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啊
一开始看的时候挺喜欢的
也许不抱着为地下乐队鸣不平的想法会好点
毕竟它只是个电影
不是个有凭有据的报道
有时候我甚至宁愿地下乐队都象他们一样充满英雄主义情怀
光膀子唱我们是黄的,我们是大的,我们是长的
我们是朋友吗,我们是同志吗?
我们是兄弟吗?我们是瓷器
子曰的相声摇滚很有趣
加上那首晚安北京
整个片子剪辑到处都是有趣的小花段
硬伤估计就是李欣兄说的港台文化对内地的误解造成的了
曾经就有人说一个安徽出来的艳舞女郎操着一口港台呛
实在恶心人
要是从每个人的独白说它是硬伤我就不承认了
电影不该被电影的统治阶级制定的规矩所约束
任何适合这个情节的表述手法都是应该被认可的
墨守成规是没有必要的
——关于《北京乐与路》及其他
鬼晓得为什么香港人会对如此的一个主题有了兴趣——摇滚乐,对于港台流行文化而言,摇滚乐肯定是个对立面。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首先,这部电影绝对是顿港式快餐加上些许星星芝麻调味儿,却一不留神让本是附属的调味品成了主角和噱头,电影本身沦为了鸡肋。当香港人老辣的营销理念和相对雄厚的资金支撑遭遇大陆成灾的人才资源和无限的消费能力和潜力时,难道真就像是老鼠遇见了大米一样吗?
《北京乐于路》会成为其中的异类?这是一部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算不上优秀的电影,它的硬伤之多足以毁灭影片中有意充斥着对理想者的敬意与无望的伤怀。但这些都是次要的,“最终的关怀”还是留在了舒淇吴彦祖二人身上,仅仅通过这部影片,我们起码可以清晰地看到一部分所谓的港台电影人士来大陆共谋大业的实质,这很武断,但我们竟然有了证据。
主流文化对摇滚乐的误解和恶魔化正如摇滚乐对主流文化的敌视和反抗,当然,这么说早就是过时的了,只是这在中国还不过时。这不是地下电影,不会鼓捣出太多让文艺青年们共鸣的暗语和感伤,它的煽情手法比较大众和表面化,因为是想让人人都看懂都鸣都叫都掏银子,所以吴彦祖变成了独立音乐人,代表港台精英文化,耿乐变成了地下乐队的歌手,代表北京边缘文化,在他俩中间出现了一个巨俗的角色就是舒淇扮演的艳舞女郎。其实仅仅从选取演出上还不够说明导演的“居心不良”,进入影片的实质后我们才能、才敢准确地说这次的合作从文化(产业)接轨的内核上讲是失败的,甚至是带有地域文化歧视感的。那些不负责的举动来自:子曰的音乐现场不是POGO者们释放的天堂,北京地下摇滚圈里不都是满嘴脏话的酗酒滋事的流氓,而且也真的没必要把大家都弄那么过于的姿态感和草猛。虽然这是部通过描绘北京地下音乐圈子的芸芸众生来写一个三角恋及其他们个人的生活走向,属于白领三角恋腻味之后的新品种,顺便带上地下文化玩一玩,也只是闹一闹而已。纯粹是霸王硬上弓,尽管很多地下乐手都在片中得到了出场露脸的机会,但不知道他们是否关心这片子究竟在写谁的生活?对,这根本是不重要,大家在这个行为中都获得了多多少少的实际利益就最重要,而我们真的得到了娱乐的体验了吗?一部电影,在叙述过程中若干个点里的某一点即将要达到某种意义上的高潮时被忽然停止,调头跑开,一切看似优秀的动机都被业无情地埋没掉,我们坐在它对面观看,时而哀伤,时而更哀伤。
而似乎唯一难得可贵是他们保持了港人一贯坚持人性化电影的一面,而没有入乡随俗地假大空一番,只是在进入下一阶段时被自身最初的属性所限制,止步不前。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在我们愤慨于港台文化对于内地的误解时,我想,我们也是不是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去隔岸观火呢?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完全否定任何形式的探索与实验,中国电影,哦不,是整个华语电影需要在更多层面上进行更广阔的领域合作,只是,我们更欢迎真正的合作者而非猎奇者。
李欣/文
200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