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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权、性道德、与自我正义  台湾郭力昕教授谈《麦收》与纪录片的伦理

2009-09-04 10:31:21   来自: fanhallfilm
  编者按:首先感谢徐童导演推荐郭力昕教授的评论文章。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麦收》在各电影节展映的时候,受到诸多质疑,关于纪录片道德的问题激起很多讨论,徐童也受到港台一些人权团体的抗议,此外,“格格”在网络上也诸多言论。但是一直以来,徐童导演并没有作出相关回应。此番徐童导演在推荐以下评论文章时表示:
  
  “读完力作,心情难以平静。作者对影片体察入微,读到细腻之处,令我眼眶湿润。。。
  随后而来的雄辩的论述不但刀刀见肉,锋芒犀利,又气势磅礴,一气呵成;读罢拍案大呼痛快。因为,一种久违了的,也期待太久的关于《麦收》的最为深刻的批判,终于问世了!《妓权》不仅以广阔的文化视野和精深的学术观点,剖析了半年多来有关《麦》的诸多言论,尤其更让我敬重的是:它道出了《麦》对人性的复杂性的思考(新片《算命》中有更为深入的表达),洞悉了影片努力追求的文学式的沉稳与持重的表达方式。笔者的城府与深邃令人叹服。”
  
  

  
  以下全文发表郭力昕教授关于《麦收》的评论,并且保留原文繁体版本。
  
  妓權、性道德、與自我正義
  ――再談《麥收》與紀錄片的倫理

  郭力昕
  
  今年六月下旬,「台北電影節」知道我在《麥收》試片後表示欣賞此作,詢問我是否願意為它寫一點觀影意見。在一個時間極為緊張的行程下,我於是匆忙寫了一篇短文〈中產階級的瑣碎道德潔癖,請退後〉。因為匆忙,使得其中一些只有評斷而無時間展開的論點,造成對被該文直接或間接批評了的團體和個人的困惑。因為沒時間說清楚而對讀者形成的困擾,我表示遺憾與歉意。表達過這些之後,我想強調,對於先前的短文,我並不欲「修正」或收回任何觀點,只試圖在這篇文字裡,將我的意見闡釋清楚一些。
  
  香港「自治八樓」是《麥收》在港放映時的一個主要抗議團體,其中一位成員,善意的將從昆明「雲之南紀錄片影展」到香港「華語紀錄片節」的相關抗議行動原委、網路言論、報導評論等諸多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參考,我於此致謝。近日在台灣也有《破週報》陳韋臻在POTS View的〈拍 不拍;看 不看?:《麥收》的賣與蒐〉,和苦勞網「苦勞社論」〈《麥收》爭議不瑣碎,請不要迴避〉兩文,針對此影片、事件、和我先前的短文進行評議。因此這篇再談《麥收》的文章,也一併回應上述文章或團體的意見。而據我比對香港抗議者批評此片的主要意見,與台北電影節放映的版本,我發現兩者在內容上的差異不大。因此我的評議,大致是在同一個文本基礎上。
  
  我願意先於此再一次表達對徐童導演的敬意。一位年輕導演的首部紀錄作品,一出手就是這樣的高度,令我佩服,中國大陸的紀錄片創作能量,不得不令人敬畏。容我重複先前文章的描述:在這部紀錄片裡,我清楚看到紀錄片導演對北京一位性工作者,以及對她們同儕的工作與生存情境,有著位置平等的真誠關切;我明確發現,紀錄者對他的拍攝對象、與性工作這件事,沒有自我高尚地擺出中產階級人道關懷式的憐憫、施捨式的同情、與傷感腔調或道德姿態。他在影片中,平實、赤裸、直接地呈現訊息與人物,不是為了提供中產觀眾進行集體偷窺,或藉此題材進行贖罪式的道德懺悔,而是讓我們無可迴避地認識了中國大陸一位有代表性的底層性工作者的生存狀態、現? 嵗Ь场⒄鎸嵡楦小⑺淖饑琅c屈辱,和他們(娼妓、嫖客、老鴇、家人、環境)共同映照出來相當不堪的當代中國社會面貌。
  
  徐童導演在九十多分鐘長度的影片裡,給了我們這麼多關於女主角紅苗、以及環繞著她生活與生命的那個大社會脈絡的理解。紅苗聰明、堅韌、有個性,有豐富的情感,對家庭的強大責任感,和對自己原則與尊嚴的堅持。她瞞著家人賣性,以籌措家用和重病父親的龐大醫藥費;但她談笑風生,把對父親病情的焦慮、工作裡的委屈、感情關係裡的不確定感(包括愛情的與姊妹情誼的),一概埋藏在她看似無事的講話裡,只有在最無可迴避的難過時刻,才掉下一些眼淚。例如,在知道了跟自己關係最鐵的同行姊妹「閣閣」、背著她跑去跟她男友偷歡之後(紅苗一面難過掉淚,一面仍強調她不會讓此損及她們的姊妹情誼);以及,片尾紅苗談到父親可能隨時辭世的落淚無語之時。
  
  我們也透過貼緊跟拍的鏡頭,看到紅苗男友許今強這個農民工,在建築工地開高空吊車的危險、寂寞的勞動現場,和底層的勞動階級、在身體上與情感上相互慰藉的感情模式與現實情境。我們還在導演跟拍紅苗站在街頭等車、在娼寮陋巷疲憊行走的鏡頭裡,間接感受到北京和中國大陸城市裡那種塵土飛揚、車輛凶猛、都市瘋狂發展下,人被生活與環境逼仄的不堪位置和處境。而同時,當紅苗回到河北老家、站在自家田裡赤腳播種填土時的那份安定感,也同樣地無須言語而極其動人。
  
