着满载大葱的农用车行驶到哈尔滨市人才市场门前。为了躲避从对面驶过来的面包车,代将农用车的方向盘向右打了一下。没想到却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刮在一起(固定大葱用的绳子套在宝马车的倒车镜上)。但代义泉夫妇并没有察觉,继续开车前行,宝马车则被农用车拖出约1.5米左右。此时坐在宝马车内的苏秀文姐妹立即下车拦住代义泉夫妇。
代义泉于当日向《黑龙江晨报》回忆悲惨一幕时说:“……两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人走过来,年龄一个在30岁左右,另一个看上去40多岁。她俩不由分说,抡起皮包就向我和忠霞打来,边打边骂‘×××,你把面包车刮了才几个钱,刮我的宝马你赔得起吗?’大概骂了几分钟,在围观群众的劝解下,她们不再打骂了,让我们卸葱,想把倒车镜闪出来。我和媳妇忙了十多分钟,卸完葱,两个女人就上车了……没有想到,起车之后,她的车竟向前猛冲,第一个就把我媳妇碾倒在车下,而后又向看热闹的人群冲去……”
李林(化名),现场目击者之一,他是记者在哈尔滨期间惟一一名敢说话的人。李林说,事发时他听见激烈的吵闹声。苏秀文向代义泉夫妇破口大骂:“×××,你傻×呀,刮车了你还往前走。”李林看到,宝马车的倒车镜与大葱刮在一块儿,车身擦上葱绿色。但李认为,几捆大葱不至于将车刮坏。围观群众也对苏的辱骂不满:刮坏车你该报警就报警,该私了就私了,骂人能解决啥问题?
卸完葱后,苏秀文嘴里嘟囔了一句就上了车。“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李林心里咯噔一下:妈呀,出大事了!他又往前靠了靠。“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就跟杀完的小鸡似的,直扑棱。”李林说,刘忠霞躺在路上的一个小坑里,她当时就死了,脑袋都扁了。幸亏代义泉离得远,否则,也得被撞死。
宝马车连续撞人后又撞到路边的大树上,这时才停了下来。水箱破了,一只轮胎卡在路基上也爆了。此时车下还有人,围观群众将车抬起来,才将人从车下拽出来。此事共造成一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
较量:穷人、富人、媒体
此事发生后,哈市各大媒体连续作了报道。许多目击者都说,听到苏秀文上车前说“我要撞死你”这句话,但一提及出庭作证,却又无人敢站出来。这是为什么?
最初几天里,包括死者家属及伤者在内的所有受害人一致表示:要告到底;但此案开庭后,却没有原告,只是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充当本案公诉人。这又是为什么?事发当天,苏秀文的丈夫关明波(音)稍后开着一辆奔驰车赶到现场。关安慰苏秀文说,“没事儿,有100万够赔他们的了!”据了解,关明波是哈尔滨某集团的总裁,是哈市最大的路桥承包商。
事发后,刘忠霞的家属曾两次找到李林,请求李能为他们出庭作证。但过了一段时间,李林接到代义泉的电话,称他们整不过老关家了。
据哈尔滨媒体记者说,报道后的第二天,哈市部分媒体接到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并要求审判经过“要以法院通稿为准”,以至于庭审第二天,一家报纸四名记者仅发表了100字的审判消息。一名记者十分不理解:“这只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嘛!”
