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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给大家连载一个东西。第一篇《贫嘴张国勇的幸福生活》

2004-05-28 18:38:22   来自: 红烧肉 (法兰克福)
  [这个贴子最后由红烧肉在 2004/05/29 08:32pm 第 1 次编辑]
  
  以前在西安念大学的时候跟同学搞的一本书,尝试着记录一下当时大学生恋爱的真实状况。
  后来材料搜集的乱糟糟的,整理一下了以后送到出版社,刚开始他们很感兴趣,后来说太灰色(也许是他们觉得太黄色),没有出成。
  时间过了三四年,现在大学里面的孩子们也整个换了一茬,可能跟当时不太一样了,大家就当看历史吧,哈哈。
  整本书分三个大部分,我给大家贴一些比较好看的。
  

2004-05-29 02:46:49  红烧肉 (法兰克福)

  先给大家发点故事
  贫嘴张国勇的幸福生活
  
  我叫张国勇,今年二十二。
   我小时候在东北吉林省生活,当然,也在那里出生。我有两个姐姐,她们很喜欢我,也喜欢骂我。我从不和她们计较,女人,懂什么。但是我还是会告诉爸妈,我爸把她们揍得哇哇叫。
    我小学时候年年是三好学生,中队长,第一批加入少年先锋队,有大红花戴,有高级笔记本,班上的小女生都暗恋我。我最喜欢升国旗,穿着白衬衫兰裤子,带绸子做的红领巾(一般的都是布做的),手里拿一个小棍子站在那里,台下的人都看我。
    八岁的时候我坠入了情网,我写了一张纸条给一个女生,上面写什么我忘了,但是她后来告诉了老师,老师告诉了我爸,我爸和我妈商量了很久决定打我一顿。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决定做出战略性的行动,那就是出走。
    我一直走,在吉林的大街上走,我想我可以走到越南,去打自卫反击战,我可以奋勇前进不怕牺牲,立功、受奖,衣锦荣归,看到她在路旁的门边滴着悔恨的眼泪看着我,而我不会理她---不,我会微笑着对她说:“来吧,我原谅你。” 后来我饿了,不得不停止了这次本来可以让我一举成名的行动,回家后我爸妈先让我吃了一顿饭,再让我吃了一顿板子,解放军优待俘虏。
    后来,我想其实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只不过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我仁慈地原谅了她。
    当我把那句“我原谅你”告诉她的时候,她却跑了,跑得很快。 我想她是感动、羞愧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这样也好,我舍身取义,她茅塞顿开,最后此情可待成追忆。
    那时候我的理想是做一个将军,岳飞那种,还要死而后已,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上了初中,我和一帮同学天天打桌球,打电游,老师气得鼻子歪,说:“你们不学无术!”我们本来就不学无术,无术是什么东西,我听都没有听过。我们天天讲义气,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就像许文强和丁力。
    有一次,我们到外面去和人打架,我很激动,所以冲得飞快,但是一不小心方向跑反了。
   
   初二的时候我开始追一个女生,那女生很漂亮,追她的人很多,当然,他们都不行,都没有追上。那女生有一条长辫子,皮肤很白,为了不让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感到不自然,我开始用海鸥洗面乳,三块八一瓶,高档货。当然,我本来就挺帅的,我觉得我长的有点像张国荣。
    我一直都不轻易给她和我接近的机会,因为我觉得如果很快就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那么未免显得太有些轻率。我可不是个随便的男人。后来有一天,我问她:“你想不想当我的女朋友?” 她的脸都激动得发白,然后激动得哭了起来,然后转身跑了。
    这件事情让我很恼火,跑什么跑,没见过世面。 但是这件事情也让我最终明白,女人是靠不住的。虽然她喜欢我喜欢的脸色发白,但在世俗观念的桎梏下,她还是让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老师又让我爸妈知道了这件事情。 
  