  《麥收》在紀錄、呈現人物的方式赤裸直接,因為她們面對的就是這麼一個赤裸裸地兇惡無助的現實世界,因此這個紀錄語彙恰如其份。然而,儘管事實與紀錄赤裸直接,徐童的影片敘事卻是簡約收斂的;他極少出聲,冷凝的用鏡頭讓現實本身說話,而且並不濫用沒有必要的情緒畫面以博取觀眾的同情。許多場景在訊息或情緒飽滿之時,作者就隨即將影音淡出、轉場,要言不繁,把延續的思緒和沈澱留給觀眾。
  
  紅苗在片尾對著鏡頭思及父親可能來日無多時的落淚無語,讓鏡頭與導演也靜止無語,難以為繼;而當紅苗慢慢收起難過心情、重新以堅定的聲音扔給導演一句:「問吧」,且瞪著眼睛說,「還拍不拍呀?」時,影片嘎然而止,接上搭配紅苗愛唱的「高山青」走片尾字幕。我極少看到如此扼要有力的結尾,它讓這位性工作者的堅強、鏡頭後的導演相對之下的尷尬,和觀眾對主角其人與其情境既感辛酸又倍受鼓舞的複雜心情,在那個快速收起的鏡頭裡一湧而出,千絲萬縷說不清楚。影像猶勝千言萬語,這是一個絕好的例子。
  
  然而,《麥收》的批評者與抗議者,似乎都看不到這些。
  
  他們把所有的力氣和唯一的興趣,放在檢查《麥收》如何侵犯了片中主角之外的其他被攝者的隱私權與肖像權。因為片中有些人的臉沒有打馬賽克,有些人的化名發音太接近原名,有些人對鏡頭遮了一下臉、或說了一句「別拍我」(閣閣第一次出現於影片時的話),抗議者就群起撻伐導演「欺凌弱勢以名利雙收」、「打家劫舍」、「踐踏別人」,以及「徐童或為他辯護的人,應該做的不是為自己的惡行辯護,而是反思、道歉,否則,你們沾污了紀錄片」,等等。以上節引自一些內地或香港的網路言論,我並不想多回應;網路在很多時候,早已變成一種貼文者不求甚解也不負言責,即自我正義信口開河的、以泛道德或情緒化進行集體法西斯傾向之語言暴力的操練場域,我並無興趣或力氣嚴肅看待那些。
  
  但是,關切性工作者的人權社運團體「香港自治八樓」,在其聲明標題和香港映演《麥收》會場的抗議布條上,也寫著「導演強暴弱勢,影展助紂為虐」時,就令人費解了。究竟根據什麼內容或證據,使得此片導演要被如此嚴重地譴責,是在「強暴、肆虐弱勢」?各方抗議者最主要的一個「證據」,就是一位以「格格」之名在網路上指責徐童導演「未經同意、都是偷拍」的文章。如本文稍早所提,影片中確實有一位化名「閣閣」的紅苗的同事和好友,在出現於一個稍早的鏡頭時,對著導演說:「你可別拍啊,拍了也給刪了」。這使我們可以合理的推論,如果這位網路「格格」不是虛擬出來、純粹想找碴的好事者,應該就是片中那位「閣閣」了。
  
  若這個推論差得不遠,則那位「閣閣」確實曾在影片裡那麼說了一句「別拍」的話,而這段話仍被導演放在影片裡。然而接下來的幾段,則能看到紅苗在閣閣房裡打電話時,閣閣讓導演拍攝她在上網、或在床上玩棉被的場景,之後又有閣閣和她的老闆面對鏡頭併坐聊天,並沒再見到閣閣說不准拍攝,她也完全知道鏡頭是開機的。當這位閣閣在後來的場景裡,並未反對導演拍攝那些場景,則前述那個出現於影片的閣閣說不准拍的畫面,導演大可以剪掉、以示閣閣其實從未反對入鏡,但導演仍然忠實保留了閣閣先後不同的被攝態度。那麼,什麼叫做「未經同意、都是偷拍」呢?
  
  格格又以不知導演要拿這些鏡頭做成紀錄片、並參展做公開放映,也難有說服力。一位從事法律不許之工作的人,尤其機靈世故強悍如「閣閣」者(她的聰明與強悍,在片中幾個場景裡表露無遺),竟會懵懂的以為一個不停在身邊攝製畫面的錄相機,都「沒有開機」(如她指控導演唬弄的說法)、或沒有料到會做成影片公開放映?以從事此行業工作者的謹慎,她會單純的認為拍攝者只是拍著玩兒、或拿回家自己觀賞嗎?這是否合乎常識判斷?若非如此,則為何片中的閣閣沒有真正堅持拒絕入鏡?
  
  這位至少犯了描述不實的「格格」,因為她的指控與影片呈現的事實大有出入,遂讓我感覺她有可能想對影片導演挾怨洩憤。挾怨,可能是因為影片在後來無意間也暴露了她偷了紅苗男友的事,或其他複雜幽微的私人問題或心理。甚至於,有沒有可能因為《麥收》在雲南放映時引起了這些議題上的抗議,讓閣閣/格格發現到有機可乘,而藉著上網「見證」、攻擊導演「偷拍、侵權」,可以因此向徐童導演要脅一些好處?
  
