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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MONSTER》——欲望的分裂与希望的重组

2005-06-29 10:49:57   来自: 春萧
  [这个贴子最后由春萧在 2005/07/01 08:29am 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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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物”的词义并非可以简单的归为“欲望”或者“负面情绪达到临界的衍生物”,而约翰的行动以欲望置换来解释也小看它了,虽然其的确利用了人心并消灭人心,不断更换自身欲望,但那些绝非他行动的真正目的。
   
    MONSTER中有一则寓言:“和平之神要给他人带来幸福,做了很多很多事,做得过多的结果成了极恶的魔。——神是该消灭魔的,神如果自己变成魔,只有自杀才能消灭魔。”约翰是出于一种保护欲望,保护妹妹这本身是没错的,是善的表现,约翰实在做得太多了,他要给妹妹带来幸福,同时却把灾难带给别人。约翰需要不断湮灭过去是因为要保护妹妹,那么,假如妹妹死了,哥哥就不需要再保护什么湮灭什么了么?
   
    如果说妮娜死——约翰也会死,按他极端的想法,每个人生存都必须有理由,没了理由就没必要活着了,所以妹妹死了的话他也得死。这类解释虽然比较圆满,但还存在问题:如果说约翰死的话,就没有人可叫妮娜的名字,实际上她就可以变成普通人,就得救了。可是如若他认为他死了就可以让妮娜幸福,那他为什么一开始不自杀,让妹妹把一切过去都消除?可是反过来他如果死了妹妹却不必死,而是得救。这种种看似矛盾的解释还是让我们从头说起。
   
   正文:
   最初的试验(注1),当安娜亲眼目睹了那场集体暴毙,并且在任何庇护下都无法求得自身的完整与安宁时,她不自觉的选择成为怪物;而约翰看到那样的安娜,他做出个决定,就是吃掉安娜成为怪物的经历,即将妹妹的记忆化为自己的,而继承了妹妹一切负面情绪的约翰便成为了怪物。
   
   按照《没有名字的怪物》寓言理解,怪物分裂成两个是在妹妹杀哥哥未遂的时候开始的(其实早在约翰决定吞噬妹妹的“怪物”,分裂已经开始。只是他原以为他得到的“怪物”是完全的),他去接妹妹,大约与找到名字同时,就是他把目标对准休伯特,欢天喜地的去找另一个怪物,结果另一个怪物不想要那样的生活,她没名字无所谓,因为她本来就是不需要怪物之名的普通人,而约翰面对如上事实的做法:他试图把妹妹身边的人都杀了,也就是约翰一直做的要把妮娜的记忆化为他自己的,要让妮娜想不起来。
   
   妮娜当时的和平是个假象,假如妮娜的父母不是“决心不告诉她过去”,而还是决定告诉她,又或者其他人提醒了,那么妮娜的幸福就是虚假的,既然妮娜的记忆恢复,怪物再度回归本体,约翰就没必要存在了,约翰意识到了这点。——他既不想让自己消失,更不想让妹妹的记忆苏醒。约翰无法自杀的理由便呼之欲出:其实,他是在活变成怪物的妮娜!他代替妮娜成为怪物,成为了神体内分裂出的恶魔。然后妮娜怎么办呀?她只能自己杀了自己。于是妮娜打算自杀,杀了变成恶魔的那部分自己就等于杀了约翰,因为哥哥不过是她的一个分身,这个故事的内涵至此更深了,“人真的可以变成任何东西”——可以变成怪物,也可以像现实的妮娜那样,所以说,其实根本就没有约翰,所以“你即是我,我即是你”。
   
    而这个寓言也因为天马的干预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起初依约翰的设想:按照寓言的发展,怪物吞噬了怪物之后,变的孤独了,怪物的名字再也没有人知道了,这样他的妹妹就能不受任何干扰幸福的生活,而天马不经意修改了这个寓言。也让约翰对这个寓言有了新的认识。
   
    所以,本来约翰只是想要吞噬并置换下去,然后因为意外(妹妹发现了他杀死李贝特夫妇)没能成功,所以寓言没有实现。——他想阻止怪物,他承继了一切记忆,所以只要消灭了他自己,妮娜就不会有那个记忆了,不会有怪物了。换句话说,消灭了他就是消灭了妮娜的怪物,他以为自己就是妮娜的怪物,即“和平之神杀了恶魔,解决一切问题”,再不会有怪物出现,妹妹只作为普通人而存在。只是他没有意料到后面——后面他发现,他不过是妮娜怪物的一半,而且他活下来,也表示寓言的不正确,也或者说偏离寓言里怪物吞噬了自我后的正确。所以他后来去找妮娜(二十岁生日那天),为的是阻止那另一半复苏——他只好吃掉妮娜的经历作为自己的,这样自己就是完全的怪物了。他在那次意外中活下来了,就是说妮娜的怪物还活着——不管怎样,不管他有没意识到他是妮娜的怪物的一部分还是全部,既然妮娜的怪物还活着,自己一旦死亡,他拿走的记忆就又还给了妮娜,所以他新兴的想法是杀死自己并不是解决之道。而且事实也证明妮娜体内的怪物随时存在发作的可能:当她想起她杀死了哥哥,她的表情是很恐怖的,在质问天马为什么要救活哥哥之前的那个笑,似笑非笑的表情,很象约翰(约翰=妮娜的怪物)。怪物就要按怪物所知的去找那个名字,而他也要继续消灭妮娜的怪物。
   
