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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南方都市报》置评广电总局的「净化工程」

2004-06-08 06:16:45   来自: 猪头猪智慧
  《南方都市报》置评广电总局的「净化工程」
  【大纪元5月15日讯】5月14日,中国广州《南方都市报》发表「港台腔」何伤大雅?的社评,针对广电总局提出的关于广播影视的「净化工程」一事发表评论。这是继今年三月广州市法院对《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喻华峰及前南方日报集团副党委书记李民英分别判刑十二年和十一年的重创后,首次发表对国家管理部门政策的不同意见。
  文章说,广电总局关于广播影视的「净化工程」,势头强劲而多方著手,细致之处甚至规范了节目主持人的发型与著装,并特别强调:「不要以追求时尚爲由……模仿港台语的表达方式和发音。」矛头所指,显然是内地电台、电视台娱乐节目主持人学说「港台腔」的现象。
  内地的广播影视,不再是当年使命单一、节目单调的时代,而爲广大国民的日常生活内容与休闲娱乐方式。除了在该正经严肃的节目中当字正腔圆以外,在娱乐节目中,主持人的主持风格,根本上也是要本著民衆与市场的需求,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衆」的三贴近原则,来百花齐放地学习与尝试。
  文章认爲,行政管理部门以规整意识形态的姿态来加以禁止,事实上是介入到了民衆原本可以自主自理的日常生活领域,便大有商榷的余地。公民的生活娱乐选择可以、而且应该脱离意识形态的笼罩,成爲一代人记忆深处的标痕,与那个时代锐意开放、创新进取的画面融爲一体。
  因此,「港台腔」只是小事一桩,因爲它本质上只是一种工具,并无道德评断的内涵;而惟其如此,更显示出禁学「港台腔」之规定的草木皆兵与越俎代庖,因爲这反映出来的,是公共权力对待公民生活方式的态度──它并不是以评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希望民衆选择哪种生活方式,而是直接以干预的方式来使民衆只能选择某种生活方式。
  猪头曰:总局通知,实乃“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2004-06-08 17:39:52  Neveronline (戰國)

  我们的生活方式是可以自己选择的。自己可以不喜欢,但是没有权利老是对别人的选择指手画脚。
  

2004-06-12 19:45:58  疯僧孤竹

  http://www.the-english.org/article13.htm
  支持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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