  有人會說,我對閣閣/格格的這些推論,太小人之心、把她想得太壞了。我的說法當然可能也並不正確,但我只想問,我推想的這些情境,是否也有可能?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那麼,為何那些中、港、台的抗議者與批評者,完全不思索、不理會這些可能,就全然相信了一個他們也未經查證或細究過的網路言論、和那位網路「格格」呢?為什麼「格格」一定就是善良、純真、受害的落難天使?這個「為什麼」,我於本文最後再做些分析。我先討論,何以在兩造都有可能陳述不實的情境下,我選擇相信徐童導演。那就必須要回到《麥收》這部影片裡來判斷。
  
  《破週報》的陳韋臻在POTS View中說,我先前的短文是「立於電影文本價值而生…這是經常可見的『電影本身無罪』之聲」;結語則強調,「文本絕對不是獨立於社會脈絡的存在」。意思顯然是,我是將《麥收》的「電影文本」與它所觸犯的道德問題切割開來談了。陳韋臻自我定義、任意詮釋的這些說法,是令人莫名其妙的。我向來最反對的事情之一,正是去(政治/社會)脈絡的製作、解讀或批評影像文本,也最無法容忍那些以? P懷、人道之名,對底層弱勢或進步議題進行剝削的偽善作品。不清楚我向來的批評態度倒無所謂,可《麥收》是讓「日日春」這個爭取並保護妓權的組織裡一位核心工作者,以及好幾位長年在工運、外勞、性別等我敬重的女性朋友們,都不約而同地認為好看、真實、導演態度誠懇的影片(這些意見,在她們跟我的通信中、和在台北電影節《麥收》映後座談中,都明確表達了),那麼,一個讓台灣妓權組織和工運/社運女性認為非常誠懇的影片與導演,能夠同時又以此紀錄片「強暴弱勢」、「踐踏人權」,這在邏輯上和常識上,能說得通嗎?
  
  紀錄片文本當然不是獨立於社會脈絡之外的存在。但明明在文本裡就能看得清楚,導演處理此題材時,是否具社會脈絡的紀錄視野、是否對題材和拍攝對象進行或隱或顯的剝削、是否能對性工作者這題材展現一個深刻的道德觀點,這些抗議者和批評者卻就是選擇不看,或者其實並無能力判斷清楚,那麼,我對於抗議者那些自我正義式的淺層道德譴責,回應以「這些人恐怕看不懂紀錄片」,我太冤枉他們了嗎?
  
  那位長年投身工運的台灣女性紀錄片導演,在通信中針對此片這麼跟我說:「底層弱勢者常常是被迫沒有面目的,而讓她們無法有真面目示人的問題起源,是社會污名性工作者、讓性工作有罪這些問題,(《麥收》的抗議者)沒有強調這個她們(性工作者)連基本人權、工作權都沒有的核心問題,去講「肖像權」,這是我無法理解的。只有台北101這種世界第一高樓才會去主張肖像權,為我們這些猶如地上小蟻的人們標榜肖像權,(我覺得)很不自在。」徐童導演在《麥收》裡態度非常清楚,他想給這些「沒有面目」的人一個正常的、坦蕩的面目,讓觀眾看到,最底層的性工作者,跟我們一樣也是有責任感、有七情六欲、有尊嚴、屈辱與與自信、有挫折也有快樂的人。這樣的一種對性工作者之真正人權的倫理彰顯,還不夠清楚?抗議者們看不到這樣的道德意義,只會不停地重複著「沒有馬賽克、沒有隱去姓名、剪掉畫面」,這些難道不是一種瑣碎的、潔癖式的中產階級道德層次?
  
  反對者會說,影片中的相關人物被曝光,會有被公安抓走的危險,這無涉道德潔癖,乃性工作者的安危問題,不能不謹慎。對被攝對象的安全考量當然要緊,但是,只能強調這點以攻擊此片,也反映了批評者對中國大陸的社會脈絡相當缺乏瞭解。娼妓在中國固然是現行犯,但是在中國很少有娼妓被抓,而中國的性產業和性工作者,則撲天蓋地於大城小鎮無所不在,說是中國當今最發達的幾種產業之一,應不為過。只要稍微觀察過中國的城市空間與現實,或透過例如攝影作品與各類報導,可以知道充斥於各級城鄉的髮廊、桑拿、洗浴中心、按摩院、KTV…,全都是仲介色情或性交易的場所,性買賣如同家常便飯。這些地方,一如台灣過去以來的類似地點( 當然台灣現在的管理已經比過去有秩序些),早已把管區警察等黑白兩道都打點妥當了,誰會沒事去抓娼妓呢?更別說在北京那些簡陋「炮房」裡提供底層勞動力之性需求的低價娼妓,公安抓了她們也並無「收益」,沒有人沒事會費這力氣。影片裡也讓我們知道,主角紅苗的第一個老闆,正是公安退休下來、轉做妓院生意的,他們與公安系統原本就是「利益共同體」,除非在國家重要時刻(如國慶、奧運等)不懂得稍微偃兵息鼓一下、非要觸霉頭繼續營業,則肯定會出問題,否則平時沒有什麼狀況,至少公安不太會主動按圖索驥去調查誰是誰。
  
  中國大陸公安系統若真想抓人,誰跑得掉呢?例如,哪個在中國被認定為政治犯的人,能躲得掉被逮捕?但是,在這個全面禁止政治異議的社會裡,對於同樣被視為禁忌的性,卻又是全面的對它網開一面,讓性慾與各類性消費橫流。此乃當權者早已認識到,對「性消費」的管制放手、不再打壓,讓中國富了起來的、但逐漸對言論思想箝制不滿的民眾,可以在性的消費裡發洩情緒、瓦解意志,則官方對「社會安全」的控制,還是可以有效維持或延長它的某種穩定性。這是關於性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的一個中國社會脈絡。而這個脈絡,如我所提,在影片裡也點到了一些(例如退休公安轉營娼館)。批評者不清楚這些脈絡,又不認真看影片,只忙著拿放大鏡檢查哪裡該多補上一點馬賽克,則我說這些人「不食人間煙火」,果真是「搞錯對象」、說得過份了嗎?
  