去年12月29日,哈市交警支队宣传处的一位同志在非正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断言,记者的调查一定不会成功。他首先认为,“谁都不敢和你说任何话”,理由是凭他的感觉。记者问:“为什么后来的证据和最初的不一样?”他没有否认,并且说,(目前)所有的证据都对苏秀文有利,她丈夫的家族在哈市很有经济实力。
据他介绍,关家在死伤者的赔付上共拿出27万余元,其中死者家属得到9.9万元。这位同志坦言:这些钱对一个农民家庭不是小数。
宣传处这位同志的“断言”在记者接下来的行动中得到了验证。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记者说:“所有关于此案的东西全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区法院无权接受采访。”而省高院宣传处王女士的态度则十分强硬:“我们这儿已经宣传报道完了,从现在起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据代义泉的一位亲属说,关家在赔付代家9.9万元的同时,与代家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要求代家今后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包括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在哈市时,对此事进行采访的还有国内另外一家权威媒体记者许明(化名),他进入哈市的第二天关家就知道了。12月30日,记者与梦瑶通电话时,梦瑶突然压低声音:“……我爸爸快要回来了,我对你说,通知许明赶紧离开哈尔滨,昨晚老关来我家了,他连许明的名字都知道了,情况对他非常不利……”记者再想多问,梦瑶挂断了电话。
质疑:庭审中“有很大争议”
杜向东(化名),哈市法律研究者。从开始到现在,杜向东一直关注着此案的进展。12月30日,他向记者提供了12月20日此案审理的全部录像资料。杜认为,此案虽然宣判,被告人也没有提起上诉,但在审理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有很大争议”。
质疑一:12位证人没有到庭
据录像资料显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共出具12份证人证言,无一人当庭作证。杜认为,目击证人的证言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核查,要当庭对证。其中的一问一答很关键。
第一份证人证言是代义泉的,而且,代在证言中称“没有看到妻子向苏秀文赔礼道歉”,而大部分证人却指出“看到死者连连向苏道歉”。这是否与苏秀文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没见过刘忠霞、不认识刘忠霞”有某种巧合呢?
质疑二:苏秀文是不是故意杀人
据交警部门10月29日对媒体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苏供述,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后被代义泉的妻子刘忠霞拉开,刘还连连向苏道歉;且当时周围围观群众对苏秀文比较同情,认为是农用四轮车超宽才刮上宝马车,并没有起哄和对苏进行辱骂。苏当时确实比较气愤,但没有达到对周围群众恼羞成怒的程度。如果说,苏对刘忠霞生气可以理解,但对12名路过群众没有任何利害冲突。所以,从动机上看,苏秀文没有故意撞人的动机。”
杜指出,12名无辜被害人受伤是由于汽车高速行驶后产生的巨大惯性导致的,这只能证明苏秀文没有故意撞那12个人的动机,但并不能证明其没有故意撞刘忠霞的心理活动。
我国法律在认定犯罪时,支持“疑罪从无”的说法,在证据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似乎可以认定苏无罪;但反过来,认定苏秀文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不也不置可否吗?至于“苏秀文当时头脑激动,想踩刹车却踩到了油门上,是精神溜号儿、误操作”的说法,许多司机都不能完全理解。当然,这也是一种可能,但应该有根据。
当苏秀文再次上车时,她认为挡位是在锁车挡上,按惯例往下一拉以为是倒车挡,实际上是拉到了前进挡的位置。所以苏秀文一抬刹车,车便往前动。如果按照当时地面有刹车痕迹以及李林看到的“车稍稍往后动了一下”,那么性质就完全变了,就成为有目的往前撞了。
谎言:到底会不会开车
在庭审现场,苏秀文坚称自己从前到后没有与刘忠霞有过任何对话,也不知道她与代义泉是夫妻。而在交警部门的认定书中明确写道:苏秀文供诉,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后被代义泉的妻子刘忠霞拉开,刘还连连向苏道歉。
苏秀文所持的驾驶证是1997年核发的,驾龄应该是六年。在交警部门最初的询问中,苏秀文的回答是“经常开车”。而在法庭上,苏说她不会开车,是今年8月她女儿回国后才教她学的开车。苏甚至说:“我不知道什么是手刹车。”
悲伤:同龄人命运不同
杜向东说,鉴于本案的起因和传闻中苏秀文上车前说过“撞死你”这样有待证实的重要线索,而刑侦部门却没有及时介入。代义泉因为大葱超载被吊扣驾照八个月,而苏秀文却未经学习获得驾照,相关单位是否承担责任?苏被批捕后,一直关押在劳教所医院并不是看守所。
梦瑶告诉记者,她妈妈死时才45岁,而苏秀文也刚好45岁。两个45岁的女人的命运却天壤之别。一个坐奔驰、开宝马,另一个连大葱也卖不得了。对于判决结果,梦瑶说不是很重要,判一年和判十年都一样,因为妈妈没了。
转机:此案可能重新调查
1月2日,代义泉的一位亲属突然接到哈市道里区交警大队的通知,要求他于当日到大队重新接受调查。这位亲属后来说,交警大队接到命令,该案要重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