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馒头”制作成本几乎为零,这种形式肯定不可能在目前中国的电影业界产生----包括电影学院的学生。“馒头”不仅是评论,还可能是一个作品-----一个电影作品,一个将别人的作品拿来为自己使用而导致的一个作品。在目前中国所有的电影评论中创新了一种形式,并带给大众某种意义上的满足和快乐,或曰解气。各种原因意外而必然的让它得到如此广泛传播,在中国网络和电影史上是一个奇迹。
如果“馒头”的形式被大众和现行法律认可,那预示一个新的影象形式将成为生活中一个组成部分,独立电影人成功的道路不仅仅只是参加国外展览获奖后的“曲线救国”方式,从网络上诞生名导的时代已经到来....
2006年2月24日 星期五
一个“馒头”引发的纠纷从最初的法律纠纷成为一个文化事件,直到如今已演变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大众娱乐话题。
“馒头”铺天盖地,大众津津乐道,我却看到一种悲哀。我一度怀疑胡戈是不是陈凯歌的亲戚,这样的炒作目的就是让胡戈一炮走红?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轻度的、没有根据的怀疑,从种种迹象来看,胡戈和凯歌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凯歌也用不着以这样下三滥的手段给胡戈造势。
简单点说,“馒头”的纠纷无非就是两个焦点:侵权和凯歌的私愤。目前案件还未开始受理,侵不侵权法院说了算。我不想究其细节,官司真要打起来,我不会在乎谁赢谁输,而且也没有谁赢谁输的结果。我的意思是:如果凯歌赢了,那说明现在中国的法律有很大的缺陷和漏洞,这是中国法律的尴尬和不幸;反之如果胡戈赢了也证明不了什么,本来这就是一次合理不合情的一个个人行为(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打这样的官司太无聊了,还不如李敖的女儿李文起诉物业管理有价值。“观众”对这场纠纷也表现得太过于热情。去年的佘祥林冤案怎么就不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馒头重要还是人命重要?
另一个焦点是凯歌个人的私愤。凯歌耗时三年,耗资三点四亿人民币打造中国有史以来最昂贵的大片虽然票房很争气,但好像还没有挣回本(截至到2006年1月7日止,《无极》全国总票房是1点8亿)。凯歌本来心情就不是很好,半路又杀出个胡咬金,搬弄“是非”,更是败坏了凯歌的情绪。
我以为,以凯歌大师级的范儿,怎么会沦落到“小鸡肚肠”(凯歌前妻洪晃语)的份上呢?凯歌说胡戈:“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想说的是:“凯歌不能无耻(聊)到这种地步?”
凯歌不满的其实是胡戈的言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片),不高兴胡戈在片子里面不留情面的“诋毁”、“讽刺”、“挖苦”(宪法上都说了人人有言论的自由的嘛)。即使胡戈多次解释没有不良动机,并表示愿意道歉,凯歌依然不放过胡戈这小子。这是为什么呢?好像是以势在压人。
对于这场“血案”没有必要说太多,官司要打就早打,早打早结束。大众对“馒头”的兴趣也逐渐在降低,该炒的都炒了,该热的也都热了。凯歌也应该像张艺谋一样勤奋点,多拍一拍自己的电影,大家都拍武侠、功夫其实也很没意思的。《无极》权当一个教训,就别放在心上了。有时间再整一个超越《霸王别姬》的出来,别让大把的精力耗在这个没有多大意义的馒头上了。胡戈是个有创意和想象力的青年,戏仿和恶搞也只是一时风靡,创造属于自己的作品才是真正的牛B!
“馒头”很无趣,大众很无聊。中国人的文化娱乐只剩下超女和“馒头”,一点创造力都没有。
馒头,这样玩下去还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