  港台那些抗議者與批評者,不少是來自長期關切人權或勞工的組織,他們對於社會弱勢者之人權的堅持和維護,我原則上都敬重。但是,為何這些個人或團體,會以一種我執到了近乎頑固的姿態,死守著某種抽象的、甚至是想像的「人權」和維護它的方式,則值得深究。人權固然是普世價值,但是對於不同社會裡、不同階層之維權或侵權問題,則不能去脈絡地以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甚至是自我正義的概念對待之,必須更細緻的理解。在本文最後,我想談一下自詡進步的社運者看待社會弱勢/底層時,存有的一個頗為嚴重的問題,以及中產階級背景出身的知識份子,看待性議題/ 性道德時的盲點。我以為這些問題,已經相當清楚的反映在這次《麥收》的抗議事件上。
  
  讓我回到稍早的那個提問:為何《麥收》的抗議者與批評者,不假思索的選擇相信網路上那位「格格」的說詞、而對徐童導演進行言詞粗暴的譴責?從一直成為「典範」的紀實攝影雜誌《人間》開始,二十多年來,我在台灣部分左翼社會運動者的一些觀察中發現,不同時代/世代的一些左翼理想主義青年,常常在資本家/勞動者、剝削者/被剝削者、主流/另類、上層/底層等等的價值或立場區分裡,將道德意識也簡單的二分:前者必然是惡的,而勞動者、底層、另類或弱勢,則因為在政治權力/資本結構上是被剝削對象,因此他們必然是善的、純潔的、站在道德這一方的。
  
  這種不加檢驗即授予道德光環的簡化邏輯,排除了人們對人性之複雜認識的可能,迴避去瞭解底層或弱勢一樣可以有人性之惡,儘管多半只是小奸小惡。左翼社運者無法細緻考察關於道德的複雜議題,只能死守一種粗糙的政治正確的道德檢驗方式,乃由於許多人對階級剝削、社會不正義和底層人民,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帶著一種知識份子的原罪意識與贖罪心理。因此,他們傾向機械化、教條化的道德判斷,不再有能力甚至意願,仔細區辨各種不同情境裡的複雜意義脈絡。在這個意義上,二十多年來台灣的一些左翼社運群體,似乎也沒有太大的進步。
  
  然而,贖罪意識並不能自動帶來社會進步,與現狀的改變,且極可能維繫或強化了一種既存的保守道德秩序。舉例來說,「苦勞社論」裡有一個令人無法理解的論調(這大抵也是香港抗議團體的論調),即《麥收》如果是在台灣的妓權工作者與性工作者之間放映,可以接受,但在一般社會大眾皆可觀看的影展中放映,則相當不妥。
  
  「日日春」秘書長王芳萍在一個關於性工作研究之新書發表會的與談發言上,以她做為「台灣妓權運動第一人」的長年經驗,清楚指出,妓權運動的重點,不止單純的在於修法工作,而是對「性道德的作戰」;她強調:「性產業除罪的過程裡,若不能同時鬆動社會的(既有)性道德,法律上除罪並不能真正改變問題根源。」顯然,華人社會裡繼續讓性工作者背負污名、讓她/他們沒有面目、沒有基本人權與工作權的,正是我們全體社會對性道德根深蒂固的保守意識,與對性工作(者)深層心理 上的偏見或排斥。《麥收》的價值與道德,正是希望藉著一部平等、誠懇地看待性工作者的紀錄片,多少改變一般華人對性工作與性道德的偏見。但是,「苦勞評論」卻以「保護弱勢」之名,不允許社會大眾看到這些性工作者,要以刪片、遮掩、選擇觀眾身份等等方式,讓她們繼續活在陰影下、或沒有面目的狀態裡。妓權工作者難道尚不知娼妓的工作與生活真實、還需要被這部影片教育?而性工作者還不夠瞭解自己的辛苦,需要《麥收》來再一次提醒她們自己的不堪處境?事實上,最需要認真地藉此部影片被再教育的,恐怕恰好是那些揮舞著保護妓權旗幟的抗議者與批評者。也許透過觀看與反省,《麥收》的抗議者與批評者有機會自問:到底自己真正在乎的,是影片中被攝者所代表的性工作者活生生的處境、與翻轉她們繼續被污名的可能,還是批評者口中抽象的「人權、道德」?
  
  如此再想,也許我先前短文所說的「瑣碎的」中產階級道德潔癖,畢竟並不「瑣碎」,而是關於紀錄片倫理、華人性道德、人權/妓權、與道德法西斯的一組相當主要而迫切的議題,需要更多的思辨和爭論。
  
  郭力昕简介:国立政治大学广播电视学系专任副教授兼广电系系主任,专长视觉传播 、摄影理论 、影像媒介文化研究 、媒介批评等。
  

2009-09-05 16:55:14  非专业说话

  “人性的复杂性”
   
   郭教授左批质疑者,右论网络格格;
   
   在我看来,关于格格的推论无外乎是个人的逻辑,而该逻辑正如郭教授所言不一定正确,但是这样一个不一定正确的推论,在这篇宏论中居然占了五段篇幅。最后竟然来了句“在兩造都有可能陳述不實的情境下,我選擇相信徐童導演。”,原因概是从影片中可以推论出来。
   
   这样的逻辑是个烂逻辑,影片是剪辑出来的,是徐童导演剪辑出来的,郭教授拿来作为推论的依据,来反驳另一方的观点,这样逻辑出来的结论有什么可信度。所以到头来也只能是心证,“选择相信徐童导演”。
   
   这倒没打紧,让我看着寒心的是,对于格格人格与经事的推断,我隐然看到4个字在字里行间游走“婊子无情”,这恐怕是郭教授关于格格的所有逻辑的基础。
   
   这样一篇让徐童导演眼眶湿润的宏论,全篇都是推论,几无切实的论据。选择相信徐童导演 就是这篇宏论的评论基石。难怪徐童导演觉得体察入微。
   
   纪录片的伦理在这里很简单:
   这个片子的拍摄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这个片子到处参展映是否事先告诉过当事人,并征得同意。
   
   对于任何记录片我想都是如此,对于这个片子,不要扯上“妓权、性道德、与自我正义”这些高深的词汇。
   
   徐童导演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2009-09-07 09:58:53  长命百岁

  唉,楼上这位,真是懒得理你,看不懂就别乱说话了,你这属于典型的资产阶级论调。你没听过“婊子无情”后面是“人有情”吗?你又凭什么觉得该同情的一定是被拍摄者?如此轩然大波,受害者就一定是网络格格?我倒觉得,她从很多方面表现出了敲诈、诽谤和威胁的嫌疑。甚至她的这种做法也更深的伤害着妞妞。不是她闹得满城风雨?
  你的认识如此浅薄,浅薄到都懒得理你,不过民主社会,我也不阻碍你的发言权,说话呀,得有点水准,连文章都看不懂看不透,还嚼什么舌头!
  