    从休伯特的经历来看,这是目前最好的名字。以后的人如果要死,都是因为要保有休伯特这个名字,就是说他们两兄妹以休伯特的姓氏生活,不再找新的宿主,不过为了维护休伯特这个名字,他会吃掉所有妨碍他的人,于是他找到了休伯特。在那里潜伏成了助人为乐的书童,然后他想要休伯特的名字。
   
    他要持续的把妮娜的怪物吃掉,如果这个名字是休伯特,其实妮娜只要成为休伯特下的附属品就可以了,妮娜如果不想要这名字呢?怪物吞噬了另一个只是要保有名字,那么就吞噬下去,也就是约翰一直做的要把妮娜的记忆化为他自己的,要让妮娜想不起来。当妮娜想起来了,就是妮娜不再是顶着他的名字的怪物了,那么就该吞噬了。——约翰要毁灭一切,一切让妮娜不可能成为休伯特的因素,就是与妮娜有关的一切,使记忆可以在休伯特里歇息,可以在休伯特里沉睡。可是妮娜不肯,跑了,那么他便要赶上来继续吞噬妮娜的怪物。
   
    所以约翰才会不断采用那种错误的方式。所谓家庭不正该用温暖来覆盖过去的悲伤和孤独?而约翰却是一再破开家庭温暖,一再制造悲伤孤独,因为他仅仅承继的是妮娜的记忆,那个记忆就是那个怪物。而怪物即使找到了名字,找到了幸福,也还是会不满足,会饿,会继续吞噬掉幸福的家庭,所以约翰才会杀掉他们的养父母。约翰不断吞噬着妮娜的记忆,却是不由自主的,那是因为,怪物需要延续记忆,怪物需要延续另一个妮娜的记忆。而放之于她记忆的具体化——约翰这里就变成为行动,即所谓妮娜记忆的再重现。约翰真可悲,他以为自己是怪物,其实仅仅作为妮娜的记忆而存在,仅仅是妮娜记忆的分裂(包括哥哥打扮成妹妹的外貌都是二者这种关系的隐喻。)。结论是:怪物(约翰)的本体实际上是记忆。
   
    这样理解的话,在约翰心中,如果怪物是妮娜的记忆,那么名字就是记忆的幸福。所以妮娜才会感受到他的悲鸣和痛苦,而约翰真正的出路也就是妮娜承认了这段记忆并且正视,妮娜原谅了约翰,让这段记忆和她以后的记忆能并存;反之如果妮娜杀了约翰,很有可能就是妮娜继续约翰做过的事情,所以天马才会拜托妮娜千万不要开枪,这样记忆就重叠了;而妮娜原谅了约翰,两个都得救了,名字便可以证明约翰的真正存在。
   
    约翰只不过是为了他自己和妮娜的幸福,既不想自己消失,也不想妮娜成为怪物,所以他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说通了,他找到名字他自己便得到了幸福——所以他们要一起幸福只有最终达成谅解。而没有名字的怪物真正的结局应该是:妹妹没有名字,哥哥找到名字,他们都幸福了。这在普通人看来完全不可思议的解决之道,正是对多数认为故事结局黑暗的观点一个有力的否定。
   
    关于三则寓言:
    妹妹杀死哥哥是《没有名字的怪物》寓言的演示,虽然结论出现偏差,但过程忠实按照寓言的演示,果然是怪物孤独的存在有名字相当于没有名字;而在和平之神的问题呢,和平之神杀了恶魔也杀了自己,也没有幸福了。还有一个寓言,大眼睛和大嘴巴选择与恶魔进行交易的故事,那其实就是对于恶魔而言,选择和不选择,其实并不重要,选择交易和选择不交易,下场都只得悲惨——杀死作为怪物的自己或者杀死自己都是惨痛的;所以妮娜选择第三条路——原谅!妮娜要先杀一次约翰,后来要自杀一次,最后才学会原谅。原谅也是爱的一种,所以怪物最终要说的主题是——只有爱才能战胜一切!
   
    (由此可见,作者浦泽直树的思想境界着实深邃!当然,这个据说是直树的就地取材,但是无法否认作者对于故事天才的构造令人惊服。)
   
    注1:取自葛利马的笔记分析,试验操作过程大同小异:
   
    “西侧、快乐杀人者增加-发现快乐杀人者-洗脑-使其有目的杀人,并混迹于快乐杀人者之中-最高伪装-完全犯罪成立。”
   
    “方法。挑选有才能的少年=杀人本能-隔绝-剥夺姓名-反复朗读-反复提问-传说-由恐怖导致自我崩溃-绝对孤独-由破坏行为导致对‘无’的信奉-反复反复反复反复-神的境地=超人。”
    补充:约翰在书中的定位并非仅仅作为妮娜的怪物——同时也是天马的,更是大家的。他本身既是实体,亦可看作引渡他人内心深处怪物的觉醒而存在。举个明显的例子:被通缉的天马曾一度被认为有双重人格,这并非闲笔,天马对于约翰,有着追查到底的执着,其心底的怪物被约翰逐渐提取、放大,无法停止杀掉约翰这个欲望不断催促着他追击;另一方面,良知也在提醒自己要拯救约翰,这时的天马已经不能单纯的归为“为民除害”了。
    而受其操纵的那些人,他们的怪物因为约翰,终究将自己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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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1 13:27:16  murmur (北京通州)

  一直没明白MONSTER的究竟,是真的有个事件做原型吗? 很古怪...
  

2005-07-01 23:29:13  evanhl (北京东城)

  真高深..完全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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