  然后,我爸夸父追日,我飞檐走壁,我妈则发出响遏行云的声音,我的两个姐姐则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将我控制在可以享受最惠国待遇的范围内。我在江湖上练出的本领无从施展,最终很悲壮。
    初三我退出江湖,开始好好学习。因为那个脸色发白的女生居然和一个连电游都不会玩的小白脸好上了。那个男生的成绩是全年级第一,她是第二。 这种门户之见是我深恶痛绝的。所以,我要推翻它,就象许文强推翻冯程程她爸一样。
    那时候,我的理想是当一个有情有义的黑道英雄,惩恶扬善,天天讲义气。
    初三毕业了,我上了高中。 高中有一帮很有意思的人,他们喝酒抽烟的姿势都很帅。但是我后来居上,一口气可以吐十五个烟圈。之所以没有吐更多个,那是因为我爸发现他的烟少得很快,开始怀疑我,家里充满白色恐怖。
    于是,我开始研究音乐,刘德华和张国荣是我主要研究的对象。研究前者是为了搞清楚为什么他有那么多的女的喜欢,这也是一个心理学范畴的问题;研究后者是为了想搞清楚为什么他长的像我就可以那么红。
    高中上课的时候很好玩,我常和前面的女孩子聊天。当然,我知道他对我有意思,但我只是玩玩而已。何必太当真呢?她曾多次赠我带有暗示性的礼物如半块橡皮,一个废纸团,若干白眼等。那种白眼不是普通的白眼,请你相信,那确实是意味深长的白眼。
    她身上的味道很香,真俗。
    有一次放学后我和她走在街上----当然,是她粘着我---初中时的那帮哥们看见了,他们拼命地冲我打口哨,起哄。他们是嫉妒,我知道。谁让他们长的不是像成奎安就像吴孟达呢?只有我,张国勇,长的像张国荣。只是,他们在街上这样让我感觉很丢分-----我现在是个文明人,当年混的时候的事情就让它往事不要再提,让它都随风去吧 。
   可是他们居然还跑上来和我打招呼,好像和我很熟的样子,还说:“这个马子什么时候泡的?”
  
  为什么要说“泡”呢?其实我和他之间只是很纯洁的友谊。他们不懂,真是一群土人。 那女孩子听到这句话后激动得跑了,还说了一句很有水平的带反语修辞格的话:“无聊!”
    其实她在窃喜,我知道。但是,我不会给她机会的。
  那群土人都没有考上高中,在我高三的时候,他们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卖衣服的,有的在蹬三轮,劳动致富,比我有钱。
    关于高三,我感到真它妈的困. 这种时候整个学校里的高三学生被分成了"两类人".就是估计考得上大学的和没有希望考上大学的.这种分类很严格,而且分出来的人也很自觉地表现出了不同的姿态,好像他们确实不是一个人种,有的是人她妈生的,有的是妖她妈生的. 我很荣幸地成为了人类的一员,那是因为我妈为了不成为妖怪,去找了一趟校长。
  于是我开始了人类的生活,一般来说,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就坐在教室里面,听老师上课,外面明亮的阳光下,那些妖怪们在跑来跑去,乐不思蜀。我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不屑。
    很快到了夏天,高考了,考完了,回家了,放榜了,考上了。 人类里的成员又少了一部分,很荣幸我依然还算是人。我考上了西安的一所大学,这所大学专门研究交通方面的问题。这个暑假 ,我喝了很多酒,抽了很多烟,和人与妖们在一起醉生梦死,人妖大同,天下太平。
  
  
  那个脸色发白的女生没有考上大学。我早知道,她是妖精。
    高中的时候,我的理想是当老板,赚大钱,作娱乐界的巨子,捧红很多歌星----当然,也包括我。
    9月份,我来到了这所大学,这所大学里全都是人,没有妖。在这个满是人的地方, 我的头发像韭菜一样生长。
    我是个很有上进心的男人,所以,我在班上担任了班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是记迟到早退旷课,收书费,发通知以及其他相当重要的工作。我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它提高了我的组织能力和与人交流的能力简称人流能力。
    我还热爱学习,上课一节不拉,但是为了保证身体的健康,上课时我会抓紧时间睡一会儿--一小会儿,大概两三个小时左右。如果不睡,我会通过 阅读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修养,曾阅读武侠名著《浪女天骄〉全集,《血魔门〉全集共五册等等,大大增强了我的文学修养和理论水平。
    大一下学期由于我工作努力,人流能力出色,我被抓到学院到院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在那里,我设计了许多优秀的宣传作品,其中为某糖果厂做的口号最为经典。时值97年中国争夺世界杯入场券,糖果厂赞助我院马列主义学习小组的活动,并将抽出大奖赴法国看世界杯。我想出“吃糖!到法兰西看球去”这一响亮而又简洁的口号,被广为传诵。
    不过传的时候有些差错,大家都把它念成了“吃球!到法兰西看糖去”。
   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我用了7天时间把我们所学的东西好好看了一遍。太她妈难了,我开始对高教制度进行反思,不是说只要有能力就是有用之才吗? 考完后的结果让我很意外,我居然得到了二等奖学金,噢,不,我不意外,这是我应该得的,我平时都上课了态度是好的。
    大一认识了很多人,可惜都是男的。 咦,我为什么要说“可惜”呢?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我开始对一个宣传部的同学产生关注。我觉得它很有能力,并且值得培养。呃,对她是女的,可这又说明什么呢?我只是关心她而已,你们不要胡思乱想。
    我经常找她谈话,了解她的思想动态,要知道,我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所以,我还会关心她的生活,比如说给她改善一下伙食,到“爱的小屋“去吃鱼香肉丝,七块钱一盘。这让我体会到一种小布尔乔亚的情调。
    在这种接触的过程中,我感觉有一种超过友谊的东西发生了。我很痛苦,因为这种好的意图结果滋生出了这种始料不及的情感,让我很矛盾。我知道她肯定也和我一样痛苦,因为她也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纯洁的友谊,所以她对我总是躲躲闪闪的。
    后来又一天,我花了100元钱,请她去名典咖啡屋喝茶。咖啡有30元一杯的,也有28元一杯的,我点的是30元的,为了让大家都放松,我还点了2瓶20元一瓶的嘉士伯啤酒。气氛很好,大家都有默契,所以她不说话。我先谈了谈最近学
  校里的动态,做了分析,又对我所主持的宣传部工作做了展望,最后水到渠成地谈到了她最近的思想活动。
  我说: “其实,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更进一步。”
    她害羞地说: “我,我不这么认为。”
    我说: “感觉是很重要的。”
    她低头说: "是。”
    然后她又抬起头,说: “我对你没什么感觉。”
    然后她就走了。 
  