2009-09-07 10:57:00  非专业说话

  唉,楼上这位,事情真相在辩论中才能逐渐显现出来,所以我看不懂就要说出来,就要问出来,即使是乱说话也好。我这属于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论调,你要是觉得是资产阶级论调那就资产阶级论调吧。
  
  关于“你没听过“婊子无情”后面是“人有情”吗?”,正因为我听过,所以我才希望郭教授在做评论的时候可以“尽量”加入“人有情”的考量,因为,既然没有事实做依据的话。
  
  关于“你又凭什么觉得该同情的一定是被拍摄者?”,我想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谈到“该同情的是谁”这个问题。因为在基本事实没有搞清楚之前,谈这个问题是不太合适的。
  
  而这个基本事实就是(我再说一次):
  这个片子的拍摄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这个片子到处参展映是否事先告诉过当事人,并征得同意。
  
  我的认识是浅薄了点,关于 民主社会 妓权、性道德、与自我正义 这些东西的确是看不懂,对于 洋洋洒洒的看不到论据的“推论”也的确是看不透。因为看不懂,也看不透,所以才要说,才要问,才要嚼下舌头。
  
  嚼舌头的原因是想知道:事实是什么。
  

2009-09-08 09:50:44  长命百岁

  那你想知道事实的原因又是什么?仅是好奇心?还是为了更多的舆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点击率,还是为了帮谁正名?这个世界不存在那么多单纯的人和事,每个人做每件事都需要一个邪恶的理由,就是满足自己的私欲,无论是虚荣心还是自尊,每个阶层都有自己不同的圈子,为了自己的生存,甚至不惜肉搏,“生存就是一切”,《麦收》这句话现在看来还真是人生主旨。人本身就没有值得同情的那部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知道真相又如何?你又会成为媒介扩大影响范围,使这个事件重蹈覆辙,被所有标榜为正义团体和所谓的弱者正大光明的利用,这就是你要知道真相的目的?只考虑到自己的好奇心,来引发更多的舆论,伤害到本可以保护的人。我想说了对你也没什么用处,理你本身就是个错误,反正你也不懂。你就先晕着吧,正过着好日子的人。
  

2009-09-12 09:49:15  周易八卦

  (《麥收》的抗議者)沒有強調這個她們(性工作者)連基本人權、工作權都沒有的核心問題,去講「肖像權」,這是我無法理解的。
  
  这句话的逻辑好似强盗对穷人说,反正你已经吃不饱饭了,干脆把你的衣服也扒下来给我吧,这样我还多件衣服穿。
  

2009-09-12 10:50:02  非专业说话

  那你想知道事实的原因又是什么?--好问题
  知道真相又如何?--好回答
  我想说了对你也没什么用处,理你本身就是个错误,反正你也不懂。--好无奈
  
  借用楼上的问题:
  那拍摄纪录片的原因又是什么?
  
  依然借用楼上的回答:
  每个人做每件事都需要一个邪恶的理由,就是满足自己的私欲,(无论是虚荣心还是自尊)--楼上不会觉得这是徐童导演拍摄本片的原因吧?
  
  关于我想知道那个事实的原因,在楼上列举出诸多可能的原因中,我试着对号入座了下,觉得都不是很靠谱,,我想我只是基于对真相的偏执。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没事找事。
  
  关于知道真相后,“你又会成为媒介扩大影响范围,使这个事件重蹈覆辙,被所有标榜为正义团体和所谓的弱者正大光明的利用”,这样的推论,让我反思了好一会。因为,客观上似乎真的会造成你所说的情况。包括“引发更多的舆论,伤害到本可以保护的人”。真是个要命的事情。
  
  ¥#@%&……!
  
  但是,当我想到徐童导演已经把影片影响扩大到香港、台湾、韩国的时候,我又想
  
  在这个时候,厘清问题的真相对于更多的纪录片导演来说也许是非常重要的:拍摄者与被拍摄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
  
  或许,大家应该超越本片,真正去厘清上面的关系。事实越是含混不清,争议越多,讨论就越多,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谁能真正掩盖真相。
  

2009-09-29 12:55:12  长命百岁

  纪录片不见得真实的,真实的尺度是不能用影像来衡量的,如果是为了反映现实,那么纪录片无疑就成为了一种工具,纪录片的这个作用已经是上个时代的事了。而现在的纪录片则是以一种作品的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它表达的是作者的立场,进入社会的角度以及作者自己观点的表达。
  
  如果仅是为了追求真实,那么是纪录片就都牵扯到这个问题,不经过拍摄者允许,就把人家搬上荧幕的大有人在,又为什么只把《麦收》提出来了?
  
