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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 200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03-11-20 03:00:47   来自: 范坡坡 (北京东城)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电影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电影学学科专业技术、艺术、理论及教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凡属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报名时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 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 )进修过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或有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能提供教学经历证明;
  ( 2 )提交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 3000 字以上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三篇,或提交公开发表的 10 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报考“电影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两篇论文和公开播映的影视作品;
  4 .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59 年 9 月 1 日 之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时间:
  2003 年 11 月 18 日 至 2 月 27 日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 : 30 - 4 : 30 ,周末不办公)。
  四、报名手续:
  • 考生报名前登录北京电影学院主页下载空白表格:
  · 《 2004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报考攻读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 《北京电影学院 2004 年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 考生及其所在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报名:
  ( 1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北京电影学院提交报考材料并交纳报名费 200 元;
  ( 2 )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报考材料并通过邮局汇款交纳报名费 200 元(时间以邮戳为准,收款人地址请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切勿汇寄至个人)。
  3 .考生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 1 )填写好的《 2004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适用于现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其他类考生的单位不必填写意见;
  ( 2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研究生证) 。直接来学院报名的考生须交验原件和复印件;函报考生先邮寄相关复印件,待领取准考证时再交验原件;
  ( 3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上述材料,但须提交进修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或公开播映的影视作品;
  跨学科专业报考者须提交至少一篇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 3000 字以上的论文或公开播映的作品;
  ( 4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 于副 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 5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 6 )《北京电影学院 2004 年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将于 2004 年 4 月在网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注意查看北京电影学院网页。
  
  五、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1 .考试时间: 2004 年 5 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网上公布)。
  2 .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可以申请免试)、 外国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 200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 生专业目录》)。
  3 .复试一般为口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整体素质、科学研究设想、理论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的能力、技术实践和艺术创作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 .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院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
  1. 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 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 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 计划外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除 北京地区散居户口 )将转入我院,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院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 养的 博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院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经 费培养 博士生协议书。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院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三年。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以及录取后的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其它:
  1 .考生可登录北京电影学院主页( http://www.bfa.edu.cn )查阅 2004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此网页上实时发布。
  2 .考生来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邮编: 100088 ),联系电话:( 010 ) 82040499
  3 .各类报名材料请自留底稿,我院一律不退。
  (bfa.edu.cn)
  

2003-12-10 05:22:35  瞳游 (天空游离)

  不关我的事,我考研!
  

2003-12-18 13:28:57  我爱小鱼 (北京海淀)

  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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