    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知道,她一定在说谎。就算没感觉,难道就不能慢慢培养吗?我坐在那里,怀着愤慨的心情喝光了所有的咖啡和啤酒,在街上走着,深深感到了虚伪对青年的毒害之深。
    从此我退出了学生会,辞去了院学生会宣传部策划组副组长之职,放浪于山水之间,混迹江湖。
    我认识了一群朋友,他们都很有才华,也很桀骜不驯,和我的性格很像。有对影视特别有研究的老于,等等,还有情圣杨相东,不过,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好闲着。我们成天在一起探讨各种问题,他们都夸我有性格。我认为,我还有很多更可贵的品质他们没有发现,比如说,我觉得我很有深度。
    对影视很有研究的老于有一间单独的房子,坐落在北沙坡村,还拥有高科技--电脑。我们常常在那里观摩影片,并探讨。我们看过很多好片子,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比如,《金瓶梅》就有港板和台板之分,这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情圣杨相东还经常带一些女孩子过来玩,其中几个还对我有意思,嘿嘿。
    大二期末考试,由于老师无法接受我的特立独行,让我有两门课没过,一门是《理论力学》,52分,一门是《弹性力学》46分。我不在乎。其实,我有些愤慨,为什么他们不放倒老于和杨向东,他们也没上课。 总之,我感觉不爽,因为一个学分75元,理力4个,弹力4个,加起来重修费就是600元,够我租好多碟。
    后来,研究影视的老于有了一个女朋友,就开始离群索居,和我们接触的渐渐少了起来.我对她背叛组织的行为感到不满,觉得他有些鼠目寸光---一一个女人,嘿,一个女人就把他搞定了,还不是美女。
    于是我和情圣杨向东住到了一块儿,我们在北沙坡村租了一处房子,一百元一月.我出四十,杨向东出六十---因为他老是蹭我的烟抽。当然我不是在乎这点钱,我认为这是原则。在无聊的时候,他会叫来几个朋友打麻将。除了打麻将,我们还经常去酒吧,这都是文化人才干的事。
  