  我认为,现在的纪录片作为一个作品和无限贴近被访问者的访谈意义是不一样的。
  前者表现的是一个观点、立场,而后者表现得是更清楚地呈现被访问者的观点和立场。
  
  而区别在于:
  作品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制作的代表一个时代的社会化的问题和矛盾,而表述这个矛盾,作者可以有选择的组织片断,选择镜头,而没有必要完全的依赖于事实来还原故事,而还原故事本身对作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而访谈,它必须真实而清晰的对被访问者负到真实的责任,否则就是歪曲事实,成为八卦新闻。
  
  所以,作为作品,被拍摄者本人没有权利来决定需要裁切哪些镜头,这样就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说到真相,作品本不牵扯到真相的问题,追踪到底的话,真相牵扯的隐私恐怕不那么单纯。
  

2009-10-01 16:25:25  非专业说话

  “作品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制作的代表一个时代的社会化的问题和矛盾,而表述这个矛盾,作者可以有选择的组织片断,选择镜头,而没有必要完全的依赖于事实来还原故事,而还原故事本身对作者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说的真好,也正因此,可以说,创作作品的过程,正是作者选择的过程,而该选择包含了作者对纪录片的态度、伦理。
  
  我想,厘清真相的重要性在于搞清楚一个事实,即在拍摄时,拍摄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的信息是否对称,这个“信息”可以包括:拍摄者的身份是否真实告知被拍摄者,拍摄者是否告知或真实告知被拍摄者拍摄的理由及成片后的用途。
  
  而要搞清楚这个事实的最重要原因正式楼上所说的:
  “作为作品,被拍摄者本人没有权利来决定需要裁切哪些镜头,这样就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我觉得这个观点是合理的,但这个观点必须以前述事实的清晰为前提。
  
  否则,是否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
  如果我正好拍到了你和某个女人在床上偷情的画面,后来基于作品的完整性需要,我把这些镜头放进我的作品里
  设身处地,你认为我这样做如何?
  
  

  去你妈的作品,那是一条生命!!!!!
  

2009-10-02 19:43:37  长命百岁

  没错,去你妈的作品,那是一条生命,谁的命又不是命呢?
  很多导演被逼上绝路的时候,就是咎由自取,活该倒霉,甚至活的还不如当事人,被当事人逼得无处藏身,当年的TXQ导演不就是如此?但是影响的深远,岂是几句话可以估量的?
  作为纪录片的导演,贵在能为作品坚持自己,独自忍受别人难以想象的伤害和摧残,这样的导演是不可多得的。
  据我所知,大多数导演都有很多被拒绝,被摔,被抢甚至被打的遭遇,导致拍摄中断,无法剪辑,让很多好的作品中途夭折,这是纪录片的损失。像那部难得的捞尸人的作品,导演原本可以拍得更好,使问题更加明晰,社会性更加突出,可惜顾虑太多,遭遇阻碍太多,很多人感觉像这部影片的宣传片。
  越遮掩越神秘。我们的生活不只是存在于表面,他的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深处,难以观察,如果我们要使潜藏的恐惧显露出来,获得解决,那么人的意识部分必须稍微缓和下来,不可持续不断的繁忙。当这些恐惧浮上表面时,必须毫无阻碍的对他们加以观察,因为任何形式的责难或辩解都只会增强恐惧。而这种渴望确定,渴望恒久不变的欲望,在我们心中铸起以个人经验为主的权威,制造了社会上、家庭上、宗教上等等的外在权威。不过,如果仅仅对权威不闻不问,只抖掉他外在的象征,这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我想这是在挽救生命,而不是像不了解情况的人摧残导演一样摧残当事人。
  

2009-10-04 09:32:25  非专业说话

  听起来怎么有点:只许导演拿着片子到处喧嚣,不准被拍者找导演讨个说法。而理由是:
  
  1、……但是影响的深远,岂是几句话可以估量的?(我不知道TXQ所指是谁,所以这句话仅是猜测)
  2、作为纪录片的导演,贵在能为作品坚持自己,独自忍受别人难以想象的伤害和摧残,这样的导演是不可多得的。(坚持什么样的自己?)
  3、大多数导演都有很多被拒绝,被摔,被抢甚至被打的遭遇,导致拍摄中断,无法剪辑,让很多好的作品中途夭折,这是纪录片的损失。(这其中的拒绝,暴力等当然可以进行细分区别,至少为:国家暴力、集体暴力、公众人物拒绝、个人拒绝等等)
  
  作品优先于个体生命及生存的基点,并进而推导出为了更好的揭示现实,赢取更多人的美好未来,这样的合理化拍摄创作并让作品面世的原因(动力),和我D说的为了国家荣誉,为了祖国,个人就要怎样怎样奉献,在基本逻辑上没有什么两样。
  
  

  作品算个屁!!!!!!
  

2009-10-10 21:02:31  长命百岁

  作品算屁?没有作品,你连个放屁的机会都没有!!!!!!!!!什么用都没有的愤青!!!!!!!!
  

2009-11-12 01:35:21  表象(刘寻)

  赞同不专业影评的说法,不赞同楼上豆仔的说法。俺就没有作品,但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屁啊。放屁都得用作品证明合法性,那大家做人也太难了T_T
  
   导演做得多难,遭了多少罪,也跟这里的伦理问题丝毫搭不上关系。
  
   看完郭教授这篇大作,感觉诚如楼上不专业同学所言,真是凉风飕飕:
  
   1.那位“長年投身工運的台灣女性紀錄片導演”的高论,和我朝领导上解释人权问题的通常口吻可谓神似。
  
   2.片子好不代表创作行为就正当。导演拍片的时候诚恳不代表放片子的时候同样高尚。假设文本的叙述者和现实的作者彻底同一,本身就是很不靠谱的,这种传统观念在上世纪中叶就已经被批得体无完肤,不明白这位郭教授为何表现出这等仿佛从未学过西方文论样的天真无辜。
  
   3.影片“讓觀眾看到,最底層的性工作者,跟我們一樣也是有責任感、有七情六欲、有尊嚴、屈辱與與自信、有挫折也有快樂的人”所以就能免责——纪录片创作者什么时候这么牛了啊,“朕给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给,你不能抢”?
  
   我的观点是,被拍摄的性工作者也该算作影片的创作者。如果影片有收益,她们当有理由从中分到应得的部分。而要为麦收导演正名,前提只能是“格格”在使坏。“损坏人利己”还是多数人可以接受的。那么,剩下就不是什么伦理问题,而是事实裁定的问题了。而既然事实无可考证,那么我想除了徐童或格格本人及各自的信徒外,局外人就不必义正词严、高调表态了吧。
  

2009-11-12 11:12:44  非专业说话

  谁把我贴的图片和谐掉了,操!补一下
  

  资料图片:台北日日春协会举办“要工作、反‘钓鱼’:性工作除罪”游行,呼吁成立性工作者工会组织、保障权益。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顺便转一篇新浪07年老文,不代表本人任何观点,供参考
  
  
  中新网11月27日电 台湾性工作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今天宣布,将同国际底层娼妓串连,自本月三十日起到十二月十六日在台北市举办“春光迭影——妓女纪录片影展”。
  
   据“中央社”报道,影展开幕片《官姐》是叙述台湾妓女运动第一人官秀琴的纪念影片。官秀琴创下许多第一,包括以性工作者身份出席国际爱滋防治会议,和姐妹一起为台湾PlayBoy拍摄裸照,以公娼抗争代表身份登上《纽约时报》,台湾第一个不遮掩以素颜面对污名与体制压迫并勇敢挺出的性工作者。
  
   二00六年八月,官秀琴在陈水扁毁弃性工作除罪承诺、行政部门强力执法的压力下投海自杀。
  
   报道称,官秀琴用自己的生命代表千千万万底层性工作者对这个不公不义的体制发出怒吼,用自己的投海向伪善的政客表示底层娼妓绝对不妥协。她的死,召唤出后续推动性工作者除罪化的能量。
  
   其它影片还有:导演林靖杰拍摄的流莺剧情纪录片《麦相害》;印度妓女工会代表作《夜仙曲》;危地马拉性工作者为反歧视组成的足球队故事《金鸡足球队》;描写从哥伦比亚经历战争失业后千方百计到德国从事性工作的《他乡异途》;台湾大陆妹的《假装看不见》;韩国身心障碍者的《亲密与性难寻》、《寻找粉红天堂》等共十部片。
  
   “日日春协会”执行长锺君竺说,这次影展影片可看到妓女处境,和失业、身心障碍、酒瘾、灾民、移民等社会底层边缘人的处境是相通相连的,更反映台湾目前M 型社会的激化下,岛内富人与穷人的差异处境,蓝绿都没有真正面对底层人民的生计、贫富差距、资源分配等问题。
  
   锺君竺指出,台湾社会底层的边缘群体与人民有没有条件集结起来对体制发声要求改变,娼妓强韧的爆发力是一股重要的先锋力量。
  
  
  
  
  关于楼上表象所提的观点:被拍摄的性工作者也该算作影片的创作者。
  个人觉得是值得深究的问题,故事片中的人物则因为被定义为“演员”而具一定意义“影片创作者”的身份。而纪录片中是否的人物是否就因为被定义为“被拍摄者”而不具一定意义“影片创作者”的身份。这也许是纪录片领域故意忽略不谈的问题:一则,这个问题似乎讨论不清楚;二则,如果这么认定是的话,则会带来大量的制作上的难题,包括经费,合约等等;三则,反正现在那些“拍摄对象”也不(一定)会怎么着;也许还有其他原因,这些上述原因都是猜测之词,大家可以不理就是了。
  
  补充下,我个人认为表象所说“算作影片的创作者”应该和导演作为的创作者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影片最终应该还是导演的作品创作,而不是其他的,纪录片尤为如此。
  

2009-11-12 12:02:08  表象(刘寻)

  个人认为刨去美学问题讲,“镜头前的人物”的身份在纪录片和故事片中应该视作相同,都是演员。事实上纪录片和故事片的界限本来就很难划定,而说到底,其实都算作演员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后者经常演别人,前者经常演自己。
  
   经费、合约问题我认为也不妨放在“被拍摄者即是演员”的假设下来探讨。故事片里的非职业演员不也经常不收片酬么。
  
   我以为纪录片领域避而不谈这个问题,很大程度是因为默许了拍摄者和被摄者之间的不平等状态。我们并非要消除这种状态(这是不现实的,摄影机的凝视天生携带权力),但并不意味着要任其发展,让掠夺肆无忌惮。
  
   最后一个问题我跟楼上有不同意见,电影天然是一种合力创作,每个参与者都在文本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至于导演的声音有多大,我觉得就跟导演中心制和制片人中心制的争执一样,说别的没用,只能是导演用他自己的创造力去争取。
  
   p.s. 那张图片没有被和谐掉啊,应该是原始网站wenxuecity对图片外部引用有限制。其实你可以直接把图传到这边来,论坛现在可以传图了。
  

2009-11-12 12:31:17  非专业说话

  我个人认为表象所说“算作影片的创作者”应该和导演作为的创作者区分开来,
  
  我的意思是前者只在人物本身具有这个身份(纪录片尤其),而导演作为的创作者则是就整体影片而言的。
  
  刚才看到杜海滨导演访谈的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生活中具备表演能力的人,他本身就能很好的来表现生活,如果你能让他把自己的真实和演员的角色二者合一呈现出来的话,你管他是剧情片还是纪录片,他就是电影。”
  
  如果从所谓剧情片和故事片的区分,回溯到电影本身的话,很多问题可以更清晰的进行判断,比方创作者与否的问题。
  
  电影的本质是什么很重要,而所有关于纪录片的讨论,都应首先符合电影的原则。(说实话,电影的本质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这让我很尴尬)
  

2009-11-15 00:26:35  表象(刘寻)

  举个极端的例子,《60》你觉得第一作者是章明还是王康?我仔细回想了下,认为还是王康。
  
   (我完全同意从电影这个更宽的概念出发分析问题)当然就像你说的,导演和演员毕竟还是不同的分工,导演的工作偏重整体。然而一部影片是否总是被当作一个“整体”来读解?我对此存有疑惑,尤其是片子主要不是通过某种一致性的呼应结构完成表达的时候,导演在作品里所作表达的比重就更难说了。而无论怎么讲,导演的表达和创造绝对占不了100%,除非他用机器人拍片。
  