    后来我还到一家叫做“圣罗朗”的酒吧去当了酒保。那家酒吧的老板让我叫她宋姐,可是有许多人叫她小宋,杨向东则背地里叫她宋妈---她是那种让人看不出年龄的女人,很有魅力,我认为。
  在圣罗朗酒吧干活的期间,我遇见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在墙角有一张桌子,很多人都喜欢坐在那里,其中也有很多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在那里有时候会有两个人,有时候会有一个人,有时候刚开始是两个人后来变成一个人。大一时 宣传部的那个女生和一个男生常来,总是装作不认识我----哼,心虚----然后会坐在那个角落里,和那个男生不知道干些什么。
    那男生小气得很,每次就点一壶茶,六块钱。
    有一天,人不多,她们俩又来了。又坐在那里。又点一壶茶。过了一会儿,男孩走了,女孩子还在那里。又过了一会儿,女孩子要了两瓶酒开始喝。后来吐了一地,还流口水。
    那一天我扶他回去了,她扶着我的肩膀,头发很香。她一路在和我说话,说了很多,一直说。我没记清,我只觉得她的腰很软,并且我有些激动。那天晚上的风很冷,学校的路上没有什么人,一路走回去只碰到了一个保安。我一路都沉重地想着一个问题:to be,or not to be?
    情圣杨向东告诉我:be ,使劲儿be.还说:"你就给她一个机会吧."我想也是。可是后来,呃。
    后来,那个女生又找了一个男朋友,长的比成奎安还丑,自暴自弃。
    大三的下学期,我的了一次大病---胃出血.关于这个病在外面有一些谣言,说我是因为打麻将输光了饭票饿的。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是,我必须澄清:打麻将没有输光,真的。得病期间有很多朋友来看我,提着香蕉、苹果,杨向东给我在病房里陪床,并且吃我的香蕉,直到吃完。我爸妈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二姐知到了,送了两样东西给我:一样是1000块钱,一样是“活该”。小时候不懂事,积怨太深呀。
    我在病床上睡了很多天,闲着没事,我就开始思考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总觉得我不是一个平庸的人,真的,但在大学这几年我觉得我有些背,感觉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做似的。于是我开始规划,今后到底作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可是我做什么好呢?但是我知道,我想先毕业,然后最好能够找个好单位,然后,然后再说。我想,找到一个好工作,就是我的理想了吧,然后再好好干,说不定能一个月好几千块呢。想到这里我没有再想下去,因为这里的空气很难闻,但是我很喜欢在这里呆着,而且我胃疼得厉害,并且也开始困了。所以我心满意足的睡了。
  
  张国勇采访笔记
    张国勇在一所著名大学读建筑工程,读到了大四。他的同学们在明年夏天将会毕业,然后离开这里,到一些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为四化做贡献。他也想这样。
    张国勇身高一米七二,体重65公斤,三围匀称,身体健康。来自东北吉林,近视,但不严重。
    有钱的时候抽三五,没钱的时候抽烟屁股。
    拥有诺基亚3210手机一只。但常常停机。
    爱吃羊肉泡馍,而且一定要嚼着蒜吃。
    说话声音很亮,喜欢唱谭咏麟和张国荣还有零点乐队的歌。
    有几颗大暴牙。是淡黄色的。
  
   
    读到大四的张国勇住在一间还是坐落在南沙坡村的房子里,我们到他那里的时候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质西服正在刷鞋,因为他的两双鞋都穿脏了。我们注意到他穿着一双花色的棉拖鞋,没穿袜子。他看到我们,很热情的打招呼。
    他的房子里有一张大床,墙上挂着几件衣服,一张桌子上摆着台灯和一些书,一张椅子。墙上钉了一些架子,架子上放着一些磁带、梳子、擦脸油。床上有两个枕头,两床被子,床单是粉红色的。桌子上的书名是《大学英语四级解难》,书翻到了第31页。
    我跟他以前就认识,我们聊了一些事情,他反复地强调,过四级是目前最要紧的事情,因为如果不过四级,就毕不了业。所以现在天天不上课,在房子里看英语。他烟瘾很大,不一会儿就抽光了一包烟。他和他女朋友是网上认识的,他的女朋友在一所别的大学念书。我们拍了他一些照片,他很高心地让我们摆弄,经常在屋子里摆出各种定格的姿势。
    下午,他女朋友过来了,我们请他们去吃了一顿麻辣烫,张国勇吃的兴高采烈,也吃的很多。最后我问他上大学上出什么感觉没有,他一拍大腿说“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这个房子有一扇窗户,离地面大约有一米五左右,挂着一块淡蓝色的窗帘,现在是冬天,一点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照在已经不太干净的床单上,光柱里飘着飞扬的粉尘。每天早晨,这一束阳光就会照在张国用的脸上,像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2004-05-29 03:07:09  francois (上海徐汇)

  好文,有点意思啊!
  

2004-05-29 03:52:20  篮球飞象 (原始森林)

  够贫~!
  

2004-05-29 11:55:11  红烧肉 (法兰克福)

  [quote]下面引用由篮球飞象2004/05/29 03:52am 发表的内容:
  够贫~!
  [/quote]
  够直接!
  

2004-05-29 15:08:22  若曦 (北京朝阳)

  哈哈,不赖!
  不过八岁就堕入情网,是不是太早了点呀?
  

2004-05-29 18:53:07  言岩 (北京海淀)

  够!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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