   电影的原则?一定要有这么一个不能打破的东西么?我倒是觉得电影只有生存法则,没有艺术原则(当然该怎么做人就是另一回事了)。所有的规则都只是为了让片子能在某些特定的场域里生存,这根本无关乎“本质”。
  
   电影的本质……也许不过就是以活动影像、文字说明、人话、音乐、音响为材料的表达活动吧。。我不指望它带来什么信条之类的东西。
  

2009-11-15 10:39:20  非专业说话

  不知道表象兄(差点说成表兄)所说的第一作者是从什么角度来讲的。
  
  从不专业的角度来说的话,我从介入时间上来说,第一时间介入的当然是导演章明,是他决定了要做这么个片子;从完成影片的最后剪辑权来讲,(我猜测),章明当然具有并且实际执行了第一决定权;从对你后面所述的“比重”来讲,无论是否100%,我都认为导演的比重要远大于王康,原因是无论王康讲的多精彩,无论全片他一个人是否占了98%的画面声音,这些都是在导演意志的框架下被选择的。
  
  另外,“一部影片是否总是被当作一个“整体”来读解?”--如何被解读,是后创作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因为作品被如何解读而去否定导演作为作品整体创作者的事实(纪录片尤其如此)
  
  
  P.S.
  
  “所有的规则都只是为了让片子能在某些特定的场域里生存,这根本无关乎“本质”。”喜欢这句很哲学的话,哈哈
  
  “电影的本质……也许不过就是以活动影像、文字说明、人话、音乐、音响为材料的表达活动吧。。我不指望它带来什么信条之类的东西。
  ”喜欢这句把电影打回原形的话,哈哈
  

2009-11-15 14:57:29  表象(刘寻)

  :)
  
   我不大愿意用“导演意志的框架”,而更愿意改成“导演意志的因素”。试图凌驾于文本之上获得全部的控制权,即便是写作也不可能(你无法冲破所有携带了意识形态的语法成规,无法彻底避免对其他作家从观念到手法的模仿,这些你改变不了的东西也在言说,它们的言说者不是你是别人——此外,你要“被动”过了份,就是抄袭,作者就不再是你了),更别说电影了。每个人都只能“参与”作品,不可能完全“控制”作品,这是我的基本出发点。
  
   第一作者当然是以日常的用法来讲的,谁的贡献更大谁就是第一作者。介入时间和终剪权这些东西的确给导演的参与造成了比较大的优势,让“导演意志的因素”的渗入在创作期间可以随时进行,但这些未必绝对地决定了什么。另外“谁决定了做这么个片子”确实是个微妙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未必和作者地位直接联系,命题作文也有做得很不错的啊。假设《60》最初的点子还不是章明出的,是他另一个朋友拍脑袋想出来的,作者又得是谁呢?    如果章明和王康在拍摄过程中始终让他们之间的微妙不同处直接碰撞,而碰撞中始终是章明取胜,那问题就好说了。但实际拍摄时,两个人(我猜)应该是互相接纳的关系。在表达过程中到底是章明接纳王康多一点,还是王康接纳章明多一点,以及最后的成品中到底更多地吸收了谁的东西,我觉得才是真正的衡量标准。虽然这的确很难衡量。。
  

2009-11-15 18:47:32  卢志新

  楼上两位好像跑题了,很啊
  哈哈
  
  不过,说的蛮有意思的
  

2009-11-16 12:11:12  表象(刘寻)

  呃……主要是我在狂跑题,罪过罪过,该掌嘴!
  

2009-11-17 13:47:38  非专业说话

  跑题总比没题好
  

2009-11-26 00:20:00  雅典的老王

  “ 唉,楼上这位,真是懒得理你,看不懂就别乱说话了,你这属于典型的资产阶级论调。你没听过“婊子无情”后面是“人有情”吗?你又凭什么觉得该同情的一定是被拍摄者?如此轩然大波,受害者就一定是网络格格?我倒觉得,她从很多方面表现出了敲诈、诽谤和威胁的嫌疑。甚至她的这种做法也更深的伤害着妞妞。不是她闹得满城风雨?
   你的认识如此浅薄,浅薄到都懒得理你,不过民主社会,我也不阻碍你的发言权,说话呀,得有点水准,连文章都看不懂看不透,还嚼什么舌头!”
  
  忍不住说几句。
  
  持摄影机者和被拍摄对象权力是对等的吗?
  
  纪录片创作是不是要有个道德前提?
  
  如果一个纪录片导演通过欺骗、利用、伤害、剥削被拍摄对象而得出有艺术价值的作品,我们是该为之欢呼还是进行谴责?
  
  这些都成了问题,有意思。麦收的意义也许只在于此——它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反例,促人思考。
  

2009-11-27 22:52:44  自定义

  我怎么觉得是郭教授是出于礼貌不得已回得信啊~没看出来“对事实的掌握是有欠缺”之嫌啊~
  心情之急切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2009-11-28 12:05:28  非专业说话

  老王所贴,的确不太看得出“从下面的郭教授的回信中可以看出,他承认自己对事实的掌握是有欠缺的。”这个意思。不过
  
  这不妨碍他提的“持摄影机者和被拍摄对象权力是对等的吗?
   
   纪录片创作是不是要有个道德前提?
  ”这两个问题。
  
  和楼上诸位来回讨论后,我在想,其实纪录片创作本身是没有什么道德前提的,这个所谓的道德前提不在纪录片创作中产生,而是在“前纪录片”的阶段就应该具备的,即无论是否进行纪录片创作,一个人都应该有个道德底线,这个道德底线不是因为进行创作纪录片而产生的,
  
  我现在认为“纪录片创作是不是要有个道德前提?”根本是个伪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作为一个人,基本的道德是什么”,我以为就是真和善。
  
  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办法将作品与导演分开来论述,因为,很确实的情况是,作品的价值和导演的为人有时候真的是可以分开的,道德又如何,波兰斯基(和他的作品)就是这么个操